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与归

前不久,《半月谈》报道了一件惊天大案。

在内蒙古呼伦贝尔,1993年,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的巴图孟和,却连一天监狱都没进过,并先后入党、当选嘎查达(嘎查达即村主任),甚至当选旗人大代表。

对于这一咄咄怪事,这几天媒体都在报道,然而一边是沸腾,一边是沉默。实在看不下去了,这么恶劣的案子,由新华社主办的期刊爆出来,好些天过去了,竟然没个回响。

我有至少七七四十九问,等待解答。

陈旗县公安局不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

巴图孟和的母亲和姑父为其办理了“保外就医”,他的母亲和姑父是什么身份?公职还是其他?保外就医在哪办的?经手人都有谁?涉及到哪些部门和岗位?这些人都处理了吗?如何处理的?

据多名当事人回忆,那份“保外就医”手续上有数名当地时任政法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他们都是谁?现在在何岗位?与巴图孟和有何关系或交易?追究责任了吗?

巴图孟和在外15年,不是在医院治病,而是像正常人一样生活。这种光天化日之下的荒诞,就没有一个人看见吗?国法何在?监督何在?

受害人母亲多年来一直奔波追问,为何迟迟得不到反馈?在此期间,都是哪些部门接待的?负责人是谁?你们为何视而不见、置之不理?这是不作为,还是沆瀣一气?这些人被追责了吗?

鉴于孙小果案的教训,巴图孟和当年未满18岁,从而从轻发落,这一年龄确凿无疑否?其主动送医和自首情节,是否有确凿证据?证据是否真实可靠?

狱外逍遥15年后,巴图孟和拿到一份刑满释放证明书,次年便担任村会计。一个“未满18岁入狱、坐了15年牢”的人,是学识渊博,还是思想先进?可以胜任会计一职?当地没人了吗?

“出狱”第三年,便当选当地嘎查达(村主任)。而理论上,我国的村主任由本村村民民主选举产生的,村民眼瞎吗?选一个杀人犯?还是某些权力更大者故意装瞎?

2017年5月“刑满释放”,2009年1月便火速入党,那个为他办理入党手续的陶书记现在怎样了?

更离奇的是,巴图孟和还在2012年当选旗人大代表,还有什么是你们不敢亵渎,不敢侮辱的?当地的国家机关是巴图孟家开的?这背后都是谁在运作?

理论上,人大代表不是选举产生的吗?他们何以能够操作选民意志?还是说,一切都遵循他们的意志?

2017年,巴图孟和因为骗取补偿金的腐败行为被查。如果不是因为他为所欲为、“自甘堕落”,他的离奇往事,还能被抖出来吗?

2018年,巴图孟和因贪污罪被判3年,因此前故意杀人罪并未服刑,两罪并罚判处15年,这个判决是否合理?毕竟,单是故意杀人罪当年就判了15年。

受害人母亲如今已是74岁高龄,她说,“快30年了,我啥都没干,就是要为小儿子讨回公道。”如果不是老人足够坚强和执著,正义还能实现吗?

正义的抵达,到底是靠执法者、司法者,还是靠受害者家属?

《半月谈》记者7月8日就向当地公检法机关反映了该案,一个多月过去了都无回声。他们是聋了?还是故意装聋?或者自己也身涉其中?

现在,既然当地默不作声,是否该有更高级别的管理部门给予回应?可否像孙小果案一样成立调查组?

受害人母亲还要等多久?我们还要等多久?正义还要等多久?

这种种疑问,会有答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