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淦的抗议方式常常是有意羞辱他的抗争对象

在2015年中“709”大抓捕事件中,被中国当局带走、拘留至今的维权活动人士吴淦(网名超级低俗屠夫),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在同一事件中被捕的维权律师谢阳,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亦于同日宣判,谢阳被判罪成,但因“尚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且谢阳归案后认罪悔罪”,免于刑事处罚。

审判吴淦案的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表声明称,吴淦“长期利用网络散布大量言论…..炒作多起热点案事件,抹黑国家机关,攻击宪法所确立的国家制度”。

吴淦的代表律师葛永喜向BBC中文称,吴淦在判刑后当庭表示:“感谢贵党授予我这个崇高荣誉,我将不忘初心,撸起袖子加油干”。

圣诞宣判

国际特赦组织中国研究员潘嘉伟发表声明,指中国政府选择在圣诞节翌日、即外交官、记者、国际观察员与大众均不大可能作出回应的日子,就这两宗长期未被处理的案件宣判,“明显带有政治计算…极其可耻”。

“中国政府试图规避媒体与国际社会的监察,此举正好显示其深知这些虚假的审判完全站不住脚。”

潘嘉伟指出,过往维权人士胡佳被拘、异见人士(后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被判刑,均是在圣诞节前后。

“犯罪行为积极,主观恶性深”

法院的判决声明指,吴淦“犯罪行为积极,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主观恶性深”,因此“从严惩处”。

葛永喜说,他在宣判前一天曾与吴淦会面,吴淦心态非常好,能够接受重判的结果,但表明一定会上诉。

葛永喜指出,今次的重判相信与吴淦坚持不认罪有关:“党国认为你必须要按照他的方式认罪,才能被轻判、取保或缓刑。像吴淦这样态度坚定,一定会被重判。”但他亦称,八年超出了他们的预期。

2015年七月初,中国政府拘捕及传唤大批中国维权律师、活动人士、法律助理,合共有三百多人受影响,是为“709”大抓捕。

与多名被捕律师曾经合作的吴淦,则在同年五月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拘留,至今已被关押两年多。吴淦成名于2009年的“邓玉娇案”,利用网络的传播力量,为杀死施暴者的性侵受害者邓玉娇,在网上争取关注。之后吴淦又曾参与声援多宗政治案件。

今年八月,吴淦的案件曾在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闭门审讯,法院事后发表声明称吴淦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反了法律。但在该次开庭之前,吴淦透过代表律师发表一份声明,强调并不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

“在‘伟光正’的残暴统治下,不被‘犯罪’都不好意思…一份出自独裁专制政权的有罪判决书,是颁给民主自由战士的一座金光闪闪的奖杯。”

 

谢阳(长沙中院公布图片)

“酷刑虐待”

吴淦早前曾称,自己在狱中被“酷刑虐待”。

而律师谢阳在被捕后,亦曾向家属为他委托的律师透露,警方对他施行限制睡眠,长期审讯,殴打,死亡威胁和其他凌辱行为。

但谢阳在之后的庭审上改口,表示没有刑讯逼供的行为,“更没有遭到酷刑”。

处理谢阳案的湖南检方在调查报告中指控,“谢阳遭遇酷刑”文章由维权律师江天勇所策划,目的是“抹黑政府,干扰司法机关办案”。

江天勇今年八月被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

谢阳则于今日(12月26日)被判罪成,但获免于刑事处罚。审讯谢阳案的长沙中院公布称,谢阳透过在网上发表言论、炒作热点、扰乱法庭,攻击宪法确立的国家制度,行为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但法院指,谢阳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且谢阳归案后认罪悔罪”,因此可免于刑事处罚。

709大抓捕”部份其他被捕者情况:

2017年

  • 王全璋:被关押逾两年未经审讯,律师、家属不得会见
  • 江天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判刑两年
  • 李和平:“颠覆国家政权”,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 谢燕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取保

2016年

  • 周世锋:“颠覆国家政权”,判刑七年
  • 胡石根:“颠覆国家政权”,判刑七年半
  • 翟岩民:“颠覆国家政权”,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 勾洪国:“颠覆国家政权”,判刑三年、缓刑三年
  • 王宇 :“颠覆国家政权”,取保
  • 包龙军:“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取保
  • 赵威 :“颠覆国家政权”,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