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C讨论:宗教信仰与言论自由

1月7日,法国《查理周刊》杂志社惨遭血洗,枪手后来还劫持人质,总共有17人在相关事件中丧生,而3名枪手也被法国警方击毙。这一事件震撼了法国及整个世界,也因此引发了一场关于宗教信仰与言论自由的讨论。

为此,BBC中文网邀请两位不同观点的中国海外留学生进行辩论,并采访了中国3位不同背景的穆斯林,发表他们对有关事件的看法。

言论自由应建基于尊重宗教

潘悦然,男,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政治哲学研究生

在穆斯林眼中,《查理周刊》的许多漫画刊登确是侮辱了他们的先知,这也引来了2006年法国诸多伊斯兰宗教团体对于《查理周刊》诽谤罪的起诉,但最终被法院驳回。尽管实施凶杀是极端行径,但这并非没有前情。《查理周刊》及凶案牺牲者们所遭遇的是有针对性的报复打击,凶手的目的也并非仅为制造恐怖氛围而滥杀无关平民。表面上是恐怖主义的行径,背后却是通过和平途径无法维护被言论自由所伤害的宗教尊严,而采取极端手段践行自己的宗教信仰。

现代社会所享有的多元宗教文化及公民言论自由,在很大程度上是现代早期思想家主张的宗教宽容的产物。然而从一开始,这种以自由主义支撑的宽容就有其复杂之处。

1689年,英国思想家洛克(John Locke)在《论宽容》(A Letter Concerning Toleration)中主张,尽管我们应当推行宗教宽容和言论自由,但无神论者例外。它的意思是,为了维系共同体的纽带,一个社会不应有否认基本原则底线的人存在(在那个时代的英国,承认神的存在仍然是社会底线)。在底线之上,大家可以有关政治和社会生活各抒己见,言论自由。

同一时期,法国的宗教宽容思想家皮埃.贝尔(Pierre Bayle)提醒我们,宗教宽容与言论自由的本质是良心自由,并应依此保障遵循良心行事的绝对权利。但如果一个人的良心告诉他应该诋毁、迫害异见者,那么当每个人都自由地遵照自己极端的良心而行事时,结果会是不可避免的悲剧。因此,存在分歧的双方都唯有从良心出发宽容退让,而非继续偏执一端,才有可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我们应该从上述两位宗教宽容理论家那里学到什么?首先,尽管当今社会已普遍多元宽容,但也应有底线需要遵守和尊重。其次,无论是宗教信仰还是言论自由或是其他信念,任何偏执一端的信念都有可能带来悲剧的后果。共同生活在一个社会,比起个人信念的坚守与偏执,更多的是公开理性的讨论、对话与让步。

理性的公共讨论的基础之一便是“对等性/相互性”(reciprocity)概念,它的真实意思不是“以己之心度人之心”,而是在一定程度上“站在他人立场上看问题”。如果有声音一味指责伊斯兰宗教信仰过于极端,难以与言论自由的西方社会相容的话,那么其本质还是前者,即一种“我能接受自己的神被漫画讽刺,你也无道理不接受你的神被同样讽刺”的想法。当下的舆论情势把宗教信仰放在了一旁,只谈如何坚持捍卫言论自由,助长的恰恰会是这种想法。继续坚持言论自由,证明言论自由没有被吓倒,意味着西方主流社会还需要下一个《查理周报》,还需要继续讽刺伊斯兰宗教信仰。这种姿态,仍然是关闭相互理解和尊重的大门,并未旨在防止悲剧的重演。

在已普遍世俗化的东西方社会,穆斯林都是相对特殊的群体,真正的“对等性”要求我们去探知并理解对方的心理承受能力,而非将我们的心理底线强迫他们也接受。在现代社会,宗教信仰终归是个人的私事。法国穆斯林对《查理周刊》不满的背后,也并非希望颠覆法兰西政教分离的社会根基,而仅是希望自己的宗教信仰得到尊重。或许,穆斯林群体的心理底线与其他群体有所不同,但既然同处于一个社会中,我们就应该相互包容和理解,去尊重不同人的不同底线。在“对等性”的基础上实现差别对待,这才是真正的一视同仁。我们不应忘记的是,言论自由的初衷本就是为了尊重差异,避免酿成极端悲剧。

笔者生长于中国大陆,还记得从小到大,汉族学生是如何被教育在生活饮食习惯上去尊重其他少数民族或有不同信仰的人的。同样程度的玩笑可以开在汉人身上,但对少数民族,却都会出口留心,怕伤人感情。如果有一天,中国人信奉言论自由到了可以对不同宗教信仰的人随意出口讽刺挑衅的程度,那么我会认为这是一种退步。

摧毁“教权”是言论自由的初衷

王诗聪,女,现居巴黎,法国巴黎第七大学比较文学研究生

我认为,先入为主地从言论自由或信仰自由的角度理解枪击案则遮蔽了本案重要的社会经济原因。两个袭击者是移民后代,他们出生于巴黎,拿法国国籍,说一口流利的法语,在法国长大、受教育,连他们袭击的方式都正是因为拥有法国文化背景、带有法国式思维,才会去袭击报社,而不是在公共场合制造群伤。他们在生活中没有找到真正值得实现的个人价值,游离于社会之外,才会为了获得尊重和归属感而加入恐怖组织,和浸染在非世俗国家的政教不分环境下成长的狂热信徒有着本质区别。“侮辱先知”只不过给了他们一个貌似合理的借口而已。恐怖行为以及所谓的圣战,根本不代表一种价值诉求,也不代表穆斯林的教义,只是赤裸裸的罪行。太多个人甚至媒体将事件单纯简化成种族歧视,简化成不同宗教文明之间的冲突,反而是百害无一利的煽动行为。并且,在这时候提反思西方价值,就像谴责强奸案受害人穿着太暴露一样,陷入谴责受害者逻辑,回避正当冲突,用犬儒主义来虚与委蛇。

