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里斯托大学语言心理学博士 曾飚

曾飚

曾飚:几乎每一个去过伦敦的人,都会喜欢上这个城市。

第一眼把《失恋33天》,看成了《先忍33天》。于是我忍着看下去了,感觉很复杂。真的是在忍,头三十分钟看不下去,看到后面,觉得好玩,想起了一串看过的电影,北京,还有伦敦和乡村。

同一座城,不同的电影

我猜想故事是在北京拍的。北京是一个大城市,一直在我的记忆和经历中成长。它变成了丈量我生活的尺子,看我走过的距离,也塑造我对城市的理解。

最早的时候去北京,是在小学毕业那年。我住在太平路的军队大院里面,大概是三层楼的筒子楼,楼门前面是葡萄架,那是我第一次见葡萄架,叶子已经爬满了藤,白墙壁,被雨侵的黑白斑驳,有着水墨画的意境。

毛泽东的雕像守在大院里,散步的家属,说着不同的口音。军队大院的食堂,剃了光头的炊事班小兵,腼腆地和大院的居民打招呼。北京的酱菜和白馒头,我吃的津津有味,其实还希望爸爸买一瓶北京的啤酒,给我倒上一塑料杯。你如果是北京人,一定知道我说的那个塑料杯是什么样子。

以后的一天,北京下了一场雨。我问我姐,是不是说一阵秋雨一阵凉,她笑着说,那不念阵,念层。其实,我知道这点,在《十万个为什么》上有一篇专门介绍北京的秋雨。只不过想和姐姐确认一下这个说法。

那场雨在下的时候,我骑着自行车,在西翠路上淋着雨,路两边树荫浓密,绿的无边无际,远处过来的慢慢变大,是白衬衫深色裤子,骑在自行车上的男子。雨水在马路上流过。沿路的墙里就是大院,墙外是我第一次看北京的心情。

六年后我来到了北京读书。我按照当代文学课程的书单,读到了《陈奂生进城》。那是一个江苏乡下农民进城的故事,和我从江南小镇来到北京的感受不一样。来北京,我没有农民的感觉,却有一种入伙的期待。

那时候的北京,还活在书里面,准确地说,我想过王朔小说里的生活,又有老舍、郁达夫、周作人笔下的北平心情。一部人艺的《北京大爷》和《茶馆》把我。

随着90年代末,媒体发达,特别是中国电影的发展,北京从书本里,浮现到银幕上。张艺谋的《有话好好说》,是一个已经消逝的北京。那时候的我,应该与里面张艺谋客串的收破烂的陕西老乡一样,住在城乡结合处的农家院子里。那时,川菜已经侵入了北京,有人开大奔,有人在大桥下等一份糊口的体力活。

有时候,我很不屑欧美鼓吹的“多元文化”,他们善于总结升华。而实际上,在北京,如果你把中国的每一个省,当作一个文化载体,北京一千年来就在实践多元文化。习惯了葡萄酒,却喝不出黄酒的滋味,不是舌头问题,是心态;鼓吹单麦威士忌是历史沉淀,二锅头就豆皮,也是一卷史书,滋味绵长。

离开北京,我把电影和朋友在北京的生活当作在北京生活的延续。冯小刚的贺岁片、来自北京的娱乐八卦、《杜拉拉升职记》,以及现在的《失恋33天》。里面出现的北京镜头,餐馆、路牌、高楼,我都会依据自己的记忆,把当时的街景,与眼前所看到的相比。

《失恋33天》是被关到了写字楼的北京,变成了一个干瘪的概念和偶尔说出来的儿化音。黄小仙和魏然在东方新天地广场,进行一场学术性约会,我猜想楼里商场的时装,可能是我离开时候的至少二十倍;隔着会所的玻璃,看到了故宫,提醒我的是,那扇玻璃门之后的位子,需要的是身价。只有大老王的一口酒一口肉,谈着自己对在国外女儿的思念,让我稍微觉得安心,在有些方面,我比大老王要有优越感一些。

