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写在前面:**

武汉封城一周年即将来临了,但在感觉中,这个主题早已不再时兴。生活在继续,“封城日记”没有继续流行。
活着的人背负各自的压力、困厄、失去和希望,在外地零星疫情的消息中,从冬月走进腊月。
我这篇文章是去年6月写的,也没发过。我总想知道更多的事情,但是与我之所想,只是有少无多。不过,尚律师代理的江西张玉环案已经胜诉;这是个好消息。
今天我打电话请他过来吃羊肉,他远在广东办案,也过不来。
我重读了去年的文稿,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依然对武汉大疫的话题还有兴趣。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似乎从来难以成为人们关注的重心,至少,远远不如太平洋彼岸的“突发”、“军方重磅”、“大选舞弊”等更能引起读者的注意力。
本文的标题来自艾芬医生的名言:“老子到处说”,而艾芬医生美丽的明眸竟然在这一年里失去一只眼睛的视力。英名背后总有漫长的忧伤,关注消散,每个人依然要承受孤独的命运。
也许,打破孤独,是我继续写这些普通人故事的一种动力吧。我其实也并不自信能够达到目的。只是觉得,所有这些,灾难中的记忆、普通人想要的好和他们显示出来的好,不应该随风而逝。
因此,还有多少人关注武汉普通人?似乎也不重要。昆德拉曾经说过:书有自己的命运。同理,记录也是如此。
艾晓明
2021年1月12日于武汉

2020年1 月 22 日,星期三,农历廿七

离大年除夕还有三天,离武汉封城只有一天

武汉人肖像系列

我所看到的第一个与疫情相关的噩耗,来自武汉律师尚满庆。

武汉市第一位向公安局申请有关 8 位造谣者信息公开的,也是尚满庆。

1 月 22 日,我在朋友圈里转发了《新京报》当日的一篇报道:《68 岁新冠肺炎患者:最后一次见老伴是她被推往 ICU》。

当时我还不知道,这篇报道中被推进 ICU 的“63 岁武汉市民魏某”就是尚律师的舅妈魏金兰(他后来微信里写的”享年七十“,年龄有误。)

1 月 22 日上午 8 点 48 分,尚律师发出图文消息;他正在高铁上。窗外有阳光,他穿着正装,戴了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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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表弟电话,舅妈于昨晚十一时因非典型肺炎去世(享年七十岁),令人难以接受的是武汉医院竟然要求表弟亲自到场签署死亡证明;否则按照无主遗体处理。之前已经应医院要求提交亲属证明文件,一定要逼人靠近危险源嘛!

与尚律师再见面,已是武汉解封后,5 月的一个周末。几天前我就约他:到嘴的鸭子呢?他知道我说的是要他兑现请客吃饭的诺言。他去新洲办案,回程中, 一手一个礼盒来访。每个礼盒里有一罐红烧鸭、一罐鸡汤;都是当地的特产。见状我马上叫了附近的老砖教授。事后我有点后悔,其中的一个礼盒,应该是尚律带给家人的;被我们截留了。

开饭前,尚律讲了他的故事。我根据他朋友圈里的消息,确认了他故事里的时间线。为阅读方便,我增加了说明和小标题。

一、年前的最后一次出差

1 月 19 日,星期日,离除夕还有五天,尚律师到了律所的办公楼。在他的时间表里,猪年工作即将结束。他发了一段办公室里的视频,窗外高楼林立,桌上案卷凌乱。20 日,尚律师准备出发去南昌,参加张玉环按庭前会议,张玉环“已经枉坐冤狱二十七年。”

南昌一位村民张玉环,被控“故意杀人”;于 1993 年 10 月 27 日开始被关押。那年他 26 岁,至 2019 年,又一个二十六年;张玉环始终拒不认罪。他的前妻和胞兄坚持为他申诉 25 年(妻子是在他入狱几年之后迫于生活无着而与他离婚的)。他年幼的孩子在歧视和敌意中长大,老母亲已经白发苍苍。2019 年 3月 1 日,江西高院终于决定再审。尚律师和另一位代理人王飞律师在阅卷中发现诸多疑点,又是十个月过去,尚律希望这个春节会给他的当事人带来希望。简单说,回家过年。实际上,张玉环到今年底即将服刑期满,狱方也知道此案已经启动再审。尚律师为张玉环案已经申诉了几年,就希望争取让张玉环早日回家。从国家角度说,将来支付冤狱赔偿时至少也为财政节约。结果,因为疫情影响,张玉环至今依然在关押中。

