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没有宪政制度保证的情况下,官民矛盾已大大激化,以民众发泄不满,怀疑所有政府政策举措,敌视一切官方行为为主要特征的群体性抗争,说明政府执政的民意基础大大开裂。

——公权力遭遇公民剔骨刀

牟传珩

如果宪法和法律不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制度内维权就成了一条死路。由此以来,民间维权应对公权力的就会是一把剔骨刀。

记得,今年4月8日上午,辽宁抚顺高湾经济开发区因强制拆迁发生震惊中外舆论的命案,该区管委会、高湾农场副场长王广良带人进行强制拆迁,拆迁户杨勇被殴打昏迷吐血,他的哥哥杨义见状用刀对王广良连刺七刀,当场致其死亡。而杨义被一根木棒击中后匍匐在地,手里却还紧紧拽着刺向公权力的凶器:一把剔骨刀。事后,当地官方对杨义极其恐慌与仇视。而王广良被刺当天,有老百姓当街放起了鞭炮,抚顺市高湾区有一千多位百姓公开签名、摁手印联署保杨义的性命。不少网上舆论如同为杨佳袭警鸣冤一样,声援杨义。
近年来,中国官民对抗恶性公共事件频生,特别是因野蛮“圈地”拆迁,侵犯人权案引发海内外舆论震荡,导致网怒如潮,民间立场一边倒地团结一致,毫不含糊地表达与权贵针锋相对的情绪对立。因征地纠纷问题,广东阳江市阳西县溪头镇马村发生大规模警民冲突。今年11月29日,近千名村民到广东华夏阳西电厂抗议,当局派出近千武警镇压,过程中,武警施放催泪弹和高压水枪驱散民众,用警棍追打村民。11月24日,武汉江岸区三眼桥路旧家具回收市场的业主,在阻止江岸区花桥中队上百城管人员对他们的货物进行没收时,遭到了暴力殴打,被打的业主个个头破血流,惨不忍睹,有两人当场昏迷倒地。城管的野蛮遭到了愤怒民众的包围,在城管匆匆逃离时,现场已经聚集了几千民众。于是,愤怒的民众掀翻了城管执法车。之后,四百多防暴队员赶来解围,并封锁了交通。也是在武汉黄陂区2010年11月18日,发生当地最大规模的拆迁事件,其间一名被拆迁村民驾车冲向大规模的拆迁队伍中,造成至少9人受伤,官方媒体先以“武汉2000城管强拆,居民流离失所”作了报导,后又改口为违建拆迁。有村民在网上透露,驾车冲入拆迁队伍中的村民已被殴打致死,但遭官方否认。

当一个国家出现“我爸是李刚”,“公权力”坚决搞“两个决不”时,宪法保障的公民权利无法实现,官权力必然过于强大,并一再侵犯公民权利,而官方又堵塞言路,民怨没有表达通道,社会就会失去正义,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矛盾就必然被激化。这就是最近以来不断发生的官民剧烈冲突的根本原因。中国如此激烈的官民冲突频频发生的现实,正在召唤宪政变革必须提速到日程上来。

其实,关于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矛盾,是宪政探讨的老问题。自近代宪法出现后,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矛盾关系就是最基本的宪法关系。宪政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限制国家对公民的肆意侵害并在两者之间实现某种平衡。在现代宪政制度中,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对抗,始终是在法制的框架内不断解决,维持平衡的。如果这种平衡被打破,宪政的公正性就会被颠覆,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矛盾就必然要激化,官民冲突就会演化成恶性事件。当今中国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却无法得到保障,因而便导致了官民对立、警民冲突、社会治安混乱、政府信誉崩盘。

在中国没有宪政制度保证的情况下,官民矛盾已大大激化,以民众发泄不满,怀疑所有政府政策举措,敌视一切官方行为为主要特征的群体性抗争,说明政府执政的民意基础大大开裂。眼下,大江南北随时随处都在爆发“无直接利益冲突”,不少参与群体事件的民众,本身并没有直接利益诉求,而是因曾经遭受过制度性的不公平对待,长期积累下愤世不满。

眼下,官商利益集团已经形成联盟,正好借此”改革”之名,大行掠夺公共资源与侵犯民众权利之实,导致社会矛盾尖锐,官民对抗,贫富悬殊,腐败严重,社会不公,两极分化已超过了国际社会公认的警戒线,各类社会冲突事件不断发生,局势难以控制,早已越出了社会常态的范畴,民众情绪躁动、愤怒。

本来,中国大陆是亚洲最大及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但却至今连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宪法案例都没有,宪法进入不了民众的实际生活,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法律文本和现实差距越来越大,而孙志刚案、邓玉娇案、唐福珍案、李庄案等个人悲剧或群体性冲突产生的社会事件,所代表都是法律诉讼无法维护公平的现实。在如此“法制”现实下,某些判决不仅没有适当解决问题,反而是造成问题的根源。因此,中国缺乏通过制度本身解决民间维权的成功事例,而媒体至多只能被控制在讨论一些推动体制改良,而不是解决专权制度的本身。

民众在维权实践中,除了剔骨刀维权之外,还经常发生“跳楼”“自杀”“裸体”,堵塞交通,拦截车辆等引起新闻媒体广泛关注。去年媒体评出中国的“十大案例”,大都涉及公民“身体维权”,通过“开胸验肺”、断指甚至自焚等剧烈方式震撼社会良心。公民之所以不得不采取代价高昂的“身体维权”,正是因为政府主动实施的制度维权之路走不通。社会弱势群体普遍认为:民众受欺辱后维权不能按正常程序办,只有将事情闹大,造成社会效应,甚至引起中央高层的关注,才有可能解决问题。这常常反映出社会弱者的无奈心理。这种极端的方式抗暴愈演愈烈,越来越多,媒体常有报道。公民通过这种极端的方式维权,折射出当今社会的不法现状和公民维权受压制的现实,如上访受阻,游行示威被抓等。

在不民主的社会中,掌握资源的官员在切分利益蛋糕时,既享有分配权,又有优先选择权,社会怎么可能公平,民众权益怎么可能保证,这就是导致官民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老百姓普遍愿意参与社会冲突,绝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情绪表达、发泄,而是由一种”弱者联合”法则支配的社会事实。正因为中国拒绝普世民主化的道路,权力不受制约,政府力量太强大,因而必然会挤压民间私权空间,维系社会不平等格局,所以才迫使民众在社会冲突中,自觉不自觉地联合一致,发泄不满,借助这种方式来开拓权利空间。只要官方权力不受制约,过于强大,就必然要在发生社会冲突时面对群众的联合抵抗和发生不理智的过激行为。这是由社会发展的辩证逻辑决定的。

维权与宪政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宪政之要义在于,要限制权力,彰显权利,限制权力的目的就是要维护权利。中国要实现社会正义,就必须从威权政治转向民本政治、公民政治,从专制政治转向宪法政治。以权力制约权力难有成效,它不但不能约束权力,反而还可能增加权力。权力在约束权力的过程中,一定会导致新权力的滋生,随着新权力的滋生,腐败也必然滋生。所以,宪政转型的要义在于,要发展民间社会,用公民权利对治政府权力。

如今,老百姓都知道维权诉求无门,也无对话交流愿望,于是使用类似剔骨刀维权方式的频率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