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T编者按:2020年1月9日晚,李翘楚发表文章《戴手銬跨新年》,讲述了自己第一次24小时传唤经历,并由此开始了自己实名公开发声。在此一年中,她多次被约谈。2021年1月9日,她在个人脸书上回顾了自己一年来的亲身经历。

「漩涡里的人,有责任説出漩涡的样子」

2020年1月9日晚,我发布了《戴手铐跨新年》的第一次24小时传唤经历,由此开始实名公开发声。
回顾了一下自己2020年的遭遇——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以寻衅滋事被传唤24小时;
2020年2月16日—2020年6月19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4个月;
2020年7月17日 取保候审第一次监管约谈;
2020年8月28日 取保候审第二次监管约谈;
2020年9月9日 取保候审第三次监管约谈;
2020年9月12日 取保候审第四次监管约谈;
2020年11月11日 取保候审第五次监管约谈;
2020年11月26日 以违反取保规定爲由被传讯十几个小时;
2020年12月8日 取保候审第六次监管约谈近10小时;
2020年12月9日 取保候审第二次传讯。

我在每一次当下的经历都会心惊肉跳、害怕不已,但每一次的书写和公开也让我慢慢剋服著恐惧感,恐惧感不会消失,但我们的心脏会在不沉默之后跳动的更加有力,我们永远有能力在腿软时扶起自己继续往前走。

此时已经来到了2021年,原来2020年也是会过去的,那些痛苦不堪的、惊心动魄的、孤独无助的、咬著牙的、流著泪的、步履蹒跚的……原来还是会过去的,但我仍然庆幸自己还在场,还有勇气説话,还有能力记住所有的经历。

在这样的环境中,我做过哪些尝试,结果如何——

2020年7月14日,我对于许志永被化名关押、不允许家属直接存钱的行爲,向临沂市公安局递送信息公开申请;8月8日进行了行政复议;10月12日进行了行政起诉;至今没有立案。如果要问有什么改变,7月份时还衹能通过汇款存钱,如今已经能直接存入现金了;
2020年8月27日,我向海淀区公安局申请了信息公开,要回我的法律文书,并要求公开在指定监视居住期间爲我会诊、检查身体、开药的医生信息及用药、治疗记录;2020年10月20日针对海淀区公安局的逾期未答复进行了行政复议;2020年12月9日进行了行政起诉,至今没有立案。
2020年12月16日,我向北京检察院控告北京市公安局一系列的违法行爲,并向海淀区公安局申请信息公开要回我在11月26日、12月8日、12月9日被传讯和物品扣押时的相关法律文书。目前控告已经转到了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我就是想要知道,在这个国家,如果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权利,会不会承担法律后果,如果不会,也请法律来告诉我。
2020年12月30日,我父亲向海淀区公安局局长寄信宣佈他们被要求写下的监管申请书作废。

最重要的任务,我完成了自己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具体经历的书写。

前段时间家里来了两个新成员陪伴我——奶酪和叮噹。看著它们,我经常在想,为什么人可以那么柔软和温热,爱怜的拥抱著小猫咪,但同时却要被那么冰冷暴力的对待,好像有些人的心被整个冬季的寒冷也冻住了,在这个国度,渴求善意和温情,希翼正义与人性,真的不是一件错事啊。我终究无法选择自己会遭遇些什么,但我必须调整自己以怎样的心态和精神去面对,他们害怕记忆、害怕喜乐和微笑、害怕诚实和正直、害怕爱和语言,他们紧张了,那么我们究竟爲什么要害怕他们?新的一年,愿我在爱和阳光下继续大声说话!

附录:【戴手铐跨新年:12.31被传唤经过】

2019年12月31日上午10点左右,大概十几位海淀区公安分局的民警和国保,对位于奥北中心的许志永家进行搜查,他们并未穿着制服,其中只有一位民警向我出示过他的证件,当时大脑一片空白,也并未看清楚该民警的警号。我问他们是否有搜查的合法手续,他们回答稍后在办案中心会补给我。搜查中,我只能待在房间的客厅里,许志永的保险箱、私人书信、部分书籍都被抄走。随后,我被其中的五位民警和国保带上楼下的面包车,前往我位于魏公村附近的住所进行搜查,我平日使用的笔记本电脑、手机、u盘也被扣押。两次抄家,我并没有拿到扣押物品清单。

