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统编本《中国历史》七年级上册、八年级下册

文 | 谌旭彬

最新的“统编本”初中历史教科书七年级上册、八年级上册,已正式投入使用。较之旧教材①,统编本的内容有很多细微变化。有一些变化属于史料纠错(如孟子像的变更),相当及时;有一些变化,则值得商榷。

比如关于汉武帝的描述。

总体变化:扩充整合为独立一课


统编本《中国历史》七年级上册第12课,标题是《汉武帝巩固大一统王朝》。具体内容分三个小节:“推恩令”的实施;“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盐铁专卖。

这些内容,在旧版教科书(人教社)中,占据两个小节,分散置于第12课、13课之中。②

本次统编本,在内容总量有所减少的前提下,将分散的两个小节,扩充为三个小节,整合为独立的一课。显见其对“大一统政策”,较之旧教材更为重视。

具体变化:道德批判词汇增多


具体内容上,统编本较之旧教材,在措词上有许多微妙的变化。

一、关于“推恩令”

统编本的说法是:

“西汉初,诸侯王势力强大,各自独霸一方,生活骄奢淫逸,政治上甚至公开反抗朝廷派来的官吏,有的还企图谋反。地方上的豪强地主也发展起来,兼并土地,聚敛财富,横行乡里,与官府分庭抗礼。这两股势力导致社会秩序混乱。

“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推恩’建议……”(统编本第54~55页)

图:统编本教材对“推恩令”的描述。与2016年的部编本比较,统编本更换了金缕玉衣的照片。部编本中的玉衣“共用2000多块玉片,金丝重700多克”;统编本中的玉衣“共用近2500块玉片,金丝重1100多克”,似乎更足以展示诸侯王的“生活骄奢淫逸”。其实,皇帝及朝中宠臣、重臣(如霍光)去世后,也都使用玉衣,长安中央还设有“东园”专门制作玉衣,很多诸侯死后所穿玉衣,实际上来自长安“东园”。

旧教材相应部分的说法是:

“那时候,汉初分封的诸侯国,还有相当的势力。汉武帝的叔叔梁王出行,千乘万骑,和天子一样威风。他还自造弓箭数十万,府库的‘珠宝玉器,多于京师’。为加强中央集权,武帝接受主父偃的建议……”(旧教材第68页)

二者比较,最大的区别是:

旧教材没有使用任何感情色彩浓重的词汇来形容地方势力,只是客观举例(“千乘万骑”一词有所夸张),讲述了诸侯国“还有相当的势力”这一事实;新教材则密集使用了“独霸一方”、“骄奢淫逸”、“兼并”、“聚敛”、“横行”等贬义词,对“诸侯王”和“地方上的豪强地主”做了道德批判。

揆诸史实,旧教材对中央及诸侯王皆无感情色彩的客观表述,似乎更加可取:

(1)武帝之所以要针对诸侯王,并非不满其“骄奢淫逸”,而是高层权力斗争使然。

(2)诸侯王有骄奢淫逸的一面,长安中央也有骄奢淫逸的一面。如《汉书》记载,武帝时期,外戚田蚡“由此滋骄,治宅甲诸第,田园极膏腴”。

(3)对生活在汉代的普通民众而言,被诸侯王统治,并不必然是一件坏事。比如,《史记·吴王濞列传》里记载,吴国铸铜为钱,煮海为盐,国用富饶,“百姓无赋”,民众没有纳赋的负担。很多受长安统治的民众,选择抛弃户籍,“亡命”到吴国谋生。《汉书·贾谊传》里也说,淮南地区由长安统治的的民众,不堪徭役之苦,“逋逃而归诸侯者已不少矣”。诸侯国的存在,让民众多了一些“用脚投票”的选择权。③

二、关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统编本的表述是:

“西汉初,朝廷对地方的控制很弱,统治者奉行‘无为而治’的政策,诸子百家的学说在社会上很流行,许多士人四处游说,依附诸侯王,对抗朝廷。汉武帝即位后,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中央集权。

“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把儒家学说立为正统思想,使儒家忠君守礼的思想成为大一统政权的精神支柱。……”(统编本第55页)

旧教材相应部分的表述是:

“西汉初年,诸子百家的各派人物还很活跃。诸王门下聚集许多宾客,常常批评皇帝的政策,指责中央,对中央集权很不利。汉武帝为改变这种局面,接受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就是把儒家学说作为封建正统思想,持法家、道家等各家学说的读书人,均受到排斥。……”(旧教材第68~69页)

图:旧教材对“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表述

这两种表述,有两点较大区别:

(1)统编本改正了旧教材里的两个错误。a、不再使用“封建”一词。b、不再提“持法家、道家等各家学说的读书人,均受到排斥”。武帝所行,乃是“外儒内法”之道,汉宣帝也说过,“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④

