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8月25日 22:07:07

刑诉法修改之消息,沸沸扬扬,有学者表示进步,有媒体报道先进,但草案“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就是看不到。某夜,律师梦,忽见公检法三朋友,招他去搓麻将,说三缺一,非来不可。律师硬着头皮去,坐最下席,最上乃公安,其次检察,再次法院。四人抓牌、洗牌、摸牌、打牌,律师乘隙问,刑诉法修改如何?公安霸气说,刑讯逼供不致残不追究,看守所照旧归我管,废掉律师在场权,拘传时间要延长。检察跟上言,我们获得技侦权,法院不动声色道,司法解释吾独家。律师云,俺们也不错,侦查阶段当辩护人了,律师会见方便了,嫌犯不强迫自我指证了,证人要强制出庭了。语出,公检法大笑“如果违反这些,有后果吗?”律师语塞。梦醒,翻聊斋志异《画皮》,悟刑诉法亦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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