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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数字空间|读书会罪

【再一看】白曼:谈番禺毛主义者案

 

原文标题:权利的正确姿势——保守主义者眼中的权利

 

关于张云帆被关押案,前几日已经就有所耳闻,当时看了一眼标题,心中就在嘀咕,张千帆老师怎么会和孔庆东为了一个学生的事而同框。于是我试探的问了一句:“这张云帆是个毛左?”在得到肯定回答后,也就释然了。孔庆东为了这种言论权利的呼吁,那是出于他政治立场的物伤其类,而张千帆师那是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对于权利的珍视,如同例行公事似的姿势站队。

本文无意对“张云帆事件”去做一个个案性的分析,说到底,这类言论权利受到打压的事,在中国可以说层出不穷,并无起眼之处,“张云帆事件”也不过是其中一起,唯一的特殊性在于他的北大的头衔。公众基于预期性落差,才使得这起案件和“雷洋案”一样引发为舆论事件。

对于他的“毛主义”政治立场,我本人当然是不屑一顾,但我又完全理解他们的价值取向。政治认同说到底,并不在于政治理论有多少高明,而在于接受者具身经验进而吸纳为一种自我服务的知识想象。“毛主义”理论在一个资源匮乏,人际关系限险恶,社会系统不公的逼仄环境下被发酵并不是令人难以想象,旁人是对于这种政治认同是难以置喙的。

中国自76年那一场不流血的“光荣政变”之后,已经彻底从一个毛泽东时期的革命党演变成为一个治理党,日益去革命色彩。通过大量外来资本涌入以及自身创造,中国今天已经前所未有的繁荣富强。特别是长者创造性的允许资本家入党之后,已经彻底颠覆了马克思在《共产主义宣言》对于共产主义政党的定义,所以今天的中国执政党已经完全不是马克思列宁式的原教旨的共产党了。对此,邓小平先生在伟大的南方讲话中指出:“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在中国对此,几乎所有中国人都心知肚明中国执政党性质的转变,所以今天的毛左如果还在那里打着毛泽东红旗的质问执政党的性质,显然不是幼稚,而是一种策略,这就如同国内的自由派拿出《宪法》第35条声讨言论自由权一样。

应该说,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是得益于政治权力的收缩,释放高压的社会空间,通过市场经济盘活中国的巨大资源。但是这种放权背后,又设置了一个政治底线前提,就是谁也不能质疑我党的执政地位。这种秩序结构的安排下,一个人只要不去参与组织性的政治活动,就可以自主的享有自己的私域空间,并且通过自身的努力,在一个开放的社会晋升通道里往上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和争取财富。应该说,这样的权力和空间的交换性安排是高明的,试想,一个人可以通过个人能力满足自己的除了政治之外的各种欲望,那么政治就变得不再重要,所以,今天的中国人除了赚钱之外,几乎没有太多人生的追求,更不会去追问执政党的合法性。更何况执政党绩效合法性充足的前提下。

在西方的自由民主国家,张云帆的举动当然是法定的结社权利。但是在当下中国,这种名义上的读书会,多少是带有一点煽动,串联性质的,虽然冠冕堂皇的可以对外声称是“读书会”性质,但这种说辞对于我党的历史经验而言,无疑属于一目了然的把戏,毕竟当年我党的雏形就是从读书会这种性质起来的。所以张云帆这次无疑是踩了政治红线。

有趣的是,毛左在声援张云帆时,居然引用了一句自由派很喜欢说的话:“当纳粹党来抓共产党的时候,我没有站出来为他们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党;当纳粹党来抓犹太人的时候,我没有站出来为他们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当纳粹党来抓工会的人的时候,我没有站出来为他们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的人;当他们来抓天主教徒的时候,我没有站出来为他们说话,因为我不是天主教徒;当他们来抓我的时候,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因为他们都被抓走了。”

这就多少有点令人忍俊不禁了,试想这套专政制度恰恰就是继承于毛左们所崇拜的毛泽东开创的,今天他们享受到了专政的无情,到底算是求仁得仁呢,还算是作茧自缚呢?要知道,往日自由派受到打压的时候,毛左的舆论似乎是一片叫好,哪里呜呼哀哉过?不是一直在那里为“汉奸”、“买办”、“走狗”的“罪有应得”欢声雷动吗。如今尝到专政的滋味了,也像自由派一样要为自己声讨权利了。这不禁叫人感叹造化弄人。

所以,对于这次自由派对于毛左的声援,我是有所保留的。在自由主义的政治哲学看来,每一个人的权利都是天赋预设的,因此自由派秉持那句假托伏尔泰的名言,虽然不同意他们的意见,但誓死捍卫他们的权利。站在正统自由主义原则角度来说是没问题的。但是自由派有时候又显得有点幼稚,缺乏现实感,将一套政治哲学原则当做数学公式来理解社会,哈佛大学的法学家德肖维茨在《你的权利从哪里来?》一书中指出,权利的形成并不仅仅依赖于哲学家们所发明的“天赋权利”,也来自于人们对于过往历史教训的汲取,从而设置了实定法意义上的个人权利空间,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我们的权利不是天赋人权,而是人赋人权。所以,自由派对于权利的捍卫的对象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对等性的互相认证对方的权利。如果毛左本身并不承认自由派所具有的法权,那么自由派这次的声援不是如同东郭先生一样,去救一条白眼狼吗?鉴于以往的公共事件中,毛左总是一副落井下石的做派,我觉得自由派价值中立的原则是很有问题的,正如有人说“我没有敌人”,但这丝毫不代表自由派不把别人当“敌人”,“敌人”就不把自由派当做敌人。诸如此类的历史教训已经不少,只要懂一点历史,就不会觉得我是危言耸听。

当然,我也希望毛左们能够借此事采取一个反思:人权是否是普遍的?正因为你们中有人认为人权是普遍的,所以才会发出马丁尼莫拉牧师那句名言,希望社会各界能够为你们发声。没错,我非常愿意为一个承认普遍人权的毛左发声,因为我们存在认同的共识。正如现下西方的左派,已经普遍抛弃了列宁式的专政理论,转而对于自由主义的普遍性人权理论接受。如果你们不接受普遍的人权原则预设,那么今天,你们今天莫须有的罪名也就不是莫须有,而是随机性的咎由自取。只有毛左真正的体认到人权原则,和自由派取得谅解,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敦促中国走向法治化,这个社会才能以较小的代表完成一个权利保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