中午12点左右,我被带往位于西三旗的海淀区公安分局办案中心,以“寻衅滋事”传唤24小时。在办案中心的登记系统里,我被标注为“无名氏”、“国保专案”,之后被安排换衣服、拍照、按指纹、验血验尿,且需要全程戴手铐。从12月31日中午至1月1日中午,我经历了三次询问,每次都有三位国保在场(2男1女),主审的国保每次都不一样。并没有人向我出示过工作证,我也无从得知他们的名字。国保在此期间让我在传唤证上签字,但并不允许我保留自己的传唤通知。

中午在监室稍坐了一会儿,我就被叫去开始第一次询问,我坐在问讯室的铁椅子上,对面主审的国保拿出在家里搜出的我的个人日记,问我与许志永的关系、平日的联络方式、许志永的具体去向等属私人范畴的问题,当我提出,这是我的私人事情不想回答,国保很严厉的说,既然传唤你是因为找不到许志永,你当然有义务配合我们回答此类问题。过程中,我的抑郁症病情、我的私人日记、我曾经的婚姻经历,都被拿来对我进行人格贬低。他们一再的强调,我是工具、炮灰、污点,以此挑拨我和志永的关系。我内心觉得无比荒谬,两个单身的人自由恋爱,却要被恶意污名化。第一次询问结束,我被要求在询问笔录上签字,笔录的大致内容包括:我的基本情况、我与许志永的关系、平日联络方式、我最近一次见到许志永的时间地点。之后,我被允许回到监室休息。由于全程不被允许佩戴眼镜,我看不清楚具体时间,第一次问询大致持续三个小时。

第二次询问,主审的国保一直问我对于许志永如何评价,我说他是关心社会底层命运、有正义感的人。他显然对于我的回答并不满意,在言语间对我进行威胁:“我们很想让你尽快回家,但如果你就执意要支持许志永,你什么时候能回家就不好说了,你过年的时候在哪里也不好说了,你见过看守所吗,被关在看守所的人,让他在黄线里面走就不敢走在外面,让他站着就不敢坐着。你待三天就会崩溃的”,进而强迫我保证要与许志永疏远关系。我在签笔录时,发现里面包括“思想教育20分钟”。第二次询问大致持续两个小时,结束后已到傍晚,我回到监室,晚饭吃了统一发放的白菜馅包子,也许是太饿了,当时觉得包子很好吃。2020年的跨年,我就在监室里的石板上睡觉,冰凉的石板再加上经期疼痛,我只能尽量蜷缩着身体。由于第一次戴手铐没什么经验,双手活动导致手铐越来越紧,手腕有些红肿疼痛。

第二天早上,由于身体不适吃不下早餐,我喝了些水要求民警带我去吃药(我的抑郁症治疗需要每天定点服药),医护人员问了我的症状,说只能给我一粒,我提出按照自己原先的医嘱服用两粒被拒绝。休息片刻,国保对我进行第三次询问,大致持续1个小时,问我的常用邮箱和密码,以及,许志永的电脑放在何处。之后告知我24小时传唤结束,由国保开车送我回家。除了我个人的日记本和1部手机,其余扣押物品都以“与案件有关”拒绝归还,送我回家的国保让我留了没被扣押的那部手机的电话号码,说归还物品时会联系我。

我至今都不明白,何为“寻衅滋事”?因为找不到许志永,就可以随意将他的亲属以“寻衅滋事”传唤?而1月1日中午传唤结束后,至今天1月9日,九天时间里,我每日出行都有国保跟踪监视,不仅侵犯了我作为公民的隐私权,还让我时刻担忧自己的人身安全。或许,麻木和恐惧就是如此被“养成”的。但亲身经历了,便不想假装毫无察觉、被迫禁声。国内对异议人士的打压动辄连坐,累及家人好友,以此将他们推向整个社会环境的对立面。

如今,许志永在这个国家被迫逃亡,我也生活在被跟踪监视、甚至可能“被消失”的恐惧中。而更令人担忧的是,丁家喜、张忠顺、戴振亚及李英俊已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有遭受酷刑的可能性。希望能有更多人关注“12.26公民案”,关注中国的人权现状。

李翘楚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