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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漩涡中的中关村二小在前天公布了《中关村第二小学关于“学生受伤害事件”的处理进展情况》,这篇语言都没有说利索的《情况》,当然是继续坚持否认发生在校园的“学生受伤害事件”是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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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代表中二校官方公号发布的这条《情况》里,标黑的文字连起码的语句通顺都没有做到。)

此前已经连续两篇文章论及中二校;而且也接受了北京媒体和上海电视台的连线采访,谈了我对中二校这篇《情况》的看法,不准备再写文章。北京的媒体朋友告诉我,纸媒在上周末就接到真理部通知,禁评中二校的欺凌事件,所以应北青报新媒体“团结湖参考”的约稿谈校园欺凌事件,通篇没有一个字涉及中二校。可是,今天的北京纸媒却依旧刊发了中二校的评论文章,题目是《“中关村二小事件”:别总用成人的视角看待孩子的世界》。在这篇署名“舒圣详”的文章中,主要观点就一个:“中关村二小事件”不是欺凌。

MLGB!批评的文章禁评,而支持校方的文章可以评,可以谈,中二校到底是怎样的能耐能操控舆论如斯?

在前天接受北京未来网记者电话采访时,记者先问了一个问题,怎样看待中关村二小欺凌事件在舆论中出现的反转?根本就没有反转!只有中二校操纵下炮制的虚假舆论。整个事件从受辱孩子母亲的文章开始,一直到前天中二校的《情况》通报公布,事件的基本事实没有任何反转。一个10岁的孩子在入厕时被另两个孩子蓄意侮辱,将隔着隔板的另一间蹲位的盛满尿液和粘着屎的擦便纸的垃圾桶拿起来,抛过挡板扔向受辱的孩子,并且扣在他的头上。受辱的孩子接受北医六院的精神科临床诊断,有中度焦虑,重度抑郁,为急性应激反应,建议停课一周休息。基本事实没有任何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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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些引发所谓“反转”的讯息涉嫌与中二校有关。具体可以参考文末“阅读原文”跳转的公号“有槽”的文章《中关村二小欺凌事件,一个反转反转又反转的故事》一文。)

而所谓的反转,不过是中二校相关的一些帐号恶意捏造虚假消息来抹黑受辱孩子及家长的,而这些所谓的“通过中央办公厅找的关系”、“母亲是个编剧、东北人、很会编故事”、“从小练习空手道”标签,其目的无非是想搅浑事实,误导舆论。且不说这些所谓的标签是否属实,受辱的孩子如何入校,母亲是什么职业,哪个地方人,以及是否练习过空手道,与他在中二校的男生厕所里被另两名男生蓄意侮辱,并造成事实上的伤害,根本就没有任何关系。而且这些虚假爆料的讯息所捏造的“尿到那个扔纸篓的孩子身上”也与事实不符,在中二校自己发布的《情况》里,根本就没有这个情节,而且厕所的现场照片也看得出,在围绕着隔板和挡板的蹲位入厕的受辱孩子,怎么可能尿到蹲位外的孩子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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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中二校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现场,在被挡板和搁板封闭的蹲位里,怎么可能“尿到那个扔纸篓的孩子身上”。)

抛开这些无中生有的“反转”闹剧,即使按照中二校发布的《情况》自己的说法:

  为此,学校与三位同学的家长就上述诉求反复进行沟通,亮亮和妈妈向明明及其父母当面致歉,军军的家长也对孩子的不当行为进行了教育,但亮亮和军军的家长不认可此事是校园欺凌行为,更不是施暴行为,故始终未能达成共识。

  经学校多方调查、了解,明明和亮亮、军军属于正常的同学关系,课上、课下互动交往正常,有互相起外号现象,但没有明显的矛盾冲突。我们认为,上述偶发事件尚不足以认定亮亮和军军的行为已经构成校园“欺凌”或“暴力”。

