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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任法官宪法宣誓仪式

中国最高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带领数十位新任法官向宪法宣誓,这在历史上是首次。70字的誓词提到“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却只字未提“党”,似乎法终归大于党。但有中国观察人士认为,这在形式上是一种进步,但形式和内容还未达到一致。更有常年与法官打交道的律师也表示,问题不在于他们怎么说,而是它制度的本质是什么。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任法官宪法宣誓仪式,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监誓下,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带领包括45位新任法官宣读了70字的誓词。

这份誓词不仅针对法官群体。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今年1月1日起,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都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誓词统一为这70个字。

公仆们不必“忠于党”了?

前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俊胜曾说,司法工作要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而最新的70字誓词只字未提“党”。人在中国的维权律师刘士辉谈到,两者虽然用词不同,但实质没有变。他说:“王大法盲他那三个至上在外面太丢人了,所以说现在换了这样一种誓词,实际上没有区别。”

在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一切的。政法委统管全国的公检法工作,法官当然不例外。所有大案要案最终裁决权在政法委不在法官。法官也是公务员,公务员首先是对党负责,然后才是“公仆”。

但毕竟誓词只要求公仆们“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人民大学教授周孝正表示,这在形式上是一种进步。他谈到,习近平在纪念新宪法成立30周年时也讲过,一切组织机构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一切组织机构包括共产党,因为共产党是一个组织,”周孝正说。

关于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已经是老生常谈。习近平的父亲习仲勋就曾问过:“到底是党大还是法大?是法管党,还是党管法?这个问题不解决,中国还会有灾难!” 人民日报援引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的话说,党大还是法大是个伪命题。王振民说:“最重要的是,党把自己的权力放到法律法规的笼子里边”。

周孝正教授也认为这是个伪命题。他说:“我记得李鹏当总理,后来又当了委员长了。在他当人大委员长的时候,他有一句话大意是这么说的:法是哪儿来的?党领导着全国人大定的法。那么一旦定了法,党的组织包括党的一个一个的个人都要服从法。他这个道理我觉得还是讲的比较清楚的。”

习近平周二在中纪委全会(18届6中)上说,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他说,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努力建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中纪委对干部的双规,就是置宪法于不顾的一种党纪严于法律的最直接和明显的表现。

官媒为何经常自相矛盾?

但同样是人民日报,它去年2月通过总编室官方微信公号“一撇一捺”发布文章称:“有些人盯着‘党大还是法大’这个问题不放……有时跃跃欲试,要把党‘关进法的笼子’。”言语间有种讽刺的意味。

刘士辉认为,中国官方说法的自相矛盾是很常见的。他说:“这种自相矛盾其实的话,不要说在社会生活当中,在法律里面也有所体现。” 刘士辉表示,“把党关进法的笼子”是宪法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国官方在1982年新宪法颁布之时也强调,一切政党、社团、国家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都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来活动,不能超越法律,不能超越宪法。

周孝正将这种自相矛盾的现象称为“双重人格、三套面具”。他说:“中国的基本国情就是精神分裂,就是说它说一套,做一套,想一套。比如说我们年轻时候唱国际歌,但是唱完了国际歌,马上我们又唱东方红。什么叫国际歌呢?世界上从来没有救世主,也没有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幸福,全靠我们自己。但是马上就是: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他为人民谋幸福,他是人民的大救星……所以说那边唱‘从来就没有(救世主)’,这边呼呼就出一个(大救星)。”

他谈到,中国官方的声音也不是只有一个。

比如,前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十七大的讲话上强调要 “彻底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理论和实践”,但江泽民却讲到,“只要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我们就不能丢弃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分析的观点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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