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81352248007近日,舆论针对任XX发动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舆论攻势,其言辞之激烈攻击之凌厉几十年未曾有过,特别是“反党”“反党言论”“8000万党员的耻辱”“党性的泯灭人性的猖狂”“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等等字眼,把人一夜拉回到那个恐怖又血腥的时代。

何为“反党”?没有人能够解释清楚,党的公开文件和国家法律,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或法律界定,只是掌权的人认为与自己看法或行动不一致,或者是媒体上发一篇定罪的文章,就很可能被冠上“反党”的罪名,从而莫名其妙被打成所谓的“反党分子”。

反党在历史上是一个很严重的罪名,而且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犯罪行为。通常情况下,党是代表人民大众的,是与人民利益一致的,按照这样的逻辑关系,反党必然是反国家反人民,这就是典型的反革命罪行。党是伟大,光荣,正确的,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更是不允许任何人攻击和怀疑的。即使谈论党的政策方针的教训,也可被视为攻击党丑化党。

在那个恐怖又血腥的时代,“反党”“反党言论”“分裂党”“反党集团”等等,都是很严重的罪行。新中国成立后,高岗、饶漱石、胡风、彭德怀、邓拓、吴晗、廖沫沙、刘少奇、邓小平、习仲勋、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林彪、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以及张志新、遇罗克、林昭等等等等数不清的党政军高官和知识份子,都被贴上过“反党”“反党集团”标签,也纷纷被打成“反党分子”。

翻开姓党的《人民日报》,发现建国后最早被打成“反党集团”的是高岗、饶漱石集团。在1954年2月召开的中共七届四中全会上,高岗、饶漱石被揪出来,1955年3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1956年1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的《为全面地提早完成和超额完成五年计划而奋斗》社论,第一次公开宣布“高饶反党集团”。这个集团后来扩大为“彭德怀、高岗、习仲勋反党集团”。

高岗、饶漱石之后,作家胡风被打成“反党集团”。起因是胡风向中共中央政治局送了一份30万字的《关于几年来文艺实践情况的报告》,就文艺问题陈述不同意见,1955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向中共中央提交《关于开展批判胡风思想的报告》,要求对胡风的文艺思想进行公开批判。1955年1月26日,中共中央批准了这个报告。5月13日,《人民日报》刊登为“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毛泽东还为此写了编者按语,断言胡风等人是“一个暗藏在革命阵营的反革命派别”,“是以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恢复帝国主义国民党的统治为任务的”。5月1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胡风被捕入狱,并在全国各地逮捕路翎、牛汉等92名作家。紧接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揭露、批判、清查“胡风反革命集团”的运动,2100余人受到牵连。

随着反右派斗争的深入,一大批在“整风”运动中曾发言甚至根本没有发言的人,也被打成“右派分子”和“反党集团”。“反党集团”人数最多的就是文艺界。1955年9月30日,中国作家协会就将作家丁玲、陈企霞定为“反党集团”。这个集团包括丁玲、陈企霞、冯雪峰、艾青、罗烽、白朗、陈明。1958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向中央作了《关于李之琏、黎辛、张海、崔毅反党集团处理意见的报告》,将对丁玲等人的处理有不同意见的中共中央宣传部秘书长兼中宣部机关党委书记李之琏、中宣部机关党委副书记黎辛等打成“反党集团”。7月25日,中共中央书记处批准了这个报告,称“这个反党集团的罪恶活动,主要是以阴谋手段推翻中央1955年12月对作协党组关于丁玲、陈企霞反党集团报告的批示,策动丁玲、陈企霞反党集团向党进攻,以及否定肃反运动,执行保护坏人、打击积极分子的恶毒政策。”

民主党派中除了最著名的“章(伯钧)罗(隆基)反党联盟”外,还有“陈铭枢反党集团”。1958年8月在庐山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八届八中全会上,彭德怀、黄克诚、张闻天、周小舟等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反党集团”,紧接着,又从中央机关和各省市揪出了一大批“反党集团”。

