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想写这篇文章了。今天看到一则来自湖南的新闻,让我有了动笔的冲动。据《瞭望》周刊报道,在湖南一些地方,近期有些年龄并不算大的“局办委”或乡镇“一把手”、重要班子成员向上级打报告,要求按照地方“公务员50岁以上退居二线,可享受比在职时更高待遇”的政策,自请“早退”,成为“休而不退”的“散吏”。

我就是这样的一个“散吏”。我来自浙江,从2008年开始“散吏”生涯,现在已经正式退休。我即使想纠错,现在也没机会了,因而只能写写愧疚文章。

一是,愧对分文不少的薪资。八九年的时间里,什么都不干,照样拿工资,照样享受一点不少的福利待遇;而且工资不算低,属于年薪超过12万元的自行申报个税者。虽然并不是我自己不想干,而是政策不让干,但我吃的毕竟是白食,工资拿得实在有点不踏实。

二是,愧对含辛茹苦的劳动者。他们起早贪黑,辛苦劳作,他们辛苦挣来的钱,凭什么要养活我们这样的尸位素餐者?用这样的方式养我们,他们心甘情愿吗?有什么人征求过他们意见吗?如果对他们没有愧疚感,我觉得正是极需愧疚的地方。

三是,愧对朝九晚五的下属们。有资格“早退”的,必然是当过一官半职的人。换句话说,你退了以后,可以空出一个官位,你才有资格“早退”。那些跟我年龄相仿的没资格“早退”的下属们,则只能照常按时签到,一旦紧张起来,还得照样“白加黑”、“五加二”。悠闲地看着他们忙碌的身影,我难免会有些愧意。

谁都知道,在工作岗位上,50岁是最佳年龄,经验最足,精力最强,牵挂最少;而且,能在基层混个一官半职的人,通常会有一定的能耐。让这样的人,拿着不低的薪资,赋闲在家,无疑是极大的浪费。看看我的同僚们,有四处架鸟遛狗的,有每天看电视剧的,有热衷玩网络游戏的……他们不给组织添麻烦,不利用余热牟私利,已经很优秀了,谁在乎他们像蜡烛烧了一半被硬生生掐灭的感觉呢?

全国各地有多少这样赋闲的人?需要用多少财政收入来养活他们?这个账应该算。如果说是为了培养新干部,需要腾出位子给他们,那么试问,培养好了的干部都不用,干嘛又培养那么多新干部?有那么多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公务员闲置不用,何须每年再进那么多新的公务员?如果仅仅为了解决就业,这样的解决办法,性价比是不是太低?有关法规限定工作期满30年才能提前退休,有些地方擅自将30年改作20年,是否涉嫌违法?

以前迟迟没写这篇文章,主要还是怕人说我恋栈,舍不得那一官半职,现在已经彻底退休了,也就不怕别人背后议论了。我有愧埋藏在内心深处多年,不吐不快,万一得罪了谁,也顾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