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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年前,我与隋牧青是战友、十年前,我们是心灵知已、五年前,我们把酒临风;一年前,我们精诚合作,全程援助陈犯云飞的“寻衅滋事案”,但就是这次,他因在成都新津县看守所接见当事人陈云飞时,有拍照取证之嫌,引发狱方追责,这也成为他如今被广东有关方面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理由之一。

为陈云飞辩护,本已是极富勇气的非凡之举,难能可贵的是,隋牧青在全程代理中,除了往返成都至广州的机票外,他全程未取分文报酬。这差不多也践行了律师职业的至理名言:铁肩担道义,刀笔诉民情。

这其实是一桩非常繁复的公民人权官司案,每一段经历和点滴的回忆,都充满传奇。

2015年3月25日,陈云飞因煽颠和寻衅滋事罪身陷囹圄,成为成都新津县看守所里的憨逗囚徒,我旋即汇同冉云飞和谭作人先生一道,与陈云飞的家属和亲人商榷,共议为他寻找辩护律师的事宜,几经推荐、遴选,我们最终将目光一致投向广州著名人权律师隋牧青,他的辩护风格和维护当事人权益的胆识和勇气,在江湖盛传已久,令人钦佩不已。

当我们试探着把邀请电话挂过去时,没想到隋牧青二话没说,就爽快应承下来,他还特别表示,陈云飞一直是他心目中的传奇好汉,他将全程法律援助,不收家属分文。

但仅仅过去3个月,那年7月9日,因众所周知的“律师门事件”,隋牧青律师随即也失去了自由,铁窗漫漫,时局艰难,我们虽然不住地为他祷告,却也不知他前面的吉凶祸福,只得忍痛临阵换将,重新邀约广州的刘正清律与成都冉彤律师搭配组合,组成陈云飞案律师辩护团。

左起刘正清律师、陈妈妈和冉彤律师

2016年12月26日,陈云飞案一审,控辩双方对阵激烈,并就庭审程序发生了摩擦,甚至还出现了抓扯,场面沸腾成了一锅粥,陈云飞当机立断,当庭解聘律师,一审法棰刚刚敲响即告流庭。

此时,隋牧青在经历半年的牢狱之灾后,云开雾散,重回人间,陈云飞案一审流庭次日,他便匆匆给我挂来电话,要求重回辩护团队,我那时与上海张培洪律师刚好联系上,有了一些新的想法,便留有余地的告诉隋律师,容我们商议后再给他回复。

我与冉云飞和谭作人先生照例走民主协商机制,我这次定意要请张培洪律师作主要辩护人,是因为他具备与随牧青律师同样的勇气和睿智,但张培洪律师还是基督徒,他能带给陈云飞一些属灵的生命安慰。刚刚受洗归主的冉云飞马上附和了我的观点,表示认同,就在我们最终确定聘请张培洪律师的那一刻,冉云飞突然来了个脑筋急转弯,他说且慢,张培洪律师已报读华西圣约神学院,正从律师向传道人转型,我们暂时不要打扰他的好。

尽管我仍有坚持,但投票结果是2:1,我服从了冉云飞和谭作人的最终决定,但作为补充,我特别推荐自己所在的成都秋雨圣约教会年轻的郭海波律师作他助手,这样仍然能在刑辩与属灵生命安慰上各得其所。

这时已是2016年最后一天,我当即通知隋牧青律师,请他尽快来成都一趟,与地方法院衔接,查考电子案卷,并与当事人陈云飞尽快见面,为庭审的到来作周密、稳妥的辩护准备。

隋牧青果然就是雷厉风行的人,元旦刚过,他就迫不及待飞到成都,既来之则安之,直到后来陈云飞二审结束,隋牧青每次来蓉,都栖憩在我家里,他是资深的基督教慕道友,我们虽然也会有一些小的纷争,但那段时间,弟兄和睦同居,总有说不完的时事,道不尽的话题,他是一位视野开阔、学识丰富、情感充沛、胸怀天下的良心人士。

2017年1月12日,我陪同隋牧青律师和郭海波律师前往成都新津县看守所探访陈云飞,那天一切都很顺利,尤其让我感动的是,探访结束后,隋牧青律师还刻意找到看守所领导,为陈云飞遭受的不当处罚和应有的公民权利,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交涉,隋牧青办案观察入微,作风老道老辣,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事后,我特别发了一则微博,向社会各界简略介绍这次探访的情况。

令人匪夷所思并眼界大开的是,隋牧青在探访时用手机特别拍了一张陈云飞狱中照片,他笑嘻嘻地转给我,说你看看这个“坏人”现在是胖了还是瘦了?我惊喜莫名,问可以发出去吗?隋牧青说拍了就是拿来发的,下午3点左右,我又补发了一则微博,并把这张照片也发了出来,这是陈云飞与外界失联近两年后的首次“露面”,从现实到历史都弥足珍贵。

箴言书说:“但义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这似乎就是对隋牧青此行的预表,就在回程的路上,陈云飞在狱中不当受刑留下的伤痕,老是在他眼前晃动,他心里磕磕绊绊,十分难受,觉得律师就应该铁肩担道义,把真实情况记录下来,于是决定第二天再次前往新津看守所探访……次日,探访结束时,当隋牧青决定拍下陈云飞肘部的疤痕,并接受陈云飞递出来的书面材料时,遭到狱方强力阻止,并从日午留置到次日零晨后才予以释放。

这是隋牧青在14日凌晨透过微信朋友圈发出的简短情况通报。

纵观整个过程,隋牧青一直是知法守法者,他甘为当事人冒险,主意也是收集证据,维护法律和当事人共同的尊严,但奇怪的是,就在此事发生整整一年之后,2018年1月22日,隋牧青律师突然接到广东有关方面“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该告之书称,根据隋牧青在北京某法庭与成都新津县看守所发生的“违法事实”,决定对隋牧青作出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这已成为2018年开年之初轰动中国律师界的大事。

我不知道怎么来安慰隋牧青律师,但我知道他比我更加坚强,我只想站出来为他作荣耀的见证,他的确是一个好律师,好到肝胆相照,好到情同手足,好到倾盖如故,好到荣辱与共……他律师职业生涯,因着这些美善的见证,必将充满鲜花和掌声和美名!

鲁迅曾说:“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少有敢抚哭叛徒的吊客;见胜兆则纷纷聚集,见败兆则纷纷逃亡……”这入木三分的谶言,于隋牧青是一种意味深长的褒赏,我撷录下来,连同盛开的腊梅花,贴在中国隆冬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