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主任委員主席黃潔夫宣布,明年一月一日起,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為器官移植來源。這項決定,也將大幅降低台灣和亞洲人民赴大陸做器官移植手術的人數。

南方都市報報導,黃潔夫在三日召開的中國醫院協會人體器官獲取組織聯盟(OPO聯盟)昆明研討會上表示,大陸目前每年約有卅萬患者急需器官移植,但是,每年器官移植手術僅一萬餘例;現階段大陸民眾身後器官捐獻率,僅約每百萬人口中六千人,是世界上器捐率最低的國家之一。

黃潔夫表示,西班牙的身後器捐率為每百萬人口卅七萬,「不可否認的是,目前在大陸除了傳統思想導致人們對器捐熱度不高以外,人們憂慮對器捐能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也成了中國器捐事業發展舉步維艱的很重要原因。」

京華時報報導,在二○一二年大陸北京人大、政協「兩會」上,時任衛生部副部長的黃潔夫坦言,器官緊缺是大陸器官移植發展的瓶頸,由於自願捐獻的人少,死囚器官成了器官移植的主要來源。

至於在台灣,衛福部醫事司長王宗曦表示,近兩年台灣沒有任何死囚器官捐贈移植,這件事政府單位未發文要求,而是台灣醫界的自律。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執行長江仰仁說,台灣開放死刑犯器捐要從民國七十六年說起,當時因器捐風氣不盛,為了增加器官數量,醫界大老聯手向法務部要求,希望讓死刑犯器捐,以救治更多患者,因此推動立法開放。

但國際醫界在民國九十七年提出伊斯坦堡宣言,呼籲禁止器官買賣、器官移植旅遊及利用死刑犯器官,並給予台灣醫界壓力;而醫院配合死囚器官移植,移植醫師未來的研究將很難登上國際期刊。在各大醫院響應下,現在台灣所有醫療院所都不再做死囚的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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