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龙老师近照

马云龙老师近照

最近错过了很多有写字冲动的片刻。太多的如鲠在喉,最后,却什么也没说。比如,大家都在呼吁枪下留人,11月15日,贾敬龙突然就被执行了死刑;雷洋案子拖了200多天,其间各种怪诞,到前日,官媒云淡风轻,宣布给5个警务人员定了个“玩忽职守”,且除了上电视振振有词的邢永瑞,其余都已取保候审。与此同时,江天勇律师失踪。而延续10多年的乐平死刑冤案就要判了,可当年最早的律师,如许博士,李和平,如今却在牢里……忽忽,这就到了12月2日,聂树斌案子判了。

其实宣判前两天,已听马云龙老师说了聂案将有结果。7月间,我因事在北京访他,听他讲了很多调查记者生涯里的故事。他一生堪称传奇,早年曾因“反动言论”入死牢,中年后做记者,晚年安居海南,却并非为静养身心。11年了,聂树斌一案牵扯着他,没有一日休息。与此同时,他还写了刘宾雁传、为高耀洁整理资料等。海边的书桌,也不平静,常被骚扰。“我知道有摄像头看着我。有时,就自己对着摄像头说话。”他点一支烟,平静地说着,晚辈如我,未免心里一怔。

12月2日这天,是他72岁生日。知道他忙,发了短信祝贺。晚上,因和岩在一个群里说呼格的母亲在找聂树斌妈妈电话的事,还是给他打了个电话。电话那头的声音清清朗朗,说几个朋友在为他庆祝生日。问他今日特殊,一定会浮一大白吧。他说,没多喝,只喝了两小杯。“太累了。两天两夜没睡觉了,全是采访。现在要关了手机、电脑,好好睡个觉。”也不知他终究睡着了没。

21年了,聂树斌案的这个结果,来的太迟太迟。想起一张照片,是聂妈妈的背影,在一棵树下面,儿子的坟就在一旁。时间应该是黎明,昏暗矇昧中又有一丝亮光。那时,案子还没有结果。看到那照片,就想起2009年去石家庄,在她家见到她。她带我到儿子的房间门口,捂着胸口说,到现在不敢进这个屋子,心口疼。

也想起第一次去采访这事。那是2005年3月,聂案经马云龙老师第一次曝出,全国媒体云集石家庄。 当时的石家庄,是所谓全国第一个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记者们一窝蜂到了,所到之处,全被告知要找“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只说一句话就打发了:“此案正在审理之中,无可奉告。”记得在石家庄郊外,是和中国新闻周刊的孙展,一起走在案子发生过的那一片平原上,沿着土路走,试图寻找当年的知情者,捕获一点点的真相,但一无所获,或许因疲惫,彼时内心升起一种空洞的虚无感和魔幻感,至今清晰。

说到自己参与过报道,有点羞惭,无表功的意思。我还是赞成赵世龙在朋友圈说的:这事情,除了警察郑成月、马云龙、王书金,其他的人都不过尽了本分吧。

当然只是尽了本分。但我想,那还是一个媒体人可以尽本分的时代。今天呢。还会有人追随着一个案子,十年、二十年吗。

聂树斌案结果出来。依照近两三年以来的情形,媒体被打压至此,差不多已是沦陷了,接着就该等官媒出来讴歌法治的胜利、再有人出来发洗地文,可聂案还真不一样,就目前来说,还没有什么像样的“正能量”之声。搜狐社论的标题是“所有赞美都是可耻的”,说的已相当到位。一个人被冤杀、“真凶”出来11年之后尚有结果,围观者如再来赞美所谓“法治胜利”者,的确是病的不轻。

对聂树斌案的叹息与回顾声如洪流,汇聚不息。一时间,仿佛觉得中国媒体似乎诈尸还魂了。可想想,在当今的情形下,也不过是昙花一现。今日中国媒体这一刻的存在感,是因为之前近20年间,曾有过那样一个媒体江湖,曾有过一个调查记者四处冲撞的年代。有马云龙这样啸聚江湖的媒体人,有豪情担当,有狭义温情,有对制度和人性相当深入的体察。这样的媒体领袖,本就凤毛麟角,如今更是渐次退隐凋零。

11年,这一段时间,正是中国调查报道在打压之下,从繁盛转到凋零的一个轮回。聂树斌案的报道和持续追问,是其中一个象征性的标志。但是,能得到今日这结果,想想还真是偶然的很。今天看新京报的报道,很用心,通过律师访到了王书金,王说了一句话:“这个案子不是很简单嘛,延期一共是四回,每次延期,我都想这案子复杂吗。我觉得这案子挺简单的啊……”,这话有份量。很适合最高法院听一听。

是啊,聂案经历过这么多波折,多少行动者、思想者参与其中,等来这天,但若不是“河北王”张越“翻把”,加之以一些无法说清的因素,还真不知道是什么结果。看视频上,聂妈妈说,感谢中国法律。就有人骂她。我觉得,是太苛责了,一位农村老太太,74岁了,坚持11年申诉,能熬到这一天,太不容易了。一个中国的老百姓,她这样的表达,完全是能理解的。如官媒再去有意诱导老人感谢党国,那才是无耻之尤。

12月2日,聂树斌被判无罪,一直推动平冤工作的伍雷律师,却被停止执业一年。这都是在一个国家里。宣判聂树斌无罪的,也宣告了对贾敬龙的极刑。 贾敬龙被执行死刑后,看到南方周末报道的一个细节:“贾敬龙因为腿伤植入了钢板。需要做取出钢板的手术,因此推迟了死刑执行令的下达。”心里一瞬冰冷的厉害。还有什么,能比之更荒诞不经吗。

这些天,因燕文薪律师的一篇文章,关于个案和法治的关系,也被拿出来说。赞同燕律师的清醒。但我更赞成的态度是,即使个案不能推动法治,但还得继续去推。在这个国家,行不可能之事,至少对我这样的悲观者来说,是唯一的一个选择。不管“推墙”或者“推案”,一个个具体的行动者,都是值得尊敬的。皆向前去,倒也不必分出个高下来。而之后,那些该来的命运节点,自然要来。来也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