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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羽戈(青年学者)

低级民主与高级民主之说,我早有耳闻,未尝在意,这些年来,忽然被发扬光大,蔚为壮观。最流行的论述,莫过于宣称西方尤其是美国的民主属于低级民主(或曰“低品质的民主”、“劣质民主”等),高级民主将在中国产生,或者已经在中国产生。好玩的是,我还见识过一种说法,出自我的一位大学老师,他认为美国民主属于高级民主,中国民主属于低级民主,中国的确应该向美国学习,从低级进化至高级,不过依中国人的素质,眼下只配享受低级民主……

这两种说法,貌似相反,实则拥有一个共同的前提:民主可分低级与高级,而且需要从低级进化到高级。换言之,如果前提不能成立,即民主不宜分高低,那么争论中国与西方民主程度孰高孰低,则无意义,这是一个伪问题。

从字面上看,低级民主与高级民主,涉及民主的分类。罗伯特·达尔《论民主》曾辟专章谈民主分类。他在切入正题之前,引用了《爱丽丝穿镜奇幻记》里的一段对话:

“我用一个词的时候”,矮胖子说,带着一种非常鄙视的音调,“也就是我想让它是什么意思,它就是什么意思——不多也不少。”

“问题是”,爱丽丝说,“你怎么能造出一些词,让它们可以包含许多不同的意思呢。”

“问题是”,矮胖子说,“谁来做主——就这么回事。”

这绝非闲笔。借助这段对话,达尔试图指出民主定义的混乱,以及混乱的根源:矮胖子所代表的话语霸权。谁掌握了权力,谁便可操纵话语,把它们定义成自己期待的模样。达尔写道:“按照矮胖子的说法,每个人都能随意指称任何统治是民主的,甚至连专制统治也可以说成是民主的。这种事情经常发生,可能比你想象的还要多。独裁的领袖有时会宣称他们的体制是一种独特的‘民主’形式,优越于其他类型。”这方面,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应是最生动的案例。

乔治·奥威尔的论述更早且更深入。他认为,民主之类的词语不仅没有公认的定义,甚至连建立定义的努力都会遭到各方反抗,“任何政体的捍卫者都声称他所捍卫的是民主政体,深恐一旦民主跟任何一种意义挂钩,便有可能使他们无法再去利用它”。

这足以提醒我们:民主的定义,包括民主的分类,都可能是一种包装、一种障眼法、一种话语的幻术,以遮掩其反民主的实质。

所以我们谈民主分类,首先得明确,民主到底是什么。为了避免纷争,这里不做定义,只列要件。达尔总结了民主的五点要素:成年人的公民资格,有效的参与,平等的投票,充分的知情,对议程的最终控制。还有更简化的标准,共计两点:一是政治参与,二是政治竞争。当然这里的参与和竞争,都得货真价实,而非虚有其表。

由此再来说低级民主与高级民主之分。哪怕低级,必须满足政治参与和政治竞争这两大要件,否则,那就不能叫民主。质言之,低级民主终归是一种民主,不可以低级为借口,使民主缺胳膊少腿,或者没有充分的参与,或者没有有效的竞争。以中华民国国会选举为例,前两届国会选举(1913、1918年),属于竞争有余,参与不足:第一届国会选举,选民比例为10.50%,第二届国会选举,分参议院与众议院,后者选民比例为14.88%,前者选民比例仅为0.056%;与此相反,1948年国民大会选举,则是参与有余,竞争不足:选民比例达到了53%,然而国大代表、立法委员之竞选,大抵由国民党所包办(见张朋园《中国民主政治的困境,1909-1949:晚清以来历届议会选举述论》)。这两种情况,都非民主,万万不可拿“低级民主”来装潢、搪塞。

看来,以民主之高低,遮蔽或置换民主之有无、真伪,是一些人惯用的伎俩。对此,我们需要警觉:论民主之高低,必须先论民主之有无、真伪。

民国国会会场
民国国会会场(图片来自网络)

继续说低级民主与高级民主。我还是有些疑惑:这种分类合理么,符合民主的精义么?

毋庸置疑,民主不是静态的概念,而是动态的概念,不是完成时,而是进行时,不是一个结果,而是一个过程,一直流动,永无尽头。这意味着什么呢?民主建设无法一劳永逸,更难一蹴而就、一步到位,不能指望今天播下革命的种子,明天便收获民主的参天大树,我们必须坚持渐进思维,日拱一卒,得寸进寸。拿选举权的进化来说,充分体现了民主的过程何其漫长而曲折:有些国家,起初拥有选举权的仅限男性,后来则扩大到女性,起初仅限白人,后来则扩大到黑人,起初以财产、学历等为门槛,后来则打破了门槛……

不过,这样的民主进程,显然不宜归结为从低到高。民主由不完善到完善,其进化不是表现在高度,而是广度和深度(这取决于民主的平等属性)。若打比方,民主不是高山,而是平原或江河,民主的完善,有如平原日渐辽阔,江河日渐浩荡,普及度越来越广,受惠者越来越多。

直接说来,低级民主与高级民主之分,要点在民主程度。然而民主程度的定义与民主一样含糊。不仅难以用参数衡量,还容易陷入误区,被人利用。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曾谈及这一点。他指出,对民主程度的考察,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问一个民主政体民主到什么程度,二是问任何政体民主到什么程度。倘是后者,正应了我们的提醒:民主有与无的问题,可能被偷换为民主高与低的问题。

譬如,萨托利以嘲讽的口吻谈到中国的“文革”,单论政治参与,绝对充分,比美国总统选举还高呢。对此,如果借用民主程度论,判定“文革”的民主程度高或低,不管结局如何,下一步,便可推导“文革”属于低级民主或高级民主。事实上,“文革”的本质,可谓民粹其表,专政其里,与民主毫无关系。由此可见民主程度论的误区,以及低级民主与高级民主之分错在哪里。

故而我实在难以苟同,把民主分出高低。这不仅容易掩蔽、抹杀民主之有无的前提,就其特色而言,并不符合民主的精神和进程。作为一种分类,它带来的不是清晰,而是纷乱,不是营养,而是病毒,使民主这潭水愈发混沌。

最后要补充一点。有一种低级民主与高级民主之分,不是基于民主构成,而是基于社会性质:西方是资本主义社会,其民主属于资本主义民主,中国是社会主义社会,其民主属于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高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民主则高于资本主义民主,因此,前者被称作高级民主,后者被称作低级民主。这番高论的成立,有赖于历史决定论与经济决定论的支撑。假如能够意识到历史决定论的贫困与经济决定论的脆弱,那么,你会发现,把民主分出高低,不仅可笑,而且可恶。

2016年3月9日

剑客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