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虽说自汉武帝起,就嚷嚷独尊儒术,但是,汉朝整个统治,骨子里还是秦朝严刑峻法那一套。法律之严苛,治狱之残酷,比之秦朝,不遑多让。所以,周勃贵为三公,一旦入狱,就感觉狱吏实在是太狠了。而他儿子周亚夫,立了那么大的功,稍有差池,立马要进监狱,琢磨琢磨自己受不了这个罪,干脆自杀了。只有在汉文帝时代,才稍微宽仁了几分,张释之为廷尉,也敢宽纵一点,还敢因为这个,跟皇帝争一争。到了汉武帝时代,整个又倒了过来。

所以,在汉武帝时代,真正吃香的,是酷吏,而不是儒者。要论酷吏,西汉首推张汤和杜周,这两个宝贝,都是武帝的心腹。张汤治狱,还在表面上讲究一点儒学的修饰,或多或少,还得找点法律上的理由。有了疑难案件,还会找当年的大儒,比如董仲舒他们,咨询一下意见。而杜周,则直接了当,一秉上意。揣摩好了皇帝的意思,若是要宽纵呢,他就给你找出宽纵的理由,若是要整呢,他就往死里整。

按说,杜周一直是跟着张汤的,应该能得到张汤治狱的真传,可是,一旦杜周自己当家,做了廷尉,朝廷主管刑狱的官员,就是另一个风格了。什么都不讲究,连个遮羞布也不要,上头透个风儿给他,他就一竿子插到底,雷厉风行。有人说,你一个掌管刑狱的人,不讲究公平公正,不管三尺法,专门看皇帝的脸色,这是应该的吗?杜周也不避讳,说,什么叫三尺法?三尺法还不是皇帝定的。所以,皇帝的看法,才是根本大法。

其实,张汤办案治狱,也是要看皇帝的旨意,只是,他要加一点遮羞的东西,所以,看起来,好像让人觉得感觉好点。杜周算是把事情看透了,觉得只要自己能紧跟皇上,什么遮羞布都不要,直截了当,还来得痛快。无论得罪多少人,只要皇帝不怪罪你,就保险没事。

所以,杜周为廷尉,办的案,基本上都是诏狱,专门冲各级官员下手。地方官两千石(郡太守)级别的官员,不下百余起。至于郡吏一级的,则每年都上千起案子。每个案子,不仅仅抓当事人就完了,一定要株连。不仅是当事人的家人,更重要的是要招出同党。大案子每每牵连数百人,小案子,也得扯出几十人来。哪怕你人在千里之外,也没准被证词牵进去。每抓一个人,都得让他招出同伙,不招,就大刑伺候,三木之下,何不可得?就这样一环扣一环,越牵越多,京师的官员,每每六七万人受审,而加上府吏,则能达到十万人以上。所以,一旦官员发现周围人被案子牵连了,自己连忙逃跑,跑的慢,没准就也进去了。

著名的桑弘羊案,卫皇后及太子案,落到他的手里,都穷追猛打,每个案子,都扯出无数多的人。卫太子死后,朝堂竟然为之一空。卫太子未成年的孙子,都不能幸免,只有一个漏网之鱼。

然而,汉武帝这样的人,骨子里本是个寡恩刻薄之主,偏偏就是喜欢这样只对自己负责,视法律条文如废纸这样的鹰犬,觉得这样的人,才对他忠诚不二。加上汉武帝偏偏又活得长,所以,杜周一直到死,都没有遭到报应,最后,位列三公,成了御史大夫,善终于家。

哪儿讲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