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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克利夫·斯隆 戴维·麦基恩 译者:王之洲

来源:《大法官与总统的对决》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

阿尔巴尼市州府街60号,约翰·杰伊在他租屋的书桌前凝神静览刚刚收到的约翰·亚当斯总统来信。

这是1801年的1月初。年轻的美利坚合众国还未满12周岁,却已经陷入一片混乱。亚当斯在1800年的总统大选中落败,但谁是击败他的人却难以确定:可能是副总统托马斯·杰斐逊,也可能是他的竞选搭档阿伦·伯尔。他们俩代表同一党派参选,结果赢得了相同数量的选举人票。

根据美国当时的选举人票制度,每个选举人可以投出两张总统选票,得票第一的人担任总统,得票第二的人担任副总统,由此出现了同一党派的两个参选人获得相同选票的情况。

作为竞选搭档的伯尔,没有主动放弃总统宝座,反而做好准备向杰斐逊发起挑战。此举震惊了全美。根据宪法,如果选举人团无法达成多数意见,问题将交由联邦众议院决定。尽管民主共和党人在新一轮众议院选举中赢得了多数席位,但新一届众议院却必须到当年晚些时候,等那位尚未确定的新总统就职之后,方能开会议事。

从1793年至1933年,美国总统的宣誓就职日为3月4日,而新选出的众议院必须在总统就职之后才能召开第一次会议,因此在这场总统选举中,代表民主共和党人参选的杰斐逊与伯尔谁将担任总统的问题,却要由联邦党人占据多数席位的老一届众议院投票决定。

杰伊此时正在纽约州长任上,对于亚当斯的来信,他不得不思忖再三。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奥利弗·埃尔斯沃斯刚刚宣布辞职,亚当斯总统希望杰伊去接任他的位置。就在几个月前,那座污泥遍地、荒凉贫瘠的城市才刚刚成为美国首都,被称为华盛顿特区。也是从那时起,国会才要求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每年至少安排几周在那里会面。杰伊属于美国建国一代中的英才,地位与乔治·华盛顿、托马斯·杰斐逊、詹姆斯·麦迪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等不相上下。他与本杰明·富兰克林、约翰·亚当斯一同谈判签署了《巴黎和约》,正式结束了独立战争。在独立战争期间,他曾担任大陆会议主席,还是1789年宪法生效前依据《邦联条例》任命的第一位外交国务秘书。即后来的国务卿。此外,他还与詹姆斯·麦迪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一样,同是《联邦论》[原有中文译本多译为《联邦党人文集》。尹宣先生所采“联邦论”这一译名,更符合该文集的历史背景(例如撰文之时尚无“联邦党人”之说)、亦更准确地体现了其论说对象,故从之。]的作者之一;这本文集收录了一系列呼吁支持美国联邦宪法的报刊文章,影响极为深远。

1789年至1795年,杰伊曾担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第一任首席大法官。1789年9月,就在国会通过《司法法》的同一天,乔治·华盛顿提名他担任首席大法官。两天之后,国会全票通过对他的提名。但杰伊对这份工作却恨之入骨。

杰伊最讨厌这份工作的日程安排。大法官们每年只有两次会面,总共不过两三周。其他大部分时间里,他们都要骑着马外出巡回听审,走遍这个幅员辽阔的国家的每一个辖区。白天,他们造访村镇审理案件;晚上,只能睡在拥挤的小旅店或者酒馆楼上的出租房。约翰·亚当斯曾描述这些酒馆,“充斥着狂喝滥饮威士忌、棕榈酒的寻欢作乐之徒……无论男女老少,统统将光阴、财富、健康以及谦逊的品格抛诸脑后,俨然成了滋生疾病、恶习、混蛋与议员的温床”。大法官们的旅行条件原始艰苦,道路颠簸,饮食简陋,居无定所。一位大法官抱怨,有次不得不和“一个粗鄙异常的男人”同床共枕。对杰伊来说,这一切实在不堪忍受——毕竟,他出身于法兰西胡格诺教派的富有家庭,生长在大庄园,一直过着优越舒适的生活。

在杰伊担任首席大法官的将近6年时间里,最高法院每年作出的判决屈指可数。当时,许多人都认为国会或各州——而非法院——才是法律合宪性的最终裁决者。杰伊由此深信,联邦司法权在整个美国宪政体系中根本无足轻重。因此,他一直在找机会离开最高法院。

早在1793年,杰伊还在担任首席大法官时,就曾竞选纽约州长一职,但失之交臂。次年,他应华盛顿总统的要求,担任美国特使前往伦敦,为改善美英贸易而与英国谈判,并签订了后来引发巨大争议的《杰伊条约》。(1794年美英签署的友好、通商与航海条约,因美方代表,美国首席大法官约翰·杰伊得名。1783年《巴黎和约》签订后,英国虽承认了美国的独立,但双方并未实现真正和平,英国在美国的驻军、美国在法国支持下对英国的私掠以及英国为镇压法国大革命而采取的劫掠美国船只的行为,使得美英走到战争边缘。为缓和美英关系,和平解决双方争端,1794年5月,美国派特使约翰·杰伊赴英谈判,并于1794年11月19日在伦敦缔结《杰伊条约》。但《杰伊条约》的签订,使得原本与美国存在同盟关系的法国大为不满,美法关系就此开始恶化,终致爆发了1797年的XYZ事件和1798—1800年的美法准战争。——参考自百度百科)

