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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著名维权律师浦志强被加控“煽动分裂国家罪”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合共四项控罪,案件于不久前移送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上述两罪的最高量刑是无期徒刑。其代理律师高广清本周一到看守所会见时,才知当事人被加控两项重罪。此外,杭州异议人士吕耿松和广州维权人士唐荆陵,分别被控“煽动分裂国家政权罪”,案件已经移送检察院。

被北京市公安局羁押六个多月的著名维权律师浦志强,其代理律师高广清,于本周一在看守所见到当事人。同时获悉浦志强在之前被控“寻衅滋事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基础上,又加控更重的“煽动分裂国家罪”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高律师星期四接受本台采访时说,案件已经移送检察院:“我现在正在和公诉机关联系,拿起诉意见书。据我和浦志强会见的时候,他讲对他通知的四个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还有之前通报的几个罪名(寻衅滋事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这要等拿到正式书面材料后,才会有一个正式的通报。我可以告诉你的是四个罪名”。

高广清说,周四他正在相关网站申请预约约卷的日期。在与浦志强会见的四、五十分钟,双方对案情进行了初步沟通。他说:“身体状况还可以,糖尿病的指标在好转,血压没有异常,其他病没有。他对此应该有比较充分的准备。(移送)时间应该是9月13号,也可能是前一、两天。我是会见的时候,浦志强告诉我的。因为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现在实行新的办法,所有东西要从网上预约、申请,他们答复以后。我们去阅卷,拿起诉意见书,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答复”。

根据中国刑法第103条规定,煽动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第105条规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情节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今年5月3日,浦志强与友人参加六四25周年家庭研讨会,6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6月13日,被增加“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批捕,直到日前律师会见他后,外界得知浦涉嫌罪名增至四项。目前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另外,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的广州维权人士唐荆陵案,日前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他的妻子汪艳芳周四告诉记者:“律师还没有去会见,检察院还没有通知我,等明天,等到通知之后,申请会见”。

唐荆陵的律师刘正清说,他接到公安的电话,称唐案已经移送检察院:“国保说,这个案子已经到检察院了,叫我去申请会见,他说案件还在路上,我打算明天或者下个星期一去见”。

今年5月,唐荆陵、王清营、袁新亭三人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唐于6月20日被逮捕时,涉嫌罪名变更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目前,另外两人的代理律师尚未接到案情进展情况的通知。

此外,今年7月被杭州公安刑事拘留的浙江中国民主党成员吕耿松,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批捕后,案件已经移送检察院。吕耿松的妻子汪雪娥周四表示,她于上周致电检察院才知这一最新情况:“前天我自己打电话问检察院,我说吕耿松的案子,他说已经到检察院了。我问什么时候到的,他回答‘这不好说’,他说涉及什么秘密,律师下午去看老吕”。

周三抵达杭州的北京律师丁锡奎,周四下午到看守所见到了吕耿松。丁律师说,吕耿松的精神状态尚好,而他的案情主要是在网上发表文章:“案情就是在网络上公开的东西(文章),用一些公开(发表)的东西指控他,具体内容不好透露”。

丁锡奎表示,吕耿松早年在服刑期间落下的旧病复发,他希望律师向看守所要求,准许家人送上热水袋。

58岁的吕耿松因支持中国的民主运动,多次入狱,2011年8月23日刑满释放后,继续受到当局24小时监视,他家的门口常年有便衣监视。但他不顾禁令,继续在网络发表批评政府的文章。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胡汉强/嘉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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