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朋友圈有人转上海语文课本的一篇课文,说是在这篇课文里,把原先出现“外婆”的地方,全部改成了“姥姥”,理由是“外婆”是方言,“姥姥”是标准汉语。而且《现代汉语词典》都这么定义了,确切无疑。
 
这让我有点啼笑皆非,因为实在是黑白颠倒了。作为一名曾经的语言学者,我的专业素养告诉我,“姥姥”才是方言,而“外婆”则是通用汉语。为什么?首先,中国古代是宗法社会,父系和母系分得非常严格(大概没有哪个民族哪个国家像我们这样执着两系血统了),所以古书里凡是写到母系亲属,前面都要冠个“外”字。《说文》:“外,远也。”也就是对一个小孩子来说,母系相当于父系来说,是疏远的,不重要的。你看《汉语大字典》引《尔雅》是怎么说的:
这段义项里明确提到,母亲的爸爸叫外王父(古人把祖父称为王父,外王父就是外祖父,也就是外公),母亲的妈妈叫外王母,也就是外婆,而没有称姥姥。《史记》《汉书》写到母系,都称“外家”,众所周知,西汉末年最大的政治问题是“外戚”当政(也就是皇帝母系那边的亲属把持朝政,王莽这个人,就是不折不扣的外戚),而不会说“姥姥家当政”。为什么?因为“姥姥”是地道的方言,用起来不雅,而且在汉代还没产生。其次,汉语构词多讲究理据,“外婆”这个词,我们一眼看到,就可以分析是指母系那边的女性长辈。“姥姥”则完全让人摸不着头脑,还会产生误解,众所周知,金庸小说里有个“天山童姥”,你就不知道是天山上的儿童一样的外婆,还是指天山上童颜巨那什么的老太婆。因为“姥”的本义是“老妇”的意思,作为“外婆”的意思,在汉语中出现很晚,目前最早的书证才是明代,我们看《汉语大字典》的相关义项:

上面明确把“姥姥”界定为方言。我不明白《现汉》的编写者为什么要把这个常识倒过来,我认为这种做法是使汉语粗鄙化,使我们典雅的汉语蒙羞。

于是还想到一个问题。十几年前,普林斯顿大学一批学生来北京参加暑期汉语班,学习汉语。临时招聘汉语老师,要求语言学出身,报酬七千元人民币。我正好是古汉语博士,于是屁颠屁颠去应聘,一个台湾佬面试,没说几句就把我否了:“你南方人吧,没有翘舌音,回去回去。”我当时自觉羞惭,自己确实普通话不好啊。后来回想起来,又觉得很无聊。美国人学汉语就一定要说翘舌音?我们学英语的话,学会德州英语能不能走遍美国?影不影响交流?开个地图炮,我念到博士,所接触的中国语言的名教授不少,还没见到一个说一口翘舌汉语的。我估计如果有一个,大家还会私下觉得他学问不咋地。为什么,因为南方方言保留的古代传统文化确实比翘舌汉语多。昨天正好有朋友问到,我就随便举个例子,比如我们南昌话把儿媳妇称为新妇,这个词就来自汉魏,和北方话的媳妇儿不是一回事。赣南人把新妇称为新布,是保留了重唇的古音,活化石哦。粤语把新妇称为“新报”,也保留了重唇音,韵母还更近古,是活化石的活化石。类似的例子相当之多,所以我认为,还是南方汉语更高雅,老外学汉语就该学南方汉语,棒棒哒。萌萌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