当条约签订的消息传回国内时,愤怒的反英示威者点火焚烧杰伊的人像。1795年,身兼首席大法官和特使两职的杰伊再次参与纽约州长竞选,终于如愿当选。他愉快地辞去了首席大法官的职务,奔赴奥尔巴尼纽约州的州府所在地上任。

杰伊为自己的选择感到庆幸。当年和他一同受任的首批大法官,大多鲜有善终。有一位被投入债务人监狱,出狱不久就撒手人寰。另有一位被幻听症折磨得发狂,被迫离开最高法院。杰伊离任后,南卡罗来纳州的约翰·拉特利奇被提名接任首席,但多半因为他曾激烈反对《杰伊条约》,参议院否决了对他的提名。得知坏消息的拉特利奇在自己的家乡愤而投河自尽,幸好路过河边的奴隶把他从水里捞了上来。

1801年,杰伊在纽约州长的两届任期将满,准备告老还乡,颐养天年。他打算回到田园做一名乡村绅士,更多地与自己的家人——特别是身患疾病的妻子莎拉——生活在一起。但他对未来宁静生活的构想被亚当斯的来信突然打断:亚当斯力邀杰伊返回最高法院,重新领导那倒霉的政府权力第三极。

“我已提名你重赴旧任。”亚当斯的信以满怀希望的笔调开始。这位现任总统把自己的败选归咎于选民们变幻无常、朝秦暮楚,因此他在信中特别强调,首席大法官“独立于反复的民意”,也独立于“总统的意志”,这显然暗指即将上台的杰斐逊或伯尔政府。面对即将登上总统宝座和接管国会大权的民主共和党人,亚当斯希望联邦司法权能成为与之抗衡的坚强堡垒。“在未来的治国之路上”,亚当斯写道,“面对不切实际的政策与摇摆不定的政见,只有稳定的司法权能为我们提供坚实的保障。此刻你是接受这一任命的最佳人选,再也没有比这更值得期待和庆贺的了”。

杰伊摇头苦笑。此时,他已根本无意于此。

杰伊知道,在新都华盛顿,气势恢弘的总统府与国会大厦都已开工建设,但却没人提起给最高法院哪怕备个容身之所。在1801年1月之前,最高法院的最大奢望仅仅是在尚未完工的国会大厦里腾出一个房间,作为大法官们偶尔见面开会之用。

杰伊拿起鹅毛笔,迅速给亚当斯写了回信。“我之所以离开最高法院,是因为我深信,在一个如此充满缺陷的政府体系中,最高法院缺乏本应具有的力量、地位与尊严。”他提醒总统,“……而同时,作为国家正义的最终守护者,它也缺乏理应享有的民众信任与尊重。因此,在目前体制下,我对重返审判席是否合适与方便深感怀疑”。杰伊封好信件,寄给亚当斯的国务卿约翰·马歇尔代为呈交。马歇尔当年45岁,比杰伊年轻10岁,在亚当斯手下任职还不到一年。

被杰伊断然拒绝后,亚当斯仍然决心要在民主共和党政权中安置一名联邦党人担任首席大法官。但在联邦党人内部,以他为首的温和派也正与激进派们吵得不可开交。因此,他也绝不会提名受党内激进派青睐的人选。亚当斯并没有迁怒于眼前的信使,反而决定擢升他:他要求年轻的国务卿去担当新任首席大法官。

仅仅两年多之后,曾被约翰·杰伊鄙弃的最高法院就在约翰·马歇尔的领导下迎来了华丽转身,并且作出了美国法律史上最重要的判决。通过马伯里诉麦迪逊案,马歇尔将司法审查制度牢牢嵌入了美国的宪政体制。在马伯里案后的200年里,不管人们如何评价最高法院,它再也不是约翰·杰伊在1801年1月所认为的那个——在政府体系中最缺乏“力量、地位和尊严”的——最高法院了。马歇尔的判决为美国法治奠定了坚实的基石,这归功于它解决了一个根本问题:确定无疑地宣告最高法院有权判定国会的立法因违宪而无效。从那一刻起,这个国家翻开了新的一页。

延伸阅读:

谁能把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写得如此引人入胜?当然,它的确是一起里程碑式的判例——但在华盛顿某处灯光灰暗的小屋里能拍出一部政治悬疑剧?而且演员还是诸如‘老培根脸’塞缪尔·蔡斯大法官以及一脸邋遢相的托马斯·杰斐逊这类历史名人?克利夫·斯隆与戴维·麦基恩的新书的确做到了这一点——它精彩地揭示了那个决定法院有权宣布国会立法违宪的著名判例是如何诞生的。作者从报纸与日记中摘出了宝贵的史料,他们甚至访谈了约翰·保尔·斯蒂文斯大法官,让后者从保存已久的法学院笔记中找到了对这一判例的珍贵回忆。这些努力给我们带来了一个令人印象深刻而扣人心弦的故事。

——简·克劳福德·格林伯格,ABC新闻法院派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