1 月 20 日,尚律从武汉站出发。10 点 52 分,他发出微博,10 点 55 分,他再以微信形式发帖说:武汉站大量志愿者未戴口罩,这十分危险,希望武汉站、武汉卫计委重视起来。下午 2 点 144 分,他转了财新网消息《专题:武汉不明肺炎防疫全纪录》。下午 3 点:他又发了截图,朋友私信告诉他说:各火车站、飞机场、客运站,都在测体温。尚律从武汉出发竟然没有被测体温。朋友接龙答复: 因为你抽烟。

1 月 21 日,全武汉都因为得知肺炎“人传人”而怒。社交媒体上一个帖子写到:敦促武汉市领导、疾控中心负责人为抓捕市民、疫情扩散、15 名医护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引咎辞职。尚律转发时附议:切腹以谢国人,开一百场运动会都无法让江城之名使人颤抖。

这日的庭前会议上,得知尚律从武汉来,高院法官和省检察院检察院,“果断请示,休庭,买口罩”。会议顺利,当晚 8 点 21 分,尚律返程中,坐上了绿皮火车。车上尽是返乡人,这是中国交通最繁忙的春运期间,在两边座位中间的过道上都挤满旅客,行李架上也堆满了行李;依然有很多旅客没戴口罩。而此时,

《界面新闻》已报湖北省卫健委至 20 日 24 点的消息,湖北新增新冠肺炎感染者72 例,武汉新增 60 例,死亡 2 例。

1 月 22 日上午 8 点,尚律得知舅妈去世的消息。也是在这一天里,尚律师和北京的赵庆律师一起,起草了文书:《要求武汉市公安局对“8 名散布谣言者” 进行处罚所依据的事实、法律及处罚结果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见附录)。此后,《南方都市报》、《经济观察报》、“搜狐”还有国外的一些媒体都做了报道。

我对尚律的采访就是从这两件事开始的。

二、舅妈去世与申请信息公开

艾:我只是录音,没有录像啊。

尚:艾老师,没关系。我们之间不存在这个问题。就是疫情期间,我没有实名,他们记者来采访,我还不是到处说。说都不敢说?说还是能说的。只是叫他们作点处理,因为我人在武汉,如果我是一个人就无所谓。带着伢,带着媳妇;那我只能匿名,怎么办呢?

我看到你的信息,舅妈去世了。你们怎么判断她就是新冠肺炎呢?

那时还没有写“新冠肺炎”,死亡原因是“社区获得性肺炎、重症”。我们判断就是新冠,因为她持续发烧,肺部出现毛玻璃状态。

她没有做核酸检测?

做了核酸,但那个时候核酸非常紧张。我们听说的是很多医院没有试剂盒, 但真实情况是试剂盒非常不合格。为什么武汉在封城后有那么半个月时间,如果要确诊病例,每个人平均要做两次核酸检测,但实际上是要做三到四次;才会确诊。

那你舅妈收进医院是什么原因呢?

就是一般的发烧感冒,温度降不下来。当时也没有引起重视,她也不是马上转重,就是打吊针,打完医院就让她回家。就跟以前治感冒发烧一样。她去的就是中心医院。

《新京报》1 月 22 日报道附有图片,有尚律师舅妈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居民死亡殡葬证,上面加盖了武汉市中心医院医务处和武汉市卫健委的公章。压在下面的黄色纸页是汉口殡仪馆的死亡殡葬证、遗体接运冷藏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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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中说:这是一位中心医院退休职工张先生的妻子。她 1 月初出现症状, 医院没有床位。家人以为是普通感冒,CT 显示双肺感染。1 月 10 日出现休克, 在重症监护室救治三四天后,于 1 月 21 日撒手人寰。

家属接受采访:当时她的血氧浓度下降到 80,医院让我们自费去外面的药房买免疫球蛋白,我买了 5 次,总共花了 1 万多块钱。每一次买 4 瓶免疫球蛋白,1 瓶白蛋白,加起来 2750 元。就这样连续打了五天,也没有什么效果。1 月 19日,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昨天(1 月 21 日)晚上 11 点,人没有抢救过来,去世了。

医院没有床位。每天发烧的人数爆满,还接收了不少从协和医院转过来的病人。床位太紧张了,一般病不重就在发热门诊打点滴。病重的话还要申请、排队才能住院。

(艾:尚律师的舅舅几年前病故,舅妈后来的这位老伴是武汉市中心医院老职工,在医院工作了四十多年。他感染后,与院方交涉多次,才被收治在呼吸内科的普通病房。病房原为两人间,中间再加了一个床,他才得以入院。)

你舅妈是在哪里感染的呢?

