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今天),中央党校教授蔡霞在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2016改革报告”总结发布会上接受现场提问,回答了反腐败如何从治标到治本的问题。以下是内容摘要:

党内的反腐败在趋势上是积极地在推进,但是还没有达到治本地步。从查案件治腐到制度治腐有个过程,就这两年来看,制度建设的步子是迈得比较紧的(蔡老师强调了紧,而没有说快和大)。

如果真正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那么这个笼子就不是一个简单的技术操作问题,首先要解决权力结构问题和权利的根本保障问题。如果这两个问题不能解决,那么技术问题就会遇到关键的卡口,就很难往前推进。

从治标到治本的过程当中还存在重大的坎儿。这些坎儿能不能迈过去,是我们能否进入治本阶段的前提和基础条件。

我认为有三个大的问题:

一个是意识形态方面的障碍。比如司法改革的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在反腐败、党建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决议的建设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就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我们现在面临的一个困惑是:在政治领域究竟有没有普遍性的规律?我们有时候把国情的特色强调到取消、替代甚至否定普遍性政治规律的地步。

第二个如何在观念和理论上真正确立党的领导。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一开始就提出了,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但是还必须要改善党的领导。不改善就难以坚持和加强。在国家建设和发展中,执政党的领导的含义究竟是什么?它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机制来做好领导,这些还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上探索思考。

第三个反腐从治标到治本是我们建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核心的、可不或缺的组成部分。现在,我们多是从技术层面、具体层面,比如社会治理、城市治理、环境治理等方面去着手,这些每个方面是重要,但是,所有这些方面都涉及到政治权力作用的问题,必须限制住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必须使党在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是党章明确规定的,从基础上把党和国家公职人员纳入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去,纳入构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方面去对待。

中国从传统的国家形态转型到现代政治文明的国家形态,从传统国家治理机制转向现代民主政治的依宪执政的治理机制。这个核心问题会表现在各个具体领域,包括司法领域、经济领域等等,从而促进各个领域的深化改革,这对促进反腐都是有利的,能为制度反腐进入治本阶段创造极为重要的条件。

治本不是光靠党内的孤立的反腐行动,它需要各个领域的深化改革来推动,而且是有机地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