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3日電)中國大陸部分省市「唯GDP是問」的發展模式,逐漸因環保要求面臨調整。但環保標準該不該一視同仁,大陸全國人大代表對此有不同意見。

大陸今年1月1日起實施被稱作「史上最嚴格」的新版環境保護法。2月11日,大陸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在涉及公眾利益的健康、安全、環保等領域,要建立統一的強制性國家標準。

媒體形容,大陸「鐵腕治汙」的時代到來。

大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12屆第3次會議將於3月5日在北京登場,中新社採訪幾位人大代表,就不同地方是否應該適用統一環保標準發表看法。

國內生產毛額(GDP)曾是地方政府政績的考核指標,造成部分首長為了達成目標而不擇手段,常因此犧牲環境品質及工作條件。

部分人大代表說,必須實行強制性標準,才能解決一些地方官員唯GDP是問、忽視環境保護的問題。

不過,人大代表、雲南商務廳機電和科技產業處處長寸敏認為,大陸的東部西部經濟條件不同,如果都用同樣的環保標準,「企業為什麼不搬去緬甸、寮國?」

寸敏說,西部地區還有許多地方貧窮落後,需要透過產業、企業進入拉動百姓的就業和民生。

但報導引述同樣來自西部的人大代表、陝西省寶雞市委書記上官吉慶的意見,認為環保不能降格以求,「先汙染後治理的路子行不通」,因為治理的成本要高於汙染帶來的GDP

大陸東部產業正在「騰籠換鳥」,希望將升級後汰換的產業移往西部,但除了產業能否順利升級,產生較大汙染的現有產業是否能順利西移也是一大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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