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总汇:中国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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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中有一名男子戴着手铐在摄像机前接受审问,还有一名中国官员对另一名中国官员说“斯大林一定会深感骄傲。”(美国国务院/D. Thompson)

维权团体表示,中国共产党强迫批评人士和活动人士在庭审之前公开认罪,违反了中国的有关法律以及国际法。

保护卫士(Safeguard Defenders)和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等组织在最近向联合国(United Nations)提交的一份报告中(PDF, 1MB)指出,中共强迫批评人士认罪,随后在国营电视台播放,藐视正当程序以及得到公正庭审的权利。

这份报告说:“强制上电视认罪是为了服务于中共的政治利益而犯下的一系列系统性的、广泛的践踏人权的行径之一。这与毛时代令人厌恶的公开批判会或斯大林臭名昭著的摆样子公审没什么两样。”

这些维权团体提交的题为《中国在庭审前逼供及强迫上电视认罪的做法》(China’s practice of extracting and broadcasting forced confessions before trial)的报告记录了自2013年以来的87个案例,国家安全或警察部门在这些案例中强迫有关人员在庭审前认罪,随后在国有媒体上播放。

他们敦促联合国建议中国领导人实行司法改革,制止强迫上电视认罪的行为,并增强正当程序保护措施。

报告表示,中共借助寻衅滋事”这种模糊不清的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法规来针对批评人士或其眼中的敌人实行强迫认罪。受害者包括律师、维权人士、新闻记者和博客作者,还有在新疆地区被中共大规模拘押的受迫害的维吾尔少数民族群体

报告称中国强迫认罪的行径是对人类尊严以及得到正当程序和公正庭审的基本权利的攻击。报告认为这种行径同酷刑、威胁和任意拘押有关联,并显示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缺少一个合法的刑事司法系统。

报告指出,中国的国营媒体因播放强迫认罪而在这些侵权行径中成为同谋。认罪场面的拍摄往往经过严格编排,以便最大限度地发挥宣传性,强迫囚犯宣读或背诵一份早就写好的认罪书,然后还要反复排练,直到中国的安全官员满意为止。

报告表示:“中国在电视上播出认罪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内的法律和国际人权。在北京进一步大肆推动其国营媒体的全球化之时,中国使用强迫上电视认罪的行为应当得到全球的迫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