也说不清楚。她就住在百步亭附近后湖那一片地方。老伴、老伴的儿子也感染了,一家都感染了。

她马上转重了吗?

也不是马上,就是发烧,中间持续了一个星期。到医院打吊针,打完就回家; 就像我们普通感冒了那样。后来严重了,上了呼吸机。就是因为上呼吸机,所以我们内心确信,这就是新冠。

始终也没有确诊?

因为死亡证上写的不是这个。

后来她老伴和儿子确诊了吗?

他们应该是确诊了。她老伴以前就是中心医院后勤的职工,就这样,还不一定能享受床位。因为我妹妹认识他们里面的人。

我从头到晚都在武汉,除了看父母,每天都在家里带伢,两岁的小伢;但每天就在想这个事情。那种悲伤,你无法接受别的东西。

因为我一直也被有关方面关照,微信朋友圈也不能多说。有时候发个救护车的图都能接到电话打招呼。救护车是从我楼下过,我又冇撒谎。而且我也没有加评语, 就这都能接到电话。所以就特别……心里难受。

那你还接受了媒体采访?

我做律师,有把握的事我才说。

我看到了你起草的文书,1 月 23 日你发了微博,又转到微信上。但是现在已经点不开了。

当时我人在武穴,想办法回武汉的途中。我从南昌到九江,九江坐夜车到武穴,在武穴当时准备见当事人,没有见成。辗转两趟火车,再转长途客车回家。我打黑车回来的,是封城前一天。

22 日表弟告诉我,我说你赶紧走(他在深圳工作)。这个情况下武汉只有封城,别无他路。我静下心来想:我不能走。我爸爸妈妈、我老婆、孩子,都在武汉。如果我走了,妻儿老小怎么办?我不能跑。其实当时我是可以去外省的, 因为从武穴那边可以到江西,到了江西去任何地方都没问题;我行李都随身带着。

武汉市的邮政实际当时就停了。北京更夸张,所有的快递,如顺丰等,都不往湖北寄东西了。我想要申请信息公开,就跟北京的赵庆律师,我们打电话沟通。我委托他签名,签了之后从北京发,结果从北京那边也无法发到武汉来。

我觉得没有办法了,只有在微博上发。我在微博上@平安武汉,1 月 23 日下午 12 点 14 分,在微信上公开了这封信的图片,留言是“行政公开第一波(邮寄未遂)”。赵庆也在微博上公开了,我转发时附议:“依据客观现实,现据理向武汉市公安局合理送达,望回复。”

当天晚上,我住地的户籍警就来找我了。

他们怎么知道的呢?

微博上公开的。

他们说:你晓得么事?

我说我晓得么事跟这个没有关系。我申请公开是没有依据法条还是什么呢? 人类历史上什么时候把一千多万人困在城里?这个事情总要有人负责。

他们怎么说?

他们总是说:算了!反正翻来覆去就是那几句话,他既不说你错,但也要你让步。

就是希望你不要再扯了,也不要去要求信息公开了?

因为从法律上来讲,这个申请没有实际送达。但是从效果上来说,是达到了。特别是后来《南方都市报》追加了一篇报道。 实际上《南方都市报》采访我的时候,司法局已经发布了通知,不能再评论了。

他们的理由是啥呢?

稳定啊!总不是那些破理由。说的都是我们听了耳朵生茧的:你要朝好的看, 总要给时间。

正好这时最高院有个法官在《人民法院报》上表了态, 他认为这怎么能说是谣言。如果所有事情你要求人们认识那么准确,实际是剥夺了人们对它进行评议的权利。我们不需要空洞地谈言论自由,更具体地说,人人都可以对你还不完全了解的事情发表意见。主要在于你有没有恶意地去主观参杂一些东西。而且,这次事情给人多大的教训?人类有史以来也没有这么大的事情。

(艾:尚律师说的这篇文章作者为唐兴华,最高人民法院 1 月 28 日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这篇文章。以武汉公安机关处罚 8 名“造谣者”为例,作者提出: 执法机关面对虚假信息,应充分考虑信息发布者、传播者在主观上的恶性程度, 及其对事物的认知能力。只要信息基本属实,发布者、传播者主观上并无恶意,行为客观上并未造成严重的危害,我们对这样的“虚假信息”理应保持宽容态度。试图对一切不完全符合事实的信息都进行法律打击,既无法律上的必要,更无制度上的可能”)

当时我就一直跟他们讲这些,这件事必须有人做。而且,湖北六千万人,武汉一千一百万人,难道就没有人敢发声?那么我们以后面对后代怎么说:你们做了什么?难道都是乖乖小绵羊吗?

