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年来挂在嘴边的“依法治国”,原来只是说说而已,中共喉舌环球时报6日就香港政治“禁书”出版商李波在香港离奇失踪一案发表社评,间接承认可以有法不依,指大陆的“强力部门”可以“规避法律”,让被调查者配合。

该社评又承认,香港一家小小的书店其实可以“挖了内地法治的墙脚”,“给内地维护秩序制造了特殊干扰”。

泛民立法议员陈志全指,环时的社论是“画公仔画出肠”,等于承认大陆当局在香港将李波带返内地。

以出售大陆政治敏感书籍为主的铜锣湾书店,5个负责人及职员相继失踪,目前下落仍然未明,持有英国护照的李波失踪已8日,其余4人失踪超过一个多月。另一名与李波合作的瑞典籍出版商桂民海,去年10月在泰国巴提雅失踪迄今,其家人并未在香港报案。

保安局局长黎栋国表示,已向内地发函请求协助,正等候回覆,需予对方时间处理,有需要会查问进展。被问到李波称以“自己方式”回内地,香港的边界是否中门大开,黎栋国称不应过份揣测。

环球时报的社评提到李波现人在大陆出现,是否符合基本法时,社评说,关键在于李波以什么方法入境,指如大陆警员到港对其采强制行动,“‘五花大绑’塞进警车带过检查站,那肯定不行”,但“全世界的强力部门”通常有“规避法律”让人配合调查的办法,而“不跨越制度底线”。

社评提别批评铜锣湾书店出售大陆所不容的“禁书”,指书店虽开在香港,但它很大程度上面向内地读者出版、销售政治书籍,“因而事实上双脚跨到香港和内地两个社会中。它给内地维护秩序制造了特殊干扰,挖了内地法治的墙脚。内地围绕它开展调查,不仅‘理’站得住脚,也是符合中国法律的。””

人民力量议员陈志全指出,就算李波触犯内地法例,但他身在香港,不能由任何人士在香港抓他返内地执法,他批评上述讲法是强国逻辑:“意思是执行人员不是公职人员佩戴证件,就做甚么都可以,令香港人非常震惊,简直无法无天,公然在社论讲‘我犯法,但你抓不到我呀,我大过或超越法律’,不用讲道理,可以打横来!”陈促请港府应尽快要求内地当局澄清有关立场。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表示,环球时报的“社评演绎令人震惊”,认为香港出入境管制属特区自治范围之一,如内地有“强力部门”认为可绕过特区的出入境管制做事,“是非常不尊重一国两制”,质疑“是否与国家主席习近平打对台”。

记协及独立评论人协会均发声明批评该社评“言论荒谬、令人震惊、制造白色恐怖”,两团体促请港澳办、中联办及特区政府澄清香港与内地是否存在“规避法律”,令基本法荡然无存。

根据环球时报2004年10月8日第六版的“答读者问”,“强力部门”是俄罗斯特有的一个政治名词,是“在军事和安全领域执行特种任务的俄罗斯执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