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否认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中国浙江省杭州市的工商局指责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对汽车经销商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工商部门称,丰田金融在最近的两年中向当地数家汽车经销商以“手续费”或“服务费”形式提供回扣,以保证推销员向顾客推销该公司提供的购车贷款业务。
杭州工商局称,丰田金融的贷款利息远高于中国四大国有银行。
而汽车经销商每给丰田金融介绍一名贷款客户,就会得到贷款总利息额4.5%的回扣。
杭州市工商人员统计,在2008年8月至今年4月,丰田金融给杭州三家丰田经销商提供了超过七万元的“好处费”,涉及49笔贷款。
工商局认为丰田金融的做法违反了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准备没收公司超过42万元的违法所得,并罚款14万元。
丰田金融工作人员则否认公司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该公司一名雇员对美联社表示公司提供给经销商的并非回扣,而是服务费。
丰田金融在宁波等浙江其他城市也面临工商部门类似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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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田被指商业贿赂遭杭州工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