他们都不置可否吗?

他们说:尚律师你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我不想重复那些废话。

三、未了之愿:开车,追责,挂经幡

刚才的电话是驾校打来的。这一次对我刺激蛮大,其实我是不想开车的人; 因为总喜欢在车上睡觉,蛮累。这次就觉得,你要是会开车,还能帮很多人。因为在疫情中,有很多人很可怜;不光是我们在微博上看到的。有的老人家在家里, 子女在外地没办法回来;我们尽量去帮。包括我父母,我们住得不远,我还要翻院墙出去,帮父母买药。我年轻,翻院墙对我来说不算个事。小区留了出口,但是有一段时间不让居民出去。那是最严重的时候。我父亲长年有病,2008 年的时候得过肿瘤,后来有并发症。心脏不好,肾也不好;长期吃药,药不能断。

封城一段时间后,好不容易有药店开了门,我赶紧给他们都多买一点弄过去。有时候晚上,保安认识我,就让我出去。因为父母他们不会网购,我们买了肉和菜, 也给他们送过去。就只能这样。

说起来,唉,虽然我没有见过地狱的样子,但是差不多可以感觉到一点。特别是 4 月 8 号前后,刚刚开始恢复的时候。如果晚上出门,路上没有人,你还没有这种感觉。开城前后,就看见三三两两的人,拎着行李箱站在车站。你真的会觉得特别特别凄凉,看不到希望。

我们律所有复工证明,之前都是黑着出来的。要么给保安丢包烟,或者给人说好话。4 月 8 号有了复工证明就可以堂而皇之出门,去所里。

有朋友采访过的一家,家里死了两位亲人。小孩需要帮助,我也一直要她们把资料弄过来。

纯粹的慈善可能问题不大,你只要不涉及追责的问题。

新冠的官司,只要当事人愿意来委托,我还是愿意代理维权的。主要是当事人不站出来。我觉得他们没有看清楚一些事情,没有想到这一系列惨剧的根源是什么。我只能保证有人来找我时我不会拒绝, 但我已经没有找他们的动力了。因为很可能会碰壁。

实际上当时被训诫的不止 8 个人,李文亮并不是那 8 个人之一。

艾:尚律师的微信显示,他的心愿还包括在纳木错湖边挂经幡。据说,湖边的挂幡人,会将人们写着亲人名字和祈福事项的五彩经幡绑在风烈的高处,当高原上的风卷起经幡,风声和猎猎飞扬的经幡犹如一遍遍念诵,传达祈祷和心愿。

4 月 4 日,清明的前一天,尚律师写道:本来托了拉萨的朋友帮着去纳木错挂经幡,为这病毒中离世的亲友、城中的陌生人,当然还有此城,送往西方净土。天不遂人愿,纳木错还在封湖。听首二人转摇滚吧。

他转的是“二手玫瑰”的《生存》,还附上了歌词:

哎呀! 我说命运呐

是否每天忙碌只为一顿饭

是否幻想里只有绫箩绸缎

是否爱你爱成一个伴

是否半夜心痒痒的直蹭炕沿儿

日子一天天不会总是阳光灿烂

岁月一年年收获的地比醋还酸

幸福像在天上磨磨唧唧不下凡

花花绿绿的危险时刻就在你身边身边~~

为何人让人去受罪

为何人为人去流泪

为何人与人作对

为何人与人相随

哎呀! 我说命运呐 啊 哈

生存呐! 啊 哈

命运呐!啊 哈

生存呐!啊 哈

四、一己之力

4 月 8 日解封那天,尚律师发了一张照片,垃圾桶旁边,有一辆行李车、一辆儿童骑的自行车,还有一辆玩具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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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感叹道:

76 天的封城,多少人间烟火就此消散?看到被丢弃的崭新小童车,业委会主任说是别人家里更新换代。我问门口保安大叔,他说你这栋没死人隔壁门栋前天走了一个说是心脏病………但愿他们说的都是真的。英雄称号是要拿命来换的,愿此城和城里的人一直平安。

而在 1 月 23 日封城当日,他写的是:

1911 年武昌(武汉三镇之一)曾以一己之力对抗整个帝国,这是这块土地上人的真实性格写照(莫把劳资惹烦了),市政府告知文书所列鼓励事迹实在太low 了。

76 天里,尚律师的一己之力;除前面所述,除和大多数武汉普通人一样每日转发疫情信息、医院和病人的求助帖;他也通过微信平台参与到救人服务的工作中。他声援李文亮,关注流浪者、独居老人;倡议将饭后残羹单独袋装放置, 照顾流浪小动物。尤其功不可没的是发起为儿童医院小患者的募捐。