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反党集团”更是层出不穷。总政治部主任谭政“反毛泽东思想”被打成“反党宗派集团”,1962年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后,习仲勋、贾拓夫、刘景范等因小说《刘志丹》,被打成“习仲勋反党集团”,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孙冶方、张闻天等提出尊重价值规律等问题被打成“孙冶方、张闻天反党集团”,重庆市萧泽宽、李止舟、廖世俊(廖伯康),因向中央反映四川大量饿死人的真实情况,被打成“萧李廖反党集团”。

文革时期,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就被打成“彭罗陆杨反党集团”,北京市委书记处书记邓拓、北京市副市长吴晗、北京市委统战部部长廖沫沙,因写《三家村札记》,被打成“‘三家村’反党集团”。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文革后期,原来把无数人打成“反党集团”的人,也被打成“反党集团”,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林彪反党集团”和“江青反党集团”。

历史上的“反党集团”在“四人帮”倒台后,绝大部分都得到彻底平反。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决定为“彭德怀反党集团”平反。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庐山会议后期,毛泽东错误地发动了对彭德怀的批判,进而在全国错误地开展了‘反右倾’斗争。八届八中全会关于所谓‘彭德怀、黄克诚、张闻天、周小舟反党集团’的决议是完全错误的。”

1979年8月4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为小说 平反的报告》,指出《刘志丹》不是反党小说,习仲勋等同志对如何改好这部小说发表意见是完全正当的,根本谈不上什么反党阴谋集团活动。利用小说《刘志丹》进行反党活动一案,是康生制造的一起大错案,应予以彻底昭雪平反。1980年1月5日,中共中央批复同意中共陕西省委《关于为所谓“彭、高、习反党集团”问题彻底平反的请示报告》,认为所谓“彭德怀、高岗、习仲勋反党集团”的提法,纯系诬蔑不实之词,应一概推倒。1980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为所谓“习仲勋反党集团”平反的通知》,认为所谓的“习仲勋反党集团”纯属不实之词,强加给他们的反党罪名应予推倒,彻底平反,恢复名誉。

对于毛泽东亲自定性、牵连甚广的“胡风反党集团”,中共中央和有关部门也逐步平反。1978年底,有关部门撤销对胡风关于无期徒刑的原判,宣布释放。1980年9月29日,中共中央批转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件的复查报告》,认为“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件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将有错误言论、宗派活动的一些同志定为反革命分子、反革命集团的一件错案,中央决定予以平反。凡定为胡风反革命分子的人一律改正,恢复名誉。凡因“胡风问题”受到牵连的,要彻底纠正。1988年6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又发出《关于为胡风同志进一步平反的补充通知》,说有关部门近年来对胡风的文艺思想等方面的几个问题作了复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同意复查结论,对其文艺思想、宗派等问题作了澄清和说明。这样,“胡风反党集团”不仅获得了政治上的平反,文艺思想等方面也得到了彻底的平反。

曾被定罪以小说反党的习仲勋晚年痛定思痛,提议制定保护不同意见的法律,习仲勋指出:“从党的历史看,不同意见惹起的灾祸太大了!‘反党联盟’、‘反革命集团’、‘右倾投降’、‘左倾投机’等等,我经历过的总有几十起、上百起,但最后查清楚,绝大多数是提了一些不同意见,属于思想问题,有不少意见还是正确的。……因此,我想,是否可以制定一个《不同意见保护法》,规定什么情况下允许提出不同意见,即使提的意见是错误的,也不应该受处罚。”

“我说的保护,是指保护不同意见者的一切权利,不受刑罚,也不受其他处分,这样才能让人畅所欲言……这是一条很难掌握的界线。例如,改革之初,我在广东省工作,建议中央批准设立经济特区,当时就被一些人斥为‘向境外资产阶级投降’。如果对现行政策提一些不同意见,就是反党、反社会主义,那还有可能改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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