(2)旧教材对“宾客”的描述相对中性,只说他们“常常批评皇帝的政策,指责中央,对中央集权很不利。”统编本则说,“(士人)四处游说,依附诸侯王,对抗朝廷”,将“士人”(知识分子)描绘成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三、关于“盐铁专卖”

统编本的表述是:

“那时候,私人铸币还没有完全禁绝,盐铁经营权也大都掌握在豪强手中,因此社会上出现了许多富商大贾,控制了国家的经济命脉。这些富豪唯利是图不关心国事,如汉初诸侯王叛乱时,朝廷向他们借钱去平叛,他们却担心朝廷不能获胜而不肯借贷

为加强朝廷对社会经济的控制,汉武帝把铸币权收归中央,统一铸造五铢钱,还在全国各地设盐铁官,把煮盐、冶铁等经营权收归国有,实行盐铁官营、专卖;又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调配物资,平抑物价。这些措施,使国家的财政状况有了很大改善,为汉武帝很多政策的推行奠定了经济基础。”(统编本第55~56页)

 

图:统编本中关于“盐铁专卖”的表述

旧教材的相关部分的表述是:

“汉武帝时将地方的铸币权和盐铁经营权收归中央,统一铸造五铢钱,抑制了大商人牟取暴利,大大增加了中央的财政收入,实现了经济上的大一统。”(旧教材第74页)

图:旧教材关于“盐铁专卖”的表述

二者比较:

(1)旧教材对“商人”这一群体,没有做过度的道德评价——“牟取暴利”一词虽含贬义,但若是合法经营下的暴利,并无不妥(汉初,商人铸币、经营盐铁是合法的)。统编本则使用了“唯利是图”这种带有道德批判色彩的贬义词来形容“富豪”。

(2)旧教材谈及商人不愿借钱给朝廷,也介绍了冒险借钱给朝廷而获利的无盐氏。新教材不谈无盐氏,只谈商人“担心朝廷不能获胜而不肯借贷”,指责商人“控制了国家的经济命脉”“不关心国事”。

揆诸史实,统编本与旧教材的上述描述,均仍有很大的商榷空间:

(1)对一个牛耕尚且未能普及的农业国家而言,民间商人要如何“控制国家的经济命脉”?而且,私人财产不可侵犯,商人有权力自由决定是否将自己的合法财产借给皇帝去打内战。写给当代初中生学习的历史教材,理应尊重现代价值观,而非站在汉朝皇帝的立场,抒发“不佐公家之急”(《汉书·食货志》)之类的责难。

(2)《史记·平准书》记载,刘邦反思秦政,“令民铸钱”,至武帝收回铸币权为止,私人铸币在汉代曾长期是合法行为。但有能力铸造出获到全社会认可的高质量钱币之人,并不是普通的民间商人,而是吴王刘濞、文帝宠臣邓通这类“官商”,如《史记》所载:“吴、邓钱布天下”。武帝时期也主要是“郡国铸钱”,民间商人并非铸钱业的主体。

(3)武帝将铸币权收归中央,强化了“大一统”,但同时也是一个与民争利的残酷过程。

比如,武帝造“赤侧五铢钱”,以一当五,替代“郡国五铢钱”(前者5铢青铜的重量,可换取后者25铢青铜的重量),形同发行虚币,大规模掠夺民间财富。⑤“赤侧五铢钱”之前,武帝还发行过“白金三品”钱。以银、锡混合铸造,刻纹龙、马、龟,分别代表不同面值——按规定,一个龙纹钱面值三千钱,但实际价值(银、锡的金属价值)不足一百钱。武帝希望通过发行这种大面值的新货币来掠夺民间财富。但民众不是傻子,这种钱在防伪上又没有技术含量,朝廷能铸,郡国民间也铸。一时间,“吏民之盗铸白金者不可胜数”,反酿成一次严重的货币危机。据《史记》记载,至少有两百万盗铸者被武帝投入了监狱,当时汉帝国的总人口,也不过3000万~4000万左右。⑥

(4)武帝实施盐铁官营专卖、国家均输(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调配物资,平抑物价),大幅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但同时也是一场民生悲剧。

西汉旧制,盐铁可以私营,民间有很多大盐铁商。桑弘羊告诉武帝:为生存,民众必须吃盐;为生存得更好,民众必须购买铁制农具。盐铁官营是增加财政收入的好办法。武帝遂将盐铁收归国家管理,将民间大盐铁商招进体制,建立起庞大的官营盐铁产业。对胆敢私铸铁器、私贩食盐者,予以砍脚趾乃至杀头的严惩。

