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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名“立二拆四”的网络推手杨秀宇星期二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刑四年,罚金十五万元。与杨秀宇有关联的两家公司尔玛天仙公司和尔玛互动公司也分别被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和二十万元人民币。

网络大V薛蛮子和秦火火等网络名人被整治之后,中国政府打击利用互联网造谣和故意传播谣言违法行为的运动并没有减缓。自称“中国第一代网络推手”的杨秀宇星期二被判刑罚款。杨秀宇当庭表示对自己的处罚不会上诉。

对此,长沙博客小树星期二表示:

“我觉得依法打击在网络间发布虚假信息的行动早就应该进行,因为中国网络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处于不是很健康的状态。作为一名网民,我可以辨别一些网络信息的真伪,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可能明辨是非。此外,网络间虚假信息的传播也助长了社会上虚荣和低俗的风气。”

网络推手在中国就是为一些出资企业在网络上进行炒作,进而获利。杨秀宇坦白,他所经营的所谓网络营销公司经营最好的时候,一年收入将近千万元人们,一些新闻每起收费就近20万元。网络上一度热议的“天仙妹妹”、“封杀王老吉”、“别针换别墅”和郭美美等一系列事件都出自杨秀宇的炮制和炒作。今年41岁的杨秀宇2013年8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在深圳从事教育培训工作的网民孟醒先生星期二表示,任何利用互联网制造传播谣言和敲诈勒索的人都应该被依法惩处:

“但是在网络间发布真实的事情则另当别论,如拍一些明星私生活的照片并传到网络并不违法。名人是没有个人隐私的。当然,你要是借此炒作, 损害人家的家庭,攻击他人必须受到惩治。”

中国有官方媒体星期二报道说,先前也因利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的网络大V 秦火火是杨秀宇的合作伙伴。

孟先生强调,判罚杨秀宇对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的震慑作用不会太大:

“可能会起到一点点作用,不会很明显。以炒作虚假信息为生的人可能会感受到震慑,但对大众在网络上发表信息不会受到很大影响。广大网民发一些信息,并没有恶意炒作,可能只是发一些牢骚或举报一些事,该发还是会发的。”

孟先生进而表示,杨秀宇一事也说明中国社会的大环境有问题,因为许多人现在为了挣钱不择手段,道德和诚信缺失,你惩治了一个杨秀宇,其他类似的人还会出现,因为制造谣言和炒作虚假信息所产生的利益仍然在诱惑其他人,就像我们惩治了一个贪官,还会有其他贪官前赴后继。

博客小树表示,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中国政府在净化网络空间的同时,还应竭力保持网络的自由度,不能因噎废食。说到中国社会现状对互联网上不法行为的影响,小树认为:

“杨秀宇门的发生其实与中国网络发展不成熟有关。正是因为网络的不成熟,有些人的阴暗心理被反映出来,他们需要在网络上炒作,他们需要删贴。网络就是现实的反映,要想治理好网络,或许我们应该首先齐心合力将我们所处的社会环境治理好。”

从2013年5月开始,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在全国范围内集中部署打击利用互联网造谣和故意传播谣言违法行为。 从2013年8月20日起,中国公安部又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人认为, 中国政府这样做其实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借净化网络空间之际, 扼杀公民在网络上自由表达意见和传播信息的空间。

(记者:闻剑; 责编: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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