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王全璋一审获刑四年半 01/27/2019 编者按:2019年1月28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全璋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王全璋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李文忠声明:王全璋无罪 相关阅读: 中国数字空间 | 王全璋 2018.12.20 端 | 709律師妻子的1000天 2018.07.20 美国之音 | 家人担忧709案王全璋遭酷刑被逼服药 2018.07.19 王全璋律师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辩护事宜的进展通报 2018.07.18 维权网 | 刘卫国:关于王全璋案辩护事宜的进展通报 所在分类:焦点网谈,今日邮件,网文推荐标签:709律师,好五倍,山巅,王全璋,口袋罪,维权律师大抓捕,李文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人权律师,依法治国,709大抓捕 相关文章 姚志勇律师|少捕慎诉慎押的政策正在变化 每日乐评|讽刺与现实:当权贵与平民在法律面前的双重标准 端传媒 x NGOCN|女性抗争者李翘楚: “我有英雄情结,但我幻想的英雄是我自己” 【敏感词库】709案九周年、巴奈金曲奖发言提六四、中国经济负面不断 周泽|按政府要求签了个名,北京一拆迁户被判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