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刘晓波离开我们三周年的日子,如果他还健在,他也获得自由有些许日子了。若他生活在拥有合理的制度的土地上,他也不会坐牢。十一年前,他为了这片土地拥有合理的制度,推广新的宪章,因此被剥夺了自由,最后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片土地上不止一个刘晓波,还有很多人,为了反抗不义,为了自由公平,让自己身陷囹圄。这片土地上的统治者,用刘晓波和他的同道们祭旗,让这片土地上的十三亿人,看着追逐正义与公平的代价是如何残忍,迫使着人们沉默不语,噤若寒蝉,道路以目,不得不纵容恶,对现实妥协,对未来失望,不期待有任何的转机。国民性也是刘晓波批评的内容,他在那个相对宽松的社会环境里,可以过度强调历史文化对国民性的塑造,后来他的声音,我们就听不到了。不知道他有没有转变观点,发现这样的国民性的决定性因素,是这七十年的极权统治塑造出来的。

刘晓波对民族主义的警惕,对传统文化的批评,对知识分子不作为的痛心,他的很多理念,也许忽略了时代背景的局限性。观点可以商榷,也可以反对,但唯独不能成为制裁他的理由。他的境遇应该让更多人看到,他的言论并没有给他带来更多的迫害,而是一旦为新宪法去推广去实践,极权制度立刻暴露出本性的凶残。集权体制最怕的东西,就是合法性的立宪。那意味着他们没有合法性,是非法政权。

如何正确的纪念刘晓波,我认为不该是愤怒与哀怨的诉诸民众无能,也不是凄惨悲伤的控诉与要求平反。而是通过一系列行动,筹备起真正代表中国人民的合法性组织,与非法政权的中共在国际社会分庭抗礼。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正义要建立在法理性的基础上,才能逐渐团结更多的力量,争取更大的共识,唤醒更多的人民,为以后的人们能够生活在一个充满公平正义的土地上,大家承担起使命与责任。

首先,是对中共不具备合法性进行法理性的澄清。一个不具备合法性的政党,控制的政府自然不具备合法性。一个侵犯着中国人的自由、平等、公正的政党,一个控制着金融、媒体、教育、司法等重要领域的政府,一群压迫着这片土地上的人民的家族及其帮闲与帮凶,是必须用法律的名义来论证他们不具备法理性的统治,才能以法律与正义的名义进行解散和清算。

其次,制定新的宪法与相关法律条例。一个国家的政府与政党不具备法理性,主动违背宪法,控制法律,剥夺宪法赋予人民的各项权力,而且在宪法中写入对政党的拥护,自然没有合法性。对待没有合法性的宪法,只有推倒重建。晓波先生是因为新宪章而身陷囹圄,我们该继承的遗志,则是对新宪法的制定,用法理性来赋予和捍卫中国人民应有的权利。也为未来中国的变革打好法理性的基础。

再次,为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做好充分的准备。新的制度必须考量到中国的现状,以最小的代价推动社会的转型,政策制定方面必然需要做出大量的妥协与折中。我们推动社会的改变要用理性与宽容的态度,一方面避免制造多数人的暴政,另一方面拒绝新的独裁形式的诞生。政治是妥协的艺术,民主制是最不坏的政治。大陆改变政体会面临很多的困难和矛盾,我们一定要放下仇恨,依法行事,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团结更多的力量一起推动社会制度的转型。

刘晓波先生是被迫害致死的。他说自己没有敌人,并不意味着宽容。是因为残害他的不是具体的人,而是这个独裁政府和极权统治的制度。他未竟的志业,是新宪法的诞生。正确的纪念他的方式,我觉得是继承他的遗志,召唤更多人来参与新宪法的制定,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为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去承担起推动社会变革的使命,让正义公平的阳光能够照耀这片土地。这该是刘晓波先生的夙愿吧,他没来得及践行理念,就为我们付出了生命。我想,苟且着的人们,唯有行动起来,这才是对刘晓波先生最好的纪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