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文泽书记、叶青校长:

你们好,

我叫张雪忠,是学校的一名在职员工。2013年底,我因对公共事务发表了一些自己的看法,被学校正式决定调离教学岗位。对于已经过去的这件事,我无意再作任何评论。

在我的工作岗位变动后,学校仍每年为我出具从事兼职律师工作所需的证明文件。当时,学校主要领导的意见是:调任到新的岗位就是对我言论问题的处理,既然同类岗位的在职人员都可以从事兼职律师工作,对我也应依照学校的统一政策办理。

但自你们担任学校主要领导职务后,学校已连续几年拒不为我出具相关证明,我也无法从事兼职律师工作。即使我像别的同事一样平静而尽职的工作,并未给学校带来任何需要额外处理的事情,学校仍要剥夺我基于现有职位本应享有的待遇。

一名教工的言论冒犯了更高的权力,学校在压力之下对其进行惩罚,这是一种情况。一名教工只是尽职地工作,并未给学校带来任何压力,学校仍要剥夺其应有的权利,这又是一种情况。相比之下,后一种情况更容易为世人诟病。毕竟,身居大学领导职位的人,对一名已因言论受过整肃的教工,还要利用手中的权力,去进行额外的歧视与逼迫,这在最起码的世理人情上都是说不过去的。

但我这样说,只是为了说明一项通常的道理,而不是对你们进行论断,因为:(1)我是诉求的提出者,由我来裁断与自己有关的事情,显然有违“任何人不得担任自身案件之法官”的公正原则;(2)我也是最近才以较为正式的方式提出自己的诉求,学校或许需要一些时间来考虑,过早地下定论对你们也不公平。

到目前为止,我仍希望学校能公正合理地对待我的诉求。因为,在我像其他同事一样尽职工作的情况下,我看不出学校有什么理由或必要,一定要对我进行刻意的歧视和逼迫。

退一步来说,就算学校真要剥夺我的一项重要权利,华政作为一所政法大学,好歹也应遵循表面的程序要求,先找出一项具体的事由,再就此作出正式的决定。这样的结果虽然不会对我更有利,但至少可以让我心里更有数。

祝你们工作顺利,一切安好。

张雪忠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