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10日電)大陸今年起實施央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大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今天表示,新制1月1日實施以來情況良好。

央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規定,負責人基本年薪是員工平均薪資的2倍,績效收入不超過基本年薪的2倍,配套措施3月底前公布。

大陸的中央管理企業,是指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機構來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企業。

人民網報導,尹蔚民在12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3次會議的記者會上說,現在所有的央企負責人都適用統一的薪酬制度,包含基本年薪、績效收入和任期激勵三部分。

基本年薪按月發放,不能超過在職員工平均薪資兩倍。

績效收入將由監管機構根據企業規模和經營狀況考核後決定,但不能超過基本年薪的2倍。

任期激勵不能超過基本年薪績效收入的30%。高級主管的一個任期是3年,會在任期考核的基礎上發放。

根據去年8月大陸中央通過的央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任期激勵不包括配股。

尹蔚民強調,這個政策是要限制一些過高或不合理的收入。監管和考核部門正在制定具體辦法,相關的配套規定本月就會公布。10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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