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苗蛮子 

如果你是合肥的违法车主,并且还有没处理的违法记录,那恭喜你“中奖”了:在2012年12月8日至12月31日期间,你只需去合肥交警行政服务大厅登记一张表格,看半小时电视学习,然后把所需罚款交上便“收讫两清”——你的违法记录就这样一笔勾销了。

这样的利好消息,当然不是什么谣言骗局,而是经过央视记者明查暗访确证的真事。至于合肥此举的原因,按当地官方的说法有二:一是为了做好即将到来的春运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二是为了迎接明年就要实施的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于是,合肥市公安交警部门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交通违章清零行动,督促广大驾驶人依法、及时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

媒体在报道及传播这则消息时,多数用上了“大赦”一词——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古代新皇登基为笼络民心而“大赦天下”,在历史的语境中,所谓“大赦”多少有些喜感的成分。而合肥“大赦违章”之举,也有这样的效果:一些拿到处罚决定书的车主喜笑颜开,合肥交警行政服务大厅一时水泄不通。这样的画面,似乎意味合肥此举俨然有了“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多赢局面。

可不是么?如此“大赦违章”,化繁为简,既完成了光荣艰巨的迎接春运任务,又为明年新规的顺利实施扫清了路障,更重要的是还得到了部分违章司机的“好评”——原因不难理解,作为一个常识,司机一般不怕罚款,而害怕扣分乃至吊销驾照,因为以现行的交通违法违章罚款标准来说,那点罚金实在不值一提。正因如此,一些车主用舒心的笑容,用脚投票,表达了对合肥这一“惠违章司机政策”的大力支持。

合肥大赦交通违章的“好处”,当然还不止于这些。在上面这些冠冕堂皇的效果下,“大赦违章”还有这一层不可言说的“妙处”:那便是通过对违法违章的一次性打包大甩卖,以此刺激、诱惑那些违章司机主动处理违章的积极性,这样不仅轻松如期地完成了罚款指标,而且为增加集体福利开拓了财源,同时也为“放水养鱼”培育了良好的土壤。如此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

显然不难看出,当地官方所谓“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等神马理由,其实都只是浮云,“清理”和“创收”,恐怕才是真正目的。而这种“一举多得”,无疑是以牺牲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以及破坏法律的整体性和消解人们对法律的信仰而实现的。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曾说过,“法律须被信仰,否则便形同虚设。”当执法者伤害法律尊严,民众的法律信仰必然受到威胁,甚至出现瓦解的状况。一些人本来还能遵守交通法规,可现在违章只罚款而无需扣分,势必降低对交通法规的尊敬与信任。

“只罚款不扣分”这种明显有悖于法律规定的处罚措施,看似“人性化执法”,实则是“认钱不认法”,这是对交通违法行为的一种放纵。其所导致的结果是:非但不能确保交通安全,反而在无形中助涨了违规者的气焰,带“病”上路的机会大增,交通秩序势必更加混乱,公共安全雪上加霜。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合肥这出“大赦违章”的游戏,并没有真正的赢家。所谓法律的尊严、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以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等等,无不受到损害。在这出游戏里,我们再次清楚地看到这样一些司空见惯的问题:执法者知法犯法;法律俨如橡皮泥而可以被权力者随意更改、把玩;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不过是某些权力部门的自娱自乐,而民意无从谈起……由此而昭示的是我们的法治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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