3 月 25 日,尚律师转发了武汉顺丰小哥汪勇的帖子。汪勇的故事很多媒体有过报道,在武汉封城交通断绝后,汪勇最早以志愿者身份开车送金银潭医院等医护人员往返,并组织协调起了志愿者车队;随后他还创建了一系列为医护人员提供后勤服务的志愿者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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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律师同时转发了募捐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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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之后,3 月 29 日,募捐达成。尚律师发出了感谢信:

本月二十五日晚,通过张炜煜老师得知武汉顺丰小哥汪勇为一百零四户滞留武汉的癌症、白血病家庭募捐小百肽奶粉(病患儿童补充营养),急需帮助。顿感心血管涌,武汉医疗资源在中南几省属于比较好的,往常也有很多外地医患前来就医。逢此劫难,他们本是抱着希望而来不想陷入更大的绝境与绝望之中!

一夜难眠,次日与汪勇沟通,得知更详细信息。已有志愿者(九枪卫楚)联系到有出售小百肽奶粉的超市,现在需要资金支持云云。临时起意,号召朋友圈好友(多是律师,也有委托人、当事人)一天内募的款项六万余元。二十七日由九枪卫楚志愿者送与病患家庭。因杂事拖沓今日才给各位予以报告,我感恩。

感恩大家基于对我的信任慷慨解囊,雨竹兄豪掷万元让我动容!疫情无义,人间有爱。宝旺兄反而感谢我给了他一个能做善事的机会,让我深感善意与善事的柔情。不一一列出诸位的姓名,再次感谢!帮助这些病患家庭并非法定责任,但我想一个善良的人总会做出善良的事情。特别鸣谢志愿者九枪卫楚、杨艳志、江琼林无私奉献。以下图片系志愿者团队拍摄。

附录:

关于要求武汉市公安局对“8 名散布谣言者”进行处罚所依据的事实、法律及处罚结果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申请人:赵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贵州省石阡县人,系北京平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 1326169****。(注:本号隐去后 4 位)

申请人:尚满庆,湖北武汉人,系广东德纳(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 1390717****。(注:本号隐去后 4 位)

申请事项:

一、对“八名散布谣言者”进行处罚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予以公开;二、对“八名散布谣言者”进行处罚的结果予以公开。

事实与理由:

贵局于 2020 年 1 月 1 日 17:38 分通过微博名称为“平安武汉”的网络媒体发布内容为“【8 名散布谣言者被依法查处】近期,我市部分医疗机构发现接诊了多例肺炎病例,市卫健委就此发布了情况通报。但一些网民在不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 己传唤 8 名违法人员,并依法进行了处理。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希望广大网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的一则消息后, 关于武汉流行“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的信息一时间销声匿迹,全国人民基于对贵局公信力的认可,纷纷谴贵该“8 名散布谣言者”制造恐慌,影响了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但是,至 2020 年 1 月 18 日后,“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确认感染病例和疑似感染病例数据不断刷新的消息又在网络上广为传播,全国人民顿生疑惑,无所适从。

为正视听,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 第二十七条“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省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之规定履行公民监督权力,敦请贵局依据《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公开该“8 名散布谣言者”被处罚的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处罚结果。

申请人认为,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新型冠状非典型性肺炎通过人传人的可怕方式已传播至全国多省、市,微信、微博、纸媒、电视等媒休不断刷新感染或疑似感染数据,大街小巷到处行走着“口罩军”, 该可怕的冠状肺炎已经引起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引发全国人民的普遍恐慌,不折不扣的成了人人关注的公共传染病事件。现在,广大人民群众铺天盖地的对贵局当初处罚上述“8 名散布谣言者”提出强烈质疑和严厉批评,认为贵局为了维护所谓的社会稳定和武汉市的对外形象,不惜掩盖真相,不惜错误处罚实事求是讲真话之人。

因此,申请人强调:究竟孰是孰非,究竟孰是谣言是孰真相,事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生命健康权,事关真相传播权利和此后类似公共事件的舆论导向,贵局有责任有义务回应社会关切,释人民群众之疑答人民群众之惑!

敦请贵局依据《条例》第 33 录之规定,于法定时间内对所申请事项依法予以公开。

此致武汉市公安局

申请人:赵庆 尚满庆

2020 年 1 月 23 日封城时

申请人:赵庆 尚满庆 2020 年 1 月 23 日封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