官营政策推行下去后,御史大夫卜式很快就观察到:官府专卖的盐、铁,不但质量差、价格高,而且还摊派指标,强买强卖。卜式就此提了一些意见,然后被武帝从中央贬去了地方。武帝死后,来自民间的“贤良文学”受召参加“盐铁会议”,也在会上痛陈盐铁官营的恶果:官府铸造铁器,只求完成任务,专铸大块头农具,不顾及民众对小件农具的需求,嫌铸造小件农具费时耗工;农具器形不好,质量差,价格高,使用不便;卖铁器的部门经常无人上班,民众长途跋涉进城买农具,常吃闭门羹,耽误农时……最后,发展到了“盐铁贾贵,百姓不便。贫民或木耕手耨,土梗啖食”的地步——民众无奈,只好用木器耕地、以手除草,吃带咸味的土和草梗。

国家均输政策所造成的后果,同样相当不堪。所谓“均输”,简单说来,就是政府在甲地廉价买进当地特产,再由政府均输官将其转运至不出产该商品的乙地高价出售,赚取差价。国家机器全面商业化后,民间商业彻底萎缩。“贤良文学”们在“盐铁会议”上回顾往事,曾言及,朝廷均输官有一种普遍做法:故意不征收当地特产,而向民众索求当地没有之物,民众只好以低价出售自产商品,从与均输官勾结的商人手中,高价买进本地不产之物。这一进一出,国家财政增收了,均输官增收了,与之勾结的官商增收了,只有民众不得不额外承受多重剥削。

(5)统编本和旧教材,均没有提及“算缗、告缗”这一武帝时代极其重要的经济政策,这种忽略是不应该的。

所谓“缗”,按《史记集解》的说法,指民众“非桑农所生出”的那部分财富,大致相当于“非农业收入”;所谓“算缗”,就是对这部分收入征税;所谓“告缗”,就是为了将“算缗”落到实处(民众不会乐意主动向政府缴纳“非农业收入税”),政府颁布法令,鼓励民众举报周边之人隐匿不纳税的资产,举报成功后,被举报者资产全部没收,没收之半奖赏给举报人。由此开启了一场长达四年之久的全民告密运动。据《史记·食货志》记载,这场运动导致的后果是:商人、中产之家几乎全部遭到举报破了产;新民风出现,民众仅满足于吃喝,再无用心经营积累财富的欲望;官府盐铁缗钱丰饶到用不完。

三点可商榷之处


综上。笔者认为,新的统编本历史教材,在关于汉武帝的表述中,存在至少三点较严重的可商榷之处。

(1)作为初中历史教材,内容需要很扼要。但这扼要的表述,是否有必要掺入如此众多带有道德批判性质的贬义词?

(2)这扼要的表述里,只介绍政策对“大一统”的武帝王朝的好处,而无一字介绍普通民众因这些政策所承受的苦痛,无视民众流离失所,“天下户口减半”的惨烈事实,是否合适?

(3)武帝经济政策的核心目的,是支撑对匈奴的战争,民生的苦痛也与之有关。介绍武帝的经济政策,却对汉匈战争只字不提⑩,仅留下一句极度模糊的“为汉武帝很多政策的推行奠定了经济基础”,是否合适?

图:旧教材中,“汉匈和战”曾单独作为一课讲述,统编本新教材则无一字言及汉匈和战

注释

本文所谓“旧教材”,指的是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年审定、沿用至2015年的初中历史教科书;“部编本”,则是指2016年曾短暂使用过的《中国历史》七年级上册。②见:《中国历史》七年级上册第12课第2小节,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年印刷。盐铁专卖部分,见第13课第3小节。③徐复观先生对汉初的削藩政策是不以为然的:“汉室君臣,假定不以权力集中于皇帝一人为推行政治的先行条件,而只以在统一下允许合理的地方分权,则汉初百年间扰攘不安的政治问题,可不致发生,而由秦所建立的专制政体,及由此政体所必然发生的毒害,将会得到若干缓和,对社会的生机,也将会得到培育。但他们完全站在一人专制的立场来处理这一问题,想尽各种方法所达到的目的,只是大一统的专制政治。”(见徐复观《两汉思想史(一)》)④可参见:秦晖,《中国经济史上的怪圈:“抑兼并”与“不抑兼并”》;《西儒会融,解构“法道互补”》。收录于:《传统十论》,东方出版社,2014。⑤石俊志,《五铢钱制度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P51~52。⑥《史记·食货志》记载:“自造白金、五铢钱后五岁,而赦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其不发觉相杀者,不可胜计。赦自出者百余万人。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抵无虑皆铸金钱矣。犯法者众,吏不能尽诛……”⑦见《盐铁论》。⑧同上。⑨《史记·食货志》:“杨可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杜周治之,狱少反者。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监分曹往,即治郡国缗钱,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产业,而县官有盐铁缗钱之故,用益饶矣。⑩“汉匈战争”在教科书中的变化,留待下期再谈。

 

延伸阅读:

图片来自网络。 中国数字时代编辑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