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T编辑注:本文是根据西桃女性共学社区的直播《“反转”?鲍毓明案之后,我们如何继续#米兔#》的讲座录音整理而成,与谈人有吕频(女权之声创始主编、运动组织者和论述者)、弦子(米兔案件当事人)、王新一(西桃共学社区主编、女性领导力培训师),主持人是女权行动者肖美丽。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导组就鲍毓明案发布通告,指出:当事人李星星并非未成年人,存在修改年龄、提供虚假出生证明的情况;鲍毓明在自认为李星星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仍以收养为名与其交往并发生性关系,但现有证据不能证实他的行为构成性侵。
对于一直相信李星星是性侵案未成年受害者的公众而言,这一调查结论无疑造成了极大的震动。网络舆论开始趋向两级:原本持反女权、反米兔立场的人高呼“反转”、“打脸”,骂李星星是骗子,进而攻击曾经声援过李星星的女权主义者和其他网友;另一方面,也有人继续坚持“受害者无罪”的观点,认为即便李星星说了谎,她在这段权力不对等的关系中依然是事实上的受害者,女权主义者依然应该和她站在统一战线上。
作为米兔运动的关注者和参与者,面对一再“反转”的局面和撕裂的网络讨论空间,难免会感到消耗,以及产生自我怀疑:
- 为什么李星星的谎言可以轻易“骗”过我?
- 当再次有米兔当事人站出来发声,我应该对ta投注多少信任?
- 如何既坚持“没有完美受害者”的原则,又能对事件本身有自己的判断?
- 如果米兔当事人被证实做了不真实的叙述,却同时获得了一定支持,这一运动的“合法性”还存在吗?
- 鲍毓明案和罗冠军案带来的争议会对米兔的未来产生怎样的影响?
当运动面临危机,我们有必要对它进行复盘和反思,不仅是为了解答这些疑虑,也是为了通过交流和社群内的伙伴相互支持,唤起更多不以站队和发泄情绪为目的的理性思考,从而帮助我们理解日渐复杂的运动现状。
我们为什么会被“带节奏”?“打脸”的说法是不公平的
如何分辨米兔个案的真实与否?对于这个问题,很容易就能得出“要冷静,提高媒介素养,充分认知事实后再发声”的结论。但我们要先接受一个现实:没有人能掌握全部的事实真相。
在李星星的案件中,我们可以观察到:首先,具备调查能力的机关在一些环节没有履行足够的责任,在过程中也不对公众做必要的交代。其次,新闻媒体也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南风窗受到当事人李星星的情感操纵,发布了一篇大量信息未经核实的报道;财经的报道现在看来披露了部分事实,当时却因为文中流露的厌女倾向和救助伦理问题而饱受批评,并且它几乎全盘采信了鲍毓明一方的说法,和最后的调查结果也有很大出入。很快,新闻禁令下达之后,案件在公共媒体上就失去了讨论的空间,也失去了在新闻专业主义方面进行补救的机会。
我们可以想象,若身处一个新闻自由的环境,媒体能够发挥监督和调查的作用,我们其实是可以源源不断地获得多方信息,从而修正自己对事件的判断。而相反,在公安部门丧失公信力、媒体信息偏颇且相互矛盾、正规报道受限的情况下,公众无法获得足够且有效的信息,只能凭借最初的印象站队,直到等来唯一“权威”的官方信息,这才惊现“反转”。大家发现原本的讨论都是建立在错误的前提之下,几乎是无效的。
在这种情形下,“反转”、“打脸”的说法其实非常粗暴而且不公平,是在对关注社会事件的个人实施羞辱和规训——基于已知的信息发声并不是什么过错,如果我们就此对真相毫不关心,把舆论监督及公共讨论的空间拱手让渡给公权力,显然也不是理想的结果。
同时,“反转”是一种二元论的用语,意味着事件非黑即白,要么认同李星星是无辜的受害者,鲍毓明是强奸犯,要么认为李星星是个骗子,而鲍毓明受到了冤枉。实际上案件本身要复杂得多。
即使是“真实的”米兔个案,往往也具备同样的复杂性。米兔的网络浪潮之所以会在全球范围内兴起,是因为很多性骚扰和性侵案件无法达到既有法律程序的证据标准,或者因为公安机关没能第一时间介入,导致证据流失和失去时效性,正是因为证据不足,才需要通过网络解决。因此我们接触到的所有米兔个案都注定是证据缺失的。女权主义者和米兔的参与者实际上是给司法部门在性骚扰和性侵问题上的缺席做打补丁的工作,这既是米兔的价值,也是米兔的困境所在。