亮亮和军军的家长不认可此事是校园欺凌”,所以中二校也认为“尚不足以认定亮亮和军军的行为已经构成校园‘欺凌’或‘暴力’”。根据通常对于校园欺凌(school bullying)定义:学生之间的,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言语以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行为。亮亮和军军对明明的行为:1、是蓄意的;2、实施了欺负、侮辱;3、造成了伤害。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衡量,都是典型的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是指发生的事件,而不是彼此之间的关系。不能认为发生欺凌的学生之间平时的关系看起来似乎挺好的就否认欺凌事件的性质。这就跟不能将加害人与受害人平时的关系挺好,甚至挺亲密,就否认强奸的存在一个道理。熟人强奸事实上比陌生人强奸更普遍,损害也更大。同样地,校园欺凌恰恰是更容易发生在平时有互动的学生之间。如果是偶发的,那就是偶发的校园欺凌;如果是长期的欺辱,那就是长期的校园欺凌。

而且,中二校在明知道受辱孩子的家长对事件的性质认定有分歧的情况下,背着受辱孩子父母实施单方面的诱导询问,并以此作为评判事件的依据,无论从法律,还是常情上都是不可以接受的。稍微懂一点教育的人都知道,小学教师对学龄儿童的社会性发展起着主导性的影响作用,当教师的指令与父母的指令相冲突的情况下,儿童会倾向于接受教师的指令。换言之,背着受辱孩子的父母,中二校的教师对于10岁的明明可以予取予求,教师引导什么,孩子就反应什么;如果教师存心误导10岁的明明,那也是轻而易举;甚至中二校的教师要指使受辱孩子攻讦自己的父母,也并不是什么难事。

俗话说,店大欺客,客大欺店。中二校这样牛逼哄哄的所谓名校,在更为牛逼哄哄的家长面前,就是孙子;但在普通家长面前,就可以颐指气使。从整个事件不难判定,受辱孩子的父母对于中二校来说不过是普通家长,所以欺凌事件发生后,明明的父母得不到维护和支持,只能通过舆论来表达,以及向上级区教委投诉,大凡家庭有些背景,何至于无奈到此般下策?做家长的很清楚,如果不是忍无可忍,断然不会轻易与学校对峙,平时都要逢迎着,阿谀着校方,以希冀自己的孩子能够得到善待。由此也可以想见受辱孩子的家长在写文章之前是如何地愤慨和无奈。

反过来,如果受辱的孩子家庭有相当的背景,这事决计不会被曝光,而是会得到学校的全力支持。如果再加上欺辱同学的孩子是普通家庭的孩子,那校方最可能的处理就是雷厉风行地认定为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然后以“零容忍”为由迅速将肇事的孩子开除。

问题是,受辱孩子的父母被如此恶意中伤、抹黑、刨根挖底,那肇事孩子的父母又是怎样的背景呢?不仅令赫赫有名的中二校罔顾欺凌事件的事实与证据,做出不予认定为校园欺凌的调查结论;而且还能空穴来风地来捏造虚假讯息炮制“反转”舆论来误导;更厉害的是,能令整个京城的纸媒禁评,禁止批评性的评论,只允准有利于他们的评论。这种势力恐怕决非一般的富豪或是城市精英所能及。

在我看来,中二校否认校园欺凌事件,只以轻描淡写的“学生受伤害事件”来定性,其性质与5年前贵州毕节阿市乡派出所警察对被阿市乡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强奸的女教师的认定“戴避孕套不算强奸”如出一辙,根本就是校园版的“戴套不算强奸”。贵州毕节阿市乡派出所因为面对的是跋扈的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所以“权为民所用”,干脆就认定“戴避孕套不算强奸”;那么,中二校面对的又是什么样背景的家长,能够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指鹿为马,将典型的校园欺凌事件模糊成“学生受伤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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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二校校长杨刚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声称“孩子的矛盾不能用大人方法解决”,以此模糊事实,指鹿为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