其次,我信奉言论自由和世俗主义,坚决反教权。讽刺画最重要的目的便是在世俗社会摧毁对“权威”的信仰,或曰,对权威感的盲目追求。讽刺画家在消除人们对皇权、神权观念方面的贡献或许并不少于启蒙思想家。遭到两个狂热分子的袭击,并不能泯灭Charlie Hebdo的努力曾直接或间接地让无数法国穆斯林青年成了世俗社会的合格公民。同时,Charlie Hebdo的讽刺手法也许在很多人看来“很过分”,它也可以在我看来很不明智,但这不意味着言论自由是错的;同样,袭击者得逞了,但这不代表他们的诉求是合理的。Je suis Charlie不意味着我们同意他们的观点,但意味着我们誓死捍卫他们说话的权利。而更何况,他们从未丑化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有些骑墙派借机称言论自由当有边界,而在我看来,除了不可诽谤、不能说假话,言论自由之所以为自由就在于它在概念上拒绝有边界,它的真谛在于所有人都必须容忍那些冒犯的言论。

我认为这一事件远不至于动摇言论自由本身的根基,而对言论自由这一概念的理解浅尝辄止的许多国人并不了解拥有自由意味着要承担自由的代价。Charlie Hebdo的编辑和漫画家正是懂得这种自由需付出的代价才坚持在生命频受威胁的状态下依然做下去。他们不仅爱自由,并且懂得如何自由,哪怕要付出代价也头脑清醒地捍卫自由。比起不愿面对野蛮的威胁而明哲保身冷眼旁观的人,他们值得尊敬得多。我或许没有几位罹难者直面威胁的勇气,但我知道他们是对的,是值得尊敬的。而某些井底之蛙竟然要嘲笑天鹅有被猎人打中的危险,难道不可悲吗?

最后,没有独立思考习惯的人在遇到任何一个事件都极易出现观点的折衷和摇摆。我痛恨这种折衷和摇摆。士有志于千秋,宁为狂狷,毋为乡愿。不能明晓是非,对事件的看法甚至不能做到动用理性,只将自己对自己接触到的一部分法国人的刻板印象错误等同于在异国生活受到排挤来借机表达情绪,不客观看待问题,归根结底只是知识的不足、判断力的缺失和是非立场不坚定而已。

我从未读过Charlie Hebdo,但我在事发后买了一份Charlie Hebdo以表达我无声的支持。袭击事件之后的两三天之内,Charlie Hebdo这份杂志几乎在巴黎所有报刊亭销售一空。不排除不少人是因为好奇、纪念或其他目的购买它,但我相信更多人是和我一样,希望表达同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并给予他们信心。愿正义不被暴力吓退,文明不被野蛮摧毁,真理不被无知连累。

中国穆斯林的声音

维吾尔族网友,女,24岁,学生:维吾尔族不应天生就“被穆斯林化”

我是维吾尔族。从小上汉校,俗称民考汉,在内地接受了高中以及大学教育。关于信仰,在我的认知里,首先我是中国人,其次是一名维吾尔族。而伊斯兰教的教会与我的民族的风俗习惯很多时候已经被融合在了一起。属于天生的被穆斯林化。我觉得信仰必须是自己内心的一个选择,而不应该被大环境所带动。在新疆很多人也都是被信教。很多人并不没有阅读过古兰经,不懂其教义教规。但是虔诚的穆斯林也占一定比例。

回族网友,男,24岁,银行工作:宗教信仰与言论自由没有本质冲突

生于北京长于北京的穆斯林网友“穆林穆林”评论说:一个具备自由意志的人,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信与不信,都是个体独立的选择。不应该因为自己相信就蔑视不信的人,也不应该因为自己不信就讽刺相信的人,更不应该因为上述两个问题杀人。滥用宗教信仰和滥用言论自由都是耍流氓。中国的《中小学生守则》的第八条是这么说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不骂人,不打架。”望各方共勉。

回族网友,男,44岁,剑桥博士:欧洲穆斯林的生存环境已经很好

我是一个非常虔诚的伊斯兰教徒,在西安长大。以前在国内读书工作的时候,根本没有条件祷告。我们学校还好,有些学校甚至没有回民食堂,更别说专门为穆斯林同学设立祷告室。作为严格的伊斯兰教徒,我滴酒不沾,但在国内工作不喝酒不应酬基本混不下去。这也是为啥我最终还是选择移民欧洲了。欧洲相对来说,穆斯林的生存环境很好,任何办公地点基本都有为穆斯林设立的祷告室,而且相对美国来讲,欧洲人总体来说,对穆斯林挺友好的。这回这么严重的恐怖袭击事件,肯定会影响欧洲的移民政策,希望欧洲民众不要因此也开始仇视穆斯林。

(撰稿:实习生季昃雯 责编: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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