无论我们掌握多少信息,都无法保证百分之百地还原真相——你不可能看到别人手机上所有的聊天记录,也无法保证当事人述说的是完整的事实,我们只能尽可能地接近真相。
米兔实际上是一种情感动员。我们选择和当事人站在一起,不是基于完全了解事情的真相,而是基于对万千女性共同命运的理解,基于被当事人的叙述唤起的爱和关怀,或者悲痛和愤怒。这种共情非常珍贵,因为在大多数事实残缺、证据不足的个案背后,都有真实的受害者在向我们求助。
因此“充分认知事实”就是一个看似简单,实际难以实现的标准。我们要掌握多少程度的事实,为之发声才是合理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六十?如何确定一个标准?即使定下了标准,也只能作为一种自我要求,无法成为整个运动几千乃至数万参与者的共识。社会运动本身也不该被设定这样的界限。
米兔的诞生就是要掀起一场风暴。我们无需停下来,接受“打脸”的嘲讽,也不必苛责自己不够明察。只是我们要接受自己并非全知全能,同时承认运动的不完美,接受它正面临困境和挑战,并对运动作出反思和承诺。
“骗子”还是“女侠”?停止想象完美受害者
无论是鲍毓明案还是之前的罗冠军案,这些被定性为“假案”的个案都有一个特点,即并非整件事都是子虚乌有。我们从中还是可以看到一个真实的女性存在,并且根据她给自己安排的叙事,描摹出事件、乃至她本人的部分轮廓。
当她们被证明是不诚实的,我们就要面临一个问题:如何处理曾经投注在她们身上的感情和信任?
有人认为李星星仍然是一个受害者,因为她作为社会底层的年轻女性,只能通过形同买卖的关系来让自己过上更好的生活,说谎可能只是为了自保。并且“即使她是成年人,也不代表强奸就一定没有发生”。甚至有人把李星星比做“女侠”,称她“揭露了一个恋童癖”。
类似的话语作为对厌女者和反米兔者“打脸说”的反击,在女权主义社群中拥有一定的市场。但它们背后的倾向可能是危险的。我们在李星星身上投射大量的想象,替她的每一个行为寻找合理的解释,以至于把自己的正义感也投射到她身上,创造出一个利用男权社会规则反抗并惩罚男人的“女侠”……很大程度上还是出于自我保护的心态,不愿承认自己判断有误。
回顾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对于李星星的类似想象一直都存在。米兔运动提出了一个非常有力的口号:“没有完美受害者。”但在李星星的案例中,我们还是在寻求完美受害者,将李星星想象成一个非常清白、可怜的小白兔形象。我们不断强调她“不完美”,因此所有的谎言和隐瞒都是可忽略的,都可以被理解成是遭受创伤后的应激反应。因为我们希望,在把这些“不完美”洗掉后,可以留下一个“纯洁”的李星星——我们的情感还是相当程度上需要被这样一个脆弱、无助、完美的受害者所唤醒。
实际上李星星有她的能力,可以不断找到支持她的资源,掀起舆论风浪。这也不是一个快意恩仇的故事,李星星很难给鲍毓明带来多大的“惩罚”,却可以为了获取关注对身边的帮助者造成消耗和伤害。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社会存在男女不平等,不代表任何一个男人和女人之间就一定是压迫者和受害者的关系。我们对于女性共同命运的理解,包括对性别权力关系的普遍的理解,与某一个案件当中具体发生了什么,其实是可能有差距的。
“李星星”们的行为——不管是为了基本的生存,还是为了谋取超额的利益——可以用女权主义的角度进行分析,但不一定是女权主义要赞成的。利用男权社会规则的空隙来满足自己个人利益的女性,她们从未能够毁灭男权社会,只不过是为了争夺男权社会分配给女性的有限资源,踩了别的女性一脚。
对于处于困境中的女性,我们所给予的宽容应当比主流社会提供的更多,但这种宽容不能毫无边界。如果连基本的事实都不存在,米兔也就没有道德合法性可言,只是变成了用来攻击和惩罚“渣男”的工具,这不是女权运动应有的使命。
此外,我们对个案进行复盘,目的并不是重新讨论每一个细节,分析当事人的每一句说辞是真是假,是不是“骗子”。更多的还是为了参与者的自我成长。为了当事人发声当然没有错,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不需要为运动负责。如果仅仅因为外部存在恶意的反对声,就陷入自我防御,拒绝进行反思,乃至认为只要“能冲击到男权社会”,一切破坏性的行为都是可接受的,将会导致米兔背离女权主义的初衷,沦为男权社会的镜像。
