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如何保护儿童?先来看两个故事。

第一个是电影故事《刮痧》。美国圣路易斯有个华人家庭,许大同(梁家辉饰)的5岁儿子发烧,在家的爷爷(朱旭饰)不懂药瓶上的英文,就用刮痧方法来退烧。第二天,孩子不小心磕破了头,送医院急症室,医生发现背上的“伤痕”,医院怀疑孩子被虐待,当即禁止大同夫妇接近儿子,并迅即报警。尔后,在法庭上辩论中,许大同失去理智,法官当庭宣布剥夺许大同的监护权,不准他与儿子见面。圣诞之夜,许大同铤而走险,装扮成“圣诞老人”,沿公寓大楼外水管爬向十楼的自己家,结果警车呼啸而至……

第二个是真实的事件,发生在2001年5月。密歇根一个小城有个华人家庭。曹显庆在家照顾四个孩子,其中12岁和8岁的女儿为妻子弋真与前夫所生。8岁女儿患有尿道炎,曹显庆为她按时上药。在学校上课时,老师拿玩具熊演示,告诉孩子们:私部(private part)不能让人触摸。8岁女儿告诉老师她爸爸上药的事情。校方立即报告警察局和社会福利部。当天下午,三名社工人员来到曹家,要带走四个孩子。但面对情绪激动的曹,三人只好空手离开。而后,警察和社工人员再次来到曹家,曹持枪对抗,结果被警察打伤,送医院后不治身亡。

美国严禁 “虐待儿童”(Child Abuse)。这“儿童”的含义是18岁以下未成年人。美国疾病控制和保护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CDC)将“虐待儿童”定义为:任何对儿童导致伤害、潜在的伤害,或恐吓的伤害的行为。

虐待儿童分为四种类型:

其一,身体虐待(Physical Abuse)。如打屁股,扭耳朵等。或者因照料不周,造成孩子的身体伤害。电影《刮痧》中,说的是这种身体虐待。

其二,性虐待(Sexual Abuse)。比如,触摸身体儿童私处,对儿童“露阴”,要求儿童进行性行为(不管得逞与否),对儿童展示黄色作品,等等。曹显庆案子归于“性虐待”。

其三,忽视(Neglect)。比如:没有给孩子提供基本的衣食住行条件,不为孩子提供应有的医疗、教育,眼睛没有盯牢,结果孩子不小心受伤,等等。

其四,心理感情虐待(Psychological/Emotional abuse)。比如:逼迫孩子不喜欢做的事,责骂,吓唬、恐吓,过度的惩罚,大人有过错,拿孩子当出气筒,等等。

美国保护儿童是全方位的。上面说的,主要是防止虐待儿童。

美国儿童上一年幼儿园,而后一直到高中毕业,13年学杂费全免。父母若是低收入,政府补贴住房和医疗费用。孕妇若是低收入或者无收入,从产前检查到生孩 子,到生孩子以后的各种费用,都可以申请全部由政府买单。美国没有儿童乞丐。按理来说,任何人没有忽视儿童的借口,“忽视儿童”的案子应该比较少。但统计资料表明,虐待儿童案子中,此类案子约占54%。对于“忽视”,家长确实很容易忽视,尤其是华人家长,稍一疏忽就犯法。比如,父母将未满12岁的孩子留在家里看电视,自己去隔壁家搓麻将,貌似没有什么问题吧。但那是犯法的:12岁以下孩子,不可单独在家,必须有12岁以上的人照看。若有人报警,父母就失去 监护权,甚至进监狱。

性虐待的案子比较少,约占8%。感情虐待的案子最少,约占4%。美国人“平等”“自由”观念深入骨髓,所以对孩子不会居高临下,大人通常都是蹲下来跟孩子讲话。孩子也不会一出生就肩负起将来“光宗耀祖”的重任,父母也不在乎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不会夜晚逼眼泪汪汪的女儿练琴,不会周末从被窝里拖起儿子去上“奥数”。每天,美国妈妈送孩子去小学上课,不是叮嘱“好好读书”,而是说“好好玩!”(Have fun!)小学一到三年级没有回家功课,因为学校很清楚,这个年龄段还是玩的阶段。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都是就近入学,没有入学考试,不用挑灯夜战。

有个妈妈,她儿子10岁时,对她说,“我长大了要当垃圾工人”。美国垃圾工人开着高高的垃圾车,挨家挨户倾倒一桶桶垃圾。他觉得很有意思。妈妈回答:只要你喜欢,你做任何工作,妈妈都支持你,都为你而骄傲。

美国没有“六一国际儿童节”。我问一个美国朋友:为什么?回答:美国孩子天天都过儿童节。

毋庸置疑,美国的物质条件总体来说是优越的。但是,儿童的快乐主要并不是来自物质享受,而是来自全力保护他们、让他们自由成长的环境。美国孩子的笑容,真的是“比太阳还要光辉”。

美国人有爱心。这对美国夫妇自己有三个孩子,又专程到中国收养了一个女弃婴,花了两三万美元。

来源:姚鸿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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