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5日電)民間團體表示,台灣通過消除女性歧視及兒童人權等法律,除了有宣示性意義,也有助於女性和兒童人權的落實,但也希望政府能夠再加快腳步。

國際特赦組織今天公布最新年度全球人權報告,與前1個年度相比,台灣通過「消除所有形式對女性歧視公約」,以及通過法律在2017年前執行「兒童人權公約」等法律,這些都是重要的起步,但需要完整落實。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林秀怡表示,不管是通過法律或是簽署公約都只是宣示性意義,更重要的是落實,也希望政府能加快腳步,而消除女性歧視公約的層次和面向廣泛,如何落實還需要進一步努力。

林秀怡以婦女就業保障為例,必須推動照顧公共化,讓女性不因照顧家人等事務而中斷職場,因此女性離開職場和職場托育的相關資料都可作為擬定相關政策的參考,而不少女性是擔任派遣或部分工時工作,但相關研究卻很缺乏,政府也應彙整相關資料,擬定政策時才能提出具體建議。

台灣展翅協會秘書長李麗芬表示,台灣去年起施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從地方到中央的相關措施、規定,都需檢視是否符合兒童人權公約,對台灣兒童人權的落實有助益,能讓兒童人權更完備。

李麗芬也指出,台灣過去偏重弱勢兒童的福利保障,但兒童人權公約則重視兒童的基本人權,台灣過去則比較忽視,因此未來應該更落實表意權、參與權等兒童基本人權。10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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