对米兔当事人给予信任和支持,同时认识到没有完美受害者,以及当事人告诉我们的不一定是全部的事实,这两点是不矛盾的。我们基于女性共同体所提供的情感支持非常珍贵,但这并不代表我们不需要对事件进行质证——不是基于男权社会对法律证据的标准,而是通过对不同个案的深入考察,建立一个在中国情境下关于性侵害的认知体系,探索发展出基于“理性女人”的质证标准。使得在保持对受害者相信和共鸣的前提下,对个案细节部分的考察成为可能。
米兔走向何方?看见我们的影响力
前面讨论了很多关于米兔个案真实性的内容,但我们其实不需要对“假案”过于紧张,甚至可以不使用“假”这个标签。如前文所说,证据和事实始终是匮乏的。米兔运动的合法性也不会因为出现不实指控而受到动摇。只要性别暴力的问题没有解决,就始终会有反性骚扰和反性侵的运动存在,即使不是米兔,也会以其他的形式出现。
我们需要反思,但不需要自我审查,更不用给自己一个特别消极的评价。要看到我们所有人对米兔的投入和贡献,以及它们所换来的成果。
就像所有的社会运动一样,米兔最大的成就首先是让参与者自身获得了极大的改变:通过对个案的关注,我们实现了更多的社会关怀,更好地理解自身和我们所属的群体,理解女性与社会的关系,并且建立了如此广泛的女权主义社群。
另外米兔也实现了大规模的公众教育,让女权主义的观点更多地被呈现和被看见,类似“不就是不”“半推半就也是强奸”这样的观点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主流社会,迫使其承认性侵害是不得不去面对的问题。
推动政策改变是运动比较困难的部分,但米兔也正在实现,例如推动对权力关系下的性侵认定,以及呼吁修改法定性同意年龄。而且很多时候速度比预想得要快。由最高检推动的教师行业性侵犯罪信息背景调查,就是受米兔影响的结果。
我们身处运动中,感受着舆论的攻击,公共空间的收缩,有时会觉得改变希望渺茫。而实际上米兔的能量已经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尤其是当所有异议和多元的表达都受到压制的时候,米兔的存在撑住了一部分公共表达的空间,它不仅仅是关乎女性,也是一场关乎民主政治的抵抗。
另一方面,当获得巨大的声量之后,米兔的走向已经不是某个人或某个机构能主导。它的开放性和去中心化意味着它不会形成一个有边界的圈子,也注定是不纯洁、不完美的。它既包含女权思潮,也包含民粹和反性的话语(比如罗冠军案中出现的“一个女性被强奸又堕胎,她的未来可怎么办呀”);它的影响力也吸引一些个体利用编造的叙事获取公众关注,以实现个人的目的;而可能对米兔产生最大影响的,是资本和公权力的下场,因为它们有最充足的资源引导舆论。
对于米兔的现状和未来,我们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所有的社会运动走到最后都无法完全符合发起者的目的,因为社会运动是国家、市场、公民社会三者间的互动过程,特别是国家政府对它的态度,是决定运动走向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也会影响人们在运动中抱持的目的。
为什么接受运动的不完美很重要?因为在险恶的环境下,人们往往不愿意承认自己面对的困境。但认识到这一点是运动成长的前提,只有放下自我辩护、自我防御的包袱,我们才能拥有担负更多责任的潜能,以及实现作为行动者的自我赋权。
我们可以根据运动参与者的不同层次来判断自己所处的位置。最核心的是为当事人提供直接帮助的人,通常是社工、律师等专业人士,对于他们的工作有非常高的专业性和伦理要求;其次是围绕案件发起创造性、倡导性活动的行动者,他们部分介入案件,但不会深入个案;最外围是通过网络发声支持的网友。越往外层,人们能够获得的信息就越少,相对承担责任的约束也就越小。但当个案的叙事破灭的时候,往往也是最外层的人最容易感到失望而退出运动。
作为米兔中身处外层的大多数,我们能做到的是:保持开放的心态,不站队,多参与、多实践、多质证,尽自己所能营造不陷于立场之争的讨论;维持对世界复杂性的理解,减少失望和受骗的感觉;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保持关注,继续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