北京真的变了。我并不是不喜欢它极具魔幻色彩的建筑,其实那样挺好,那是与北京一致的想象力。我感到有点难过得是,黄小仙与陆然分手,与王小贱的恋爱,让自己感觉变老了,那些不是我们曾经的恋爱路数,却也包含每个70后内心不曾示人的任性。现在,这种奢侈的任性,揣在心里,偶尔释放一下的心情,堂而皇之变成了80后的黄小仙、王小贱们的恋爱常态,陡然觉得自己的那个时代,已经叫北平,不是北京了。

乡村和伦敦

现在说说伦敦。和北京一样,如果你厌倦了伦敦,你也就厌倦了生活。几乎每一个去过伦敦的人,都会喜欢上这个城市,要么由恨生爱,要么就爱的死死的。我是个四舍五入的80后,伦敦对我而言,就是两列摇摇晃晃的往返火车之间的停靠站。

在伦敦往往不超过一夜,我喜欢这里的博物馆,看到泰晤士浪打浪,常想跳下去游一游;或者在阴雨不绝的日子里,找一家茶馆喝茶。初夏来临的时候,你在LSE和UCL附近闲逛,刚刚浮满枝头的绿叶,把马路切出细碎的光影,红砖墙,黑门匾,缠头的锡克族人,堵车的路口,人人都在闯红灯。在冬天的傍晚,你坐在泰晤士河边的酒吧,透过嘈杂的喧嚣与放肆的玩笑,你看到对岸的灯火,把夜色隔成巨大的,伦敦塔桥透出幽蓝的光辉,自己杯里的酒少了一半,回味着温暖的麦芽的香味。

这样伦敦的夏与冬,白天与黑夜,鲜明的色彩里,任何恋爱,我觉得是煞风景的事情。

假如这个时候,黄小仙和王小贱在伦敦,他们会怎么样?他们在一家婚礼或者公关公司上班,至少需要WPS签证,说不定老板还是中国人,上下班经常要励志一下。

他们不可能住在一区二区,不过也难说。更可能的是住在Reading,Basingstoke,任何一个距离伦敦至少半个小时火车的镇子里。也许他们住在东伦敦的某个社区里,晚上7点就要早早回家,免得受到带着hoodie的小年轻骚扰。

可能王小贱家里条件不错,他在伦敦的金丝雀码头买了一个单元,然后租给黄小仙一半。他们在工作日时候,一起去楼下买份三明治,坐在街边公园里吃完,有一天,黄小仙觉得这样子太贵了,于是每天早上起来,准备好两个人中午的便当,而且还不能有韭菜鸡蛋味道;周末去唐人街吃饭,去旧货市场淘宝,去公园散步,回来在新浪微博上发照片。闲下来,他们一起计算着共同假期,早早地把去欧洲大陆或者埃及日程提前半年给准备好。

大老王这样的老板,看起来不多,不会请失恋的黄小仙去高档餐厅里喝酒,讲解人生。老板付够了工资,会把人生的感悟,留给他们俩自己解决。于是,晚上外面漆黑一团,或者,BBQ的糊味聚在窗外不散,两人对坐在家里的餐桌前,对着这一个月的帐单,互相鼓励一下,要加油,要跳糟,最好去金融城谋份工作,以及要不要回国。

这是我想象的他们在伦敦的生活,也许是想象自己可能在伦敦的生活。这个想象基于我在伦敦之外的生活。除了伦敦,英国其他地方基本上是城乡结合处或者农村的生活。这里的黄小仙和王小贱,还都是约好了一起下课去Sainsbury’s买点晚餐的食品,甚至能够从双肩包里拿出一把明晃晃的菜刀,“看,我刚从中国超市找到的”。毕竟除了伦敦,这里的婚礼公司或者公关公司,没有几家。有的丧礼公司,我常常看到的是,还是子承父业的家族企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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