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萧瀚 2012年10月17日

今年的诺贝尔奖委员会将文学奖颁给了莫言,以表彰他“将现实和幻想、历史和社会结合在一起(所取得的成就)。”平心而论,我虽没读过他所有作品,但就读过的而言,这一评价是中肯的;莫言遭到包括我在内的许多人批评的某些公共言行,并不能成为其丧失获奖资格的理由——是否够格应该按照文学标准而不是政治标准论定。

历史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常常置身于艺术与政治模糊的边界,引发有关艺术与意识形态关系的争论。

1940年,纳粹铁蹄踏入挪威,一个同样令人震惊错愕的消息传来: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克努特·汉姆生(Knut Hamsun)叛国投敌,效忠希特勒德国,他甚至将诺贝尔奖章献给了纳粹宣传部长戈培尔(Joseph Goebbels)。

汉姆生是挪威的伟大作家,20世纪现代派文学创始人之一,1920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因获奖在前叛国在后,他没让诺委会为难,但诺委会还是花了数十年的时间回答一个折磨人的问题:诺贝尔文学奖可否颁给暴政的支持者?

1965年,苏联作家、苏共党员米哈依尔·肖洛霍夫因《静静的顿河》“在描绘顿河的史诗式作品中,以艺术家的力量和正直,表现了俄国人民生活中具有历史意义的面貌”而获奖。这部史诗性巨著的第一卷在1928年甫一出版即震动世界文坛,从首版到获奖,整整经过了37年!与肖洛霍夫历经漫长岁月方才获奖形成鲜明对照的是,1957年,苏共政权的厌恶者帕斯捷尔纳克通过秘密渠道将其长篇小说《日瓦戈医生》送到境外出版,第二年的诺奖就落到他头上。两人的艺术成就各领风骚,难分春秋,但从诺委会那里得到的待遇却差了36年!

人们也许会问,像《静静的顿河》这种艺术成就一目了然的巨著,为什么会经历诺委会如此漫长的犹豫期?艺术家的政治观点与艺术之间的关系到底是河水不犯井水还是沆瀣一气?艺术家的政治观点是否会直接影响作品的艺术性?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和我一样,爱看二战影片的原因之一是喜欢看纳粹德国的军装——这是我见过的设计得最帅的制服,这种审美诱惑几乎是难以抗拒的——据说70年前不少德国少年就是魅惑于这套军装而主动上前线当炮灰。德国女导演莱尼·瑞芬斯塔尔(Leni Riefenstahl)执导的《意志的胜利》、《奥林匹亚》,虽是纳粹宣传片,但其精湛的电影艺术成就难以抹煞;被视为美国电影史上商业片开山之作的《一个国家的诞生》因歌颂3K党而政治不正确——据说里根总统被记者问及如何评价它时索性矢口否认自己看过这部电影,但其开创性的艺术成就举世公认。

艺术与政治常常就这么水火不容,尤其当艺术被当作政治工具,成就再高,也不管是否协从作恶,都会被愤怒的人群将它们从宠儿的宝座上掀翻在地,踏无数只脚,受尽凌辱;就像意大利导演朱塞佩·托纳托雷(Giuseppe Tornatore)拍摄的电影《玛莲娜》(Malena)里,玛莲娜因与德国人的瓜葛,她的美貌成了罪状,从而遭到同胞们的暴力羞辱。关键是,人们常常很难有效地划出艺术与政治的楚河汉界,无论是为了保护它,还是为了侮蔑它。

艺术,就如高尔泰先生那句名言“美是自由的象征”,始于自由终于骄傲,艺术的承载者艺术家们也因此常常是桀骜不驯的。而政治,作为某种权力的表现方式,无论是来自官方组织性、有着巨大强制力的权力,还是来自民间道义威势的权力,总是倾向于控制、奴役、整齐划一,它最讨厌的就是独立、自由与参差多态。所以,柏拉图《共和国》里忧心忡忡地声称要把诗赶出城邦,提醒从政者要提防诗人、不得赞美,其笔下的苏格拉底也是个书报检查官,喜欢删除《荷马史诗》中被他视为对阿伽门农不敬的诗句——令人同样困惑甚至啼笑皆非的是,我们到底该感谢孔子帮后人留下305篇诗歌,还是该遗憾他埋没了2700多首诗?

