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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郭世佑在北京首届互联网法治大会作主旨报告)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6日讯(记者 李万祥)由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互联网协会联合主办的第一届互联网法治大会10月24日在京举行。会议宣布集合全国各地知名律所及律师资源的中律联正式成立,并举行了中律联互联网法治研究院的揭牌仪式。

  大会举行当天上午为主论坛,下午的分论坛分别为“互联网+国家治理”、“互联网+社会治理”、“互联网+法律服务”及“互联网+财经法治”等四个主题。全国政协原副主席罗豪才,法学泰斗江平、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卢卫,全国律协副会长朱征夫等专家学者,及来自百度、阿里巴巴、腾讯、滴滴出行等知名互联网企业的高管参会。

  罗豪才在致辞中表示,互联网带来了这个时代最深刻的变革,但互联网也绝非法外之地,同样需要法治的阳光。互联网治理呼唤着软法之治,硬法相对固化的管理方式难以适应像互联网的变动性、开放性、包容性等特性,从而导致规范效果不佳的后果。而软法由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制定,内容广泛、形式多样、制定程序灵活,能够弥补硬法的空白。当然提倡软法并不意味着不要硬法,软法、硬法协调共治是现代社会公共治理的大势所趋。

  “在互联网法治的发展中,我们应该呼吁互联网母法的尽快出台,且不能够在制定互联网有关的法律方面采取太多限制自由的手段。同时,在互联网立法中要注意整体性立法和部门性立法的良好配合。”江平认为,“互联网+法律”使法律最大程度上成为公民权利的保护神,互联网法治的发展使得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能够真正实现,也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

  王振民表示,互联网法治建设是一个新生事物,一方面互联网自身需要治理,这既包括国内立法,也包括国际立法协作。另一方面互联网对现实世界的影响、对现实世界法律秩序的冲击需要应对。网络的法治建设很可能先走一步,率先实现互联网的法治状态,而且为现实世界的法治建设提供推动力,同时也为中国作为一个网络大国,也为国际的网络法律秩序的形成做出自己的贡献。

  “互联网创新与传统行业发展之间存在着冲突和碰撞,行业的创新性与监管的滞后性相生相伴。”卢卫认为,互联网发展引起的每一次创新与变革,法律和监管问题紧跟其后。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不断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增强立法的时代性,为互联网创新提供制度保障。第二,要积极破除行业障碍,为“互联网+”时代的创新提供宽松包容的政策环境。第三,要坚持稳定有序的原则,积极构建多元合作治理机制。

  据悉,作为互联网法治的推动力,中律联盟是一个“互联网+律所+律师”的联盟。中律联发起人、全国律协建房委主任朱树英介绍,中律联盟现有30多家律所成员、数千名律师个人会员。遍布中国一二三四线城市的中律联盟律所网络,将每家律所专业板块高效整合,使得律所无须丧失联盟成员所在当地业已形成的品牌优势,却可以形成线上海量资源与线下成员所实体的无缝对接。同时,将联盟成员律师数以亿计的碎片时间高效再利用,共同抗衡全球大所的竞争,取得跨界超越优势。

  中律联发起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主任吴革介绍,随着“互联网+”对法律行业的变革,中国法律市场将在未来几年面临全行业的重新洗牌乃至颠覆,因此在保留既有的律师事务所品牌和资源优势的前提下,中律联通过联盟的形式获取北上广深及各个省会城市的律师事务所的资源,形成聚焦效应,以“互联网+”时代的知识管理和互联网精神应对国外互联网大潮的冲击,主动融入以互联网为标志的法律人的大连接、大联盟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