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亚洲|“屠夫”吴淦控罪升级 “煽颠”变“颠覆”或遭重判
于去年5月被捕的维权人士“屠夫”吴淦,目前已被关押近一年零三个月。他的代理律师燕薪日前前往看守所申请会见当事人遭到拒绝。在落款日期为8月11日的不准予会见决定书上写道:因颠覆国家政权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会见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漏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不准予申请人会见犯罪嫌疑人吴淦。
去年5月20日,吴淦因在南昌抗议江西高院不允许参与“乐平冤案”的律师阅卷,而被行政拘留10天,行拘期满后,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诽谤罪”遭福建警方刑事拘留。同年7月,吴淦被厦门市检察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寻衅滋事”两罪批准逮捕,案件后移交给了天津市公安机关,经三次延长侦查期限,至8月20日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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