艺术的自由也隐含着自律,面临社会基本共识的伦理底线,艺术所应得到的宽容也并不意味着艺术与艺术家总是拥有道德豁免权。然而,到底如何界定艺术的疆域,美的缰绳到底应该系在哪个栅栏哪根桩上,执掌缰绳的人应该对不端艺术发起怎样的冲锋?这些一直都在争论而少有定论。

中国“行为艺术家”朱昱将四个月大的胎儿从子宫中取出食用,引发众怒,如果仔细阅读对他的采访,也不得不承认他的“行为艺术”并非除了邪恶别无其余。他的“作品”《食人》那种不慌不忙、毫无表情地取食烹调胎儿的过程,正是这个世界的某种隐喻,如同莫言的长篇小说《蛙》里因推行计划生育政策而强行对他人堕胎2800例的“姑姑”,这种人难道不比食人者残忍?与这些有名有姓却又隐身于广袤索多玛城里的“姑姑”们相比,朱昱应该受到更严厉的谴责吗?

当然,行为艺术家即便是严守底线伦理,又能耸动视听地达到极致的艺术震撼效果,在艺术史上也有无数例子。最近纽约MoMA展出两位艺术家雷诺德·雷诺兹(Reynold Reynolds)和帕特里克·朱利(Patrick Jolley)的视频作品《燃烧》(Burn)可谓典例,一所房子燃起熊熊大火,而居于屋中的人们却了无知觉,直到被灼伤、烧死(不知道参与的行为艺术家是否有伤亡),整个过程令观者极其震撼,也许这部作品是对现代社会人类生活与生死极为妥帖的隐喻。

要准确界定艺术与政治、艺术与伦理的界限几近徒劳,这条界线就像中印边境上引发外交争端的麦克马洪线一样无法让人一劳永逸。艺术构筑的世界,原比人们抽象于生活的逻辑更为真实和生动,混沌才是艺术的清晰,模糊才是艺术的准确,人性的自相矛盾才是艺术的逻辑。

生前给沙皇写过不少肉麻诗歌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几乎被世界文坛奉为文神;如果哪个文学发烧友读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只盯着他接受过智利军事独裁者皮诺切特的礼物,会让人觉得好笑(多么不合生活逻辑的人,博尔赫斯反对阿根廷军政府,却支持智利的军政权);同样也不会有哪个文学愛好者会将聂鲁达的诗烧掉,仅仅因为他支持阿连德政权;汪曾祺也绝不会因为参与过京剧样板戏的改编而失去其文学地位……

作为人类形而上世界的精灵,冒犯俗世几乎是艺术家的天然特权,他们除了可以是私域的为人不齿者——西谚所谓“诗人在历史上是伟人,但住在你隔壁那就是个笑话”,甚至被公共领域抛弃时他们的杰作依然备享朝拜的香火。

2009年是汉姆生诞辰150周年,挪威人重新纪念了他的文学成就,这似乎印证了1987年12月8日美籍俄语诗人约瑟夫·布罗茨基(Joseph Brodsky)在斯德哥尔摩诺奖晚会上演讲时说的话:“国家的哲学、伦理学,更不用说国家的美学,永远是‘昨天’,语言、文学则永远是‘今天’,而且时常——尤其在这一或那一政治体系地位正统的场合下——甚至是‘明天’。”

昨天的惊喜也好,愤怒也罢,都是过去时态的伦理或政治,将随具体事件远去而被淡忘——正如汉姆生对挪威人民的伤害,最终依然苍翠挺拔于历史尘埃之上的,只能是艺术作品本身。艺术这种残忍的“势利”,是因为在时间的河床里,美是永恒的大江大海,而伤痛却只是超不过三代的浪花。

美国小说家格特鲁德·斯坦因(Gertrude Stein)说过一句名言:“Rose is a rose is a rose is a rose.” 长在百花园里的玫瑰是玫瑰,长在集中营里的玫瑰也是玫瑰。

萧瀚是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现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做访问学者。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墙外新闻实时更新 欢迎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