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出台网络谤信息被转发超五百次即构成诽谤罪的法律规定后,北京学者夏业良在推特上举报官媒《环球时报》的编辑胡某某公器私用造谣诽谤。
最高法周一《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可构成诽谤罪。该解释并于周二开始实施。
夏业良轰《环球时报》造谣
北大学者夏业良周一晚间,透过友人在推特发布消息称,《环球时报》的主编胡锡进 (署名:单仁平)公开造谣。 《环时》的评论表示,“夏本應在保持本人教授職位的其他硬指標上做得盡量好些,但實際情況顯然不是這樣。夏通不過上年度的崗位考核。”
夏业良说“本人去年业已通过岗位业绩考核,胡主编却在环球时报社论中说我没有通过,属于恶意造谣诽谤”,他要求胡锡进公布向他提供不实信息的人名与职位,否则保留起诉胡锡进诽谤的法律权利。
夏业良周二就此向本台表示:首先是他(胡锡进)在社论里说到去年教授岗位考核我没有通过,这个本身就与事实不相符。他说(胡锡进)说“本报经过证实”,那请他说从哪个方面证实?他现在就是在造谣,因为我去年的岗位考核是通过的,如果他有证据请将证据拿出来,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职务,向他提供了这样的信息,如果不能提供他就是在造谣。这种造谣伤及到人身的名誉,又要如何打这样的官司?假如他对当事人造成声誉上的损害,给未来的事情带来许多负面影响,那他是不是要做出经济上的赔偿?
官谣传播突破官定数额
本台记者在微博中查询,单仁平的说法早已被转发超越500次,阅读量更是超越5000次的上限,甚至已经被转载到数十家的各大门户网站中。网民们认为,《环球时报》的胡锡进明显公器私用。夏业良在微博中公开募集律师起诉“五百”第一案。
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张雪忠周二在博客中表示“种种迹象表明,政府对舆论的控制、对异见的打压,都在不断加强”。
维权律师滕彪告诉本台记者:这个从法律来讲问题就太多了。最高法是一个审判机构,应该保持中立它没有权力对法律进行扩大解释甚至是立法,这违背基本的法律原则。两高这么积极的配合政府打击谣言的行为,这也是很可笑的,完全丧失了法院和检察院该坚守的最基本的底线。而中央政府打击网络大V,打击谣言,实际上是打击批评政府的言论。它用“运动”的方式动员一切力量去打击,实际上是“运动治理“的思路。
许多人认为既然官方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只要求民众遵守,官方媒体更是需要严格把关及执行。日前官媒新华社将日本申奥成功的消息误报成伊斯坦布尔申奥成功,导致数百家媒体集体乌龙,而月前新华社又将外国色情影片的截图当做女囚犯的生活刊登上网也引来大量的批评。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