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在这几天成了个“热词”。

当然,不是猫的抄歌档抄的陈奕迅的《十年》,而是在两会上,“十年”很热了一把。

3月7日,董明珠代表在广东代表团小组会上建议立法,对偷窃手机、捡到手机不还者追究刑事责任。她解释称,现在手机在我们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手机上有很多功能,特别是很多手机都绑定了银行卡,所以丢失手机应该无偿退还。董明珠说,“偷要判10年,捡到不交判5年,这个社会就稳定了,我们立法也好,做一些制度建设也好,一定是为大众服务的,它在日益完善。”

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寻亲网站“宝贝回家”创始人张宝艳在两会上建议: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起刑点应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调至“十年以上至死刑”。

同样在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卓尔控股董事长阎志再次关注儿童“反拐”,呼吁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他提出,加大拐卖儿童行为量刑力度,将最低刑期由5年调整为10年,为亿万家庭筑牢儿童安全保护“防火墙”。

董代表的“十年”立马变成了靶子,引来吐槽无数;而张代表、阎代表的“十年”却得到了相当多的附议,特别是张代表的“十年以上至死刑”,一两天之内,即获得网友点赞20万+。

有网友调侃说,偷手机判10年,拐儿童也判10年,那就是一台手机相当于一个人的价值……,以此来讽刺董代表的建议。

其实,在猫看来,这两个“十年”的提出,本质上是相通的,都透着咱们对于严刑峻法的依赖甚至是迷信。只不过,因为董代表的“十年”对应的是一台小小的手机,反差太大,显得格外滑稽而已。

首先声明,这种迷信,猫也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猫也认同,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要加大刑罚直至死刑。

有意思的是,董代表与阎代表都算大企业家,张代表算半个企业家吧。猫发现,国内企业家,不少人都是“法家”思维——董代表认为偷手机判十年,社会就稳定了;阎代表则说,最低刑期调整为十年,就有利于筑牢儿童安全保护防火墙……或许是他们容易把管理企业的经验搬到社会治理上来吧。

这种思维,其实不仅是企业家常有,而还是国人普遍秉持的。依法治国的“法”,多数人还是理解为“法制”而不是“法治”。

原来猫对此也傻傻分不清,还是在几年前,看《南方周末》一篇文章,一位专家说,法制,是指法律体系司法制度,这是任何国家都会有的,而法治,则是与“人治”(猫理解也可解读为“权治”)相对应的概念,这才是现代社会的运行管理原则与模式。

“法家思维”,千百年下来,已成为从上到下的“共识“,无论什么社会问题,全部应之以“加强管理加大惩罚”,将严刑峻法奉为灵丹妙药,终极处方就是一个字——杀。皇帝这么想,官员这么想,老百姓也是这么想。

狠抓,严打,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偷窃,砍手脚;偷情,浸猪笼(这是民间私刑);贪污,剥皮实草(这是朱元璋的发明)……

同样是在日前的两会上,海南的省委书记刘赐贵就表态说,应该对拐卖儿童的罪犯判死刑,让他们也家破人亡……这是一个高级别的主政者的司法思维。

正好这两天看到新闻:美媒12日报道,加州州长Gavin Newson将于周三签署一项行政命令,暂停加州的死刑施行。他表示,自己在任期间,加州任何囚犯都不会被处决,因为死刑是“有歧视性、不公正,且与基本价值观不符。”

在对是否废除死刑的问题上,恐怕最能体现中西方对法的理解的差异。大多数国人,恐怕都无法理解越来越多西方国家“废死”的做法,更无法认同与接受咱们的法律也“废死”。2000年南京德国人普方一家被灭门案就是一个极其典型的例子,受害人家属反而不主张对凶手判死,中国法院最后还是判决执行死刑。【点击查看原文】

看普方这个案子的整个过程及后来普方基金的建立与发挥的作用,倒是想到了咱们老祖宗心心念念的一个字——仁。

儒法之争貌似贯穿中国历史,不过儒家之“仁”,也就书上写写嘴上说说,现实社会治理中,基本上没得“争”而让位于法家那一套。

悟远了。

就在上周,新西兰发生的枪击案,造成49人死亡,但在已经废除死刑的新西兰,这样的在我们眼里千刀万剐也死有余辜的凶手是不会被处死的,这在大多数国人心里是完全不可理解更不可接受的。

猫并不想也没有能力在此展开讨论“废死”的对错,也不想展开论证严刑峻法的效用的好坏,只是感悟:对于所谓“现代文明”的理解与认同,肯定是一个阶段性的且漫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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