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反双方成千上万群众早上齐集立法院外为“婚姻平权”立法表态。

台湾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周一(12月26日)通过婚姻平权法案条文初审,朝同性婚姻合法化更进一步。

担任当周召集委员的民进党立法委员尤美女宣布,关于婚姻平权的《民法》修正案等六项法案初审通过。经委员会逐条讨论的法案将送交立法院院会朝野协商。尤美女也表示,若在明年朝野协商前再有相关法条修正,届时将并案协商。

初审通过《民法》971-1条修正为异性或同性婚姻当事人,平等适用民法或其他法规关于夫妻配偶之规定,也平等适用《民法》父母子女、亲属之规定。

反同婚民众手持标语,试图进入立法院,与警方发生推挤。

972条条文“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另增加“同性婚约,应由当事人自行订定婚约”,承认同性婚姻。关于订结婚年龄规范条文取消“男”、“女”一词。并通过判定收养时,法院不得因收养者的性别、性倾向而有歧视对待。

国民党立委许毓仁在初审通过后于Facebook上表示,感谢婚姻平权法案获得跨党派支持。他发文道:“婚姻平权是多元性别者能否被国家肯认为正当公民的重要关键”,并希望同志平权运动“如同阳光普照大地,让彩虹的美丽的弧线画过天空的两侧,超越政治、超越族群、超越宗教。”

婚姻平权议题在台湾受到高度关注,支持与反对群众透过上街游行、在网路上传播资讯的方式传达理念。

一名台湾网友26日中午在立法院附近的小吃店,拍下身穿白衣的反同婚民众与身上绑着彩虹旗的挺同婚民众同桌吃饭的画面并下注解“立场再不同,还是要一起吃排骨。”

周一上午,支持与反对婚姻平权法案的民众聚集在立法院外。中央社报道,近百名反同婚群众翻墙进到立法院院区内,遭员警以束带将双手反绑。宣布初审通过后,反同婚群众转往总统府前静坐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