近几天,网络上有人匿名检举“南油集团”将旗下“光彩集团”优质资产卖给我,国有资产“私有化的油水悉数被胡德平们捞取”。因我曾任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一段时间,又诉以“侵吞公众捐款”的罪名。既然检举,就应有对质举证之勇气,但检举人是谁,我全然不知,所以有寻人启事之举,实属无奈。彻底把问题说清楚,然后检举人和被检举人共赴司法机关,以求法律解决怎样?现简单说明几个问题:

   一、“南油集团”下属何有“光彩集团”?真实情况是“南油集团”下属的“南油物业”把52.5%的股份卖给了“光彩事业投资集团”。而国家企业中根本不存在光彩集团的公司。统战系统号召的光彩事业,是民营秉持义利互融的理念,开展的投资扶贫活动,不是纯粹的捐赠行为。检举人一开始就张冠李戴,闹了笑话。

   二、“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是泛海等公司组织的民营股份企业,是“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的会员企业,而非光促会的直属企业。促进会不办企业赢利。

   三、南油物业在1998年亚洲金融风暴大受影响,公司资金缺乏,“南油酒店”欠总部近千万,年中公司对外贷款担保额已达三亿元之多。在此情况下“南油集团”同意“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收购“南油物业”52.5%的全部法人股份。这有9月1日的董事会文件为证,某副董事长还和我核对过“光彩事业投资集团”的身份。

   四、1998年11月20日两公司完成过户手续,其时“南油物业”每股净资产1.80元,而交易价每股则为2.01元。请问检举人,“南油集团”资产流失在哪里?还可以问一下“南油物业”的母公司今在哪里?

   五、据近日泛海公司告诉我:有关批复手续,既有南油集团董事会决定,又有其上级“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均同意的公函为证。泛海公司的文件中又谈到:1998年南油物业总资产不到10亿,通过10多年的努力,总资产现已达600亿元。实情如何,请调查股民、南油集团原领导人和中国证监会的意见即可。

   六、关于2014年中国光促会筹款4549万元,拨付款为0之事。我也说明一下。我从1994年任光促会副会长,到2008年6月不再分管光促会工作,我便积极推进改选工作。2009年4月光促会三届四次理事会改选,我便不再担任任何职务。这一结果,检举人是否失望了?

   七、关于刘汉事,目前法庭对其已做二审,坚持支持对其涉嫌犯罪事实依法处理。刘汉原是全联执委,若在会上,或会下接触,我不能绝对排除,这些担当应当有,也就如此而已。国民应对我国的各种基金会予以支持和监督。要害问题是刘汉捐助基金会资金,有无不当交易?敬请不敏,这样的见面一次也没有!让我交待“天诺基金”账目,见你的鬼去吧!基金会自有它的上级部门和接受年检之责,凭何容我置喙!

   寻人启事已发,希望听到你的回复。

   2014年11月18日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墙外新闻实时更新 欢迎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