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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距离7月28日,举报在2017太湖迷笛音乐节被同组老师周翊性侵,过去了36天。

8月6日,苏州警方就周翊强奸案报立刑事案件。人人都有报警的自由和权利,但是对于强奸性质的严重刑事案件,时隔一年,如果只是单凭个人描述,空口无凭,警察不会接警立案。

能够立案,是基于大量证据材料的辅助,警察进行通案判断之后得出的结果。

此前,选择用性侵的字眼来描述这段经历,而不是用强奸,是因为这个沾满罪恶的词汇让我感到难堪。但是,如果这个不够明确的用词引起了疑惑和误解,那么我可以重申,这是一起强奸案。

是早有预谋的,借用工作理由,违背我的意志,通过暴力性行为和欺诈手段实施的犯罪,是基于信任、利用信任和粉碎信任的过程。

原本在司法程序结束之前,我不该也不想再发表言论,但是最近发生的诸多事情,让我不能也不愿再沉默下去。

迷笛通过官微,持续对帮我发声的爆料人落生施压,要求其删除所有与此事相关的爆料微博,并通过“数额巨大的赔偿金额”来威胁落生“对迷笛和校长带来的严重毁誉”公开道歉。

我无法描述自己在看到落生发来的,一张张对话截图时的心情。在我看来,要求删博道歉的目的非常明确,证实所言不实,恢复迷笛声誉,让我孤立无援。这种做法,同我心中善良正义的乌托邦是矛盾割裂的。

不听,不看,不信,不承认,这些事情就不会再次发生了吗?

此前,在意识到这样的曝光对于迷笛和校长的伤害后,我写下了第二篇《道歉和道歉》,在表达自己歉意的同时,也希望他们能够就对我造成的伤害道歉,并重申了自己的诉求。

可是这样的让步和妥协换来的是什么呢?

在校长和迷笛的声明发出之后,越来越多言论不实的恶意揣测,给我扣上莫须有的罪名,对我进行着荡妇羞辱。这迫使我重新思考,在这件事情当中,迷笛真的是毫无责任关系,单纯躺枪的利益受害方吗?迷笛自始至终没有对性侵事件做出判断吗?是谁造成了迷笛的毁誉和利益损害呢?

这是我要向迷笛提问的三个问题。

如果在认真思考之后,迷笛仍然认为自己受到了不该承受的“严重毁誉”,那么我愿意作为被告,就此事对簿公堂。

政治将人群分开,音乐让人们聚到一起。时至今日,我的失望来自于部分掌权者不辨是非选择明哲保身的恶,但我的力量也恰恰来自于鼓励我坚持下去,同我并肩战斗的志愿者朋友,这让我在看到了越来越多世界的背面之后,也依然相信世界是守恒的。

这场灾难夺走了我很多东西,信任,情感以及自尊。但是如果连热爱和相信也被掠夺了,那才是真正可悲的残疾。

我认为,性侵事件发生后,事情发展到如今局面,迷笛若真想挽回品牌声誉,应当痛定思痛,把心思放在如何有效避免同类悲剧再次发生上,而非对受害者和发声者打压施威。

过去的一个月里,周翊在进行着全网投诉删帖,大部分与此事相关的微博已经不复存在了。但是微信的举报机制更加合理,除了自行删除的文章,经过后台审核之后,周翊的投诉被全部驳回,因此,事件的记录在一些微信公众号上得以保留。

举报,投诉,删帖,不承认,这些事情就可以装作没发生吗?

在把自己的遭遇说出来之后,我的头像照片、学校 班级、家乡生日等个人信息,被一个将身份伪装成我的微博账号,全部发布在了网上,这个账号不断参与的,是“曝光小三二奶”和我大学母校的超话。

虽然此前已经收到过口头警告,也做过举报后要被报复的准备,但是当这个噩梦真的发生了,这些不堪入目的侮辱和攻击还是让我陷入了崩溃。

为了引起我的注意,这个账号不断地对我恶意评论,吸引我点进去看。虽然明知这种恶毒的做法是想让我伤心难过,但心理不够强大的我还是被他轻易得逞了,这种绝望无助让我陷入了自暴自弃意志消沉。

在进行过信息比对之后,我现在可以百分之百确定,这个恶意账号的使用者,就是性侵我的周翊,我已经报警并对证据进行了固定。

他在电话里亲口说过,知道我的学校班级,知道我家住哪儿,知道我的所有信息,让我自己看着办。这些曾经让我胆怯恐惧的威胁,在举报发出之后,变成了恼羞成怒的报复。

曾经我以为他是不负责任没有担当的渣男,现在我认为,他是恶心变态手段卑劣的人渣。

性侵举报后,他的前同事,同时也是迷笛在职员工,仍然在朋友圈怀念他的幽默风趣,并对他因为这样的原因离开迷笛感到惋惜。而他的妻子马上原谅了他,让他回归家庭。几年之后,等这场风波过去,或许他还能在酒桌上吹嘘这些风流往事。

而没有能够“放下过去向前看”的我,被编造成了上位不成的小三,求爱不得的情妇。

对于我来说,性侵远不只是发生时的痛苦,还是长达一年多无休无止的精神折磨里,人格尊严的分崩离析,和对生活的疲倦无望,以及在选择说出来之后,被构陷质疑的诸多骂名。

为什么强奸的犯罪成本可以如此之低呢?

只要有任何希望能让他受到司法惩罚,那么无论付出多少代价,哪怕是生命,我都是一往无前的。

提醒一下自称在微博原文发布之日已报警,和就“严重侵权”案件将我告至海淀法院的周翊,截至今日,尚未收到你的律师函和起诉书。

比起在私下进行肮脏报复的卑鄙手法,能为你解决“侵权诽谤”的不该是法律吗?我支持你通过法律途径自证清白,也期待在法庭之上,能够还原真相,讨回自己的公道。

在过去的一个月里,其实是更长时间,有许多朋友和前辈来劝我放下过去向前看。我明白他们是出于好意,像我这种胆小爱哭的人,这种在决定做一件事情之前,已经在心里放弃了一万遍的人,也曾经拿放过自己来安慰自己。可是那个从我身体里分裂出来的,被伤害被践踏的我不愿意。

对我来说,这已经不是一个计较“讨回公道性价比”的问题了,在这个问题上,只有要不要,没有值不值。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和过去和解,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我们都有权利不与自己的过去和解。

这场在中国爆发的米兔于我而言,是许许多多微小声音的共振,是星星点点烛火照亮的一小片光明,是那些比我更加勇敢的人,给了我审视和面对自己的勇气,激励我去思考,自己该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想成为什么样的人。

把这些说出来之前,我其实未曾想过,自己被侵犯和被伤害的,还有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的一天,是无数伸来的援助之手,给了正义新的契机。

感谢落生的帮助和信任,她是我心中的斗士,是照亮我的一束光;感谢所有支持我的朋友,让我在撑不住的时候也有臂弯能够痛哭一场;感谢所有关注和转发的人,在这场力量悬殊的较量里,只有多一个人看见,事情的解决才能多一分胜算。

人和人永远无法相互理解。能让我们彼此理解的其实是想要理解彼此的意愿。

我相信这场杀敌一百自损一千的抗争有意义,也希望无数同样身陷囹圖、饱受折磨的女性,能够从痛苦中摆脱出来,等来正义的结果和明朗的结局。

于是在拼尽全力后能够说,是为自由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