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最近指出:对广大网民,要多一些包容和耐心,对建设性意见要及时吸纳,对困难要及时帮助,对不了解情况的要及时宣介,对模糊认识要及时廓清,对怨气怨言要及时化解,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引导和纠正。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习组长这些话,说得好!这对于近些年来,有关部门对待网络言论的错误管制,有一定的纠偏作用。我相信,有关部门会根据习组长这一重要指示,解决长期困扰网民的删贴和销号等问题。

既然习组长有如此包容的胸怀,那我就这段重要指示中的“善意的批评”这个提法,提点“善意的看法”。

从词义上看,“善意”就是指好心好意。它的反义词“恶意”,则是居心不良。可见,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都是从行为动机来分析人的行为的,描述的是人从事某种事情的念头或愿望。虽然,我们经常讲,善恶自有标准,但具体到某一行为,则很难做到客观准确。而且,人的动机不仅有非常复杂的结构,还有非常不同的表现方式,这也就决定,界定人行为动机的“善”或者“恶”是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而“批评”呢,就是对他人的缺点和错误提出意见。也就是说,批评是与“缺点”和“错误”联系在一起的。对某一行为是否有缺点或错误,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立场会有不同的观点,甚至完全相反的观点。批评者与被批评者往往处于这种“对立”状态。

这就决定了,在对待批评者是“善意”还是“恶意”这类行为动机时,完全有不同的结论。批评者,也许认为,指出被批评者的缺点错误,是希望被批评者改进工作,有利于批评者的进步;而被批评者则认为,批评者别有心,小题大作,无端生事,影响到自己的前途。

而且,在一些公共事务,特别是关系到国计民生问题上,批评者对官员的缺点和错误的批评,可能利国利民,但的确有可能影响官员的个人前途。也就是说,这样的批评对国家和民族是“善意”的,对官员个人而言是“恶意”的。

可见,将批评分为善意和恶意,很难有一个客观标准。完全有成为被批评者拒绝批评,甚至作为打压批评者的借口。现实中,就有官员用各种“诛心”的手段,来打击报复批评者。

我的观点是,作为执政者,在对待批评者问题上应该有法律意识和权利观念。要充分认识到,批评公权是公民的权利。执政者应该包容一切批评意见,无论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只要不是造谣诽谤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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