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模式

爱思想 | 高全喜:变法图强与保守的现代性

高全喜:变法图强与保守的现代性 进入专题 : 现代性    ● 高全喜 ( 进入专栏 )       摘要:中国法治的现代性之路,不仅尚未成功,甚至还处于转折的紧迫时刻;不仅尚难成就所谓中国经验或者中国模式,反而需要更为审慎的智慧;不仅要着眼长远,更要充分面对其中存在的复杂性。          从“华夷之辨”到魏源的海国图志,从洋务运动到维新立宪的努力,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关于德先生、赛先生的呼吁,从训政建国到社会主义革命及六十年的社会主义实践,这些实际上并不单纯是现代化层面的议题,它们都是对现代性的不同认识和把握,贯穿着作为现代性之核心价值的诉求。但是,这个现代性对于中国人来说并非完全自发,而是渐被激发。在西方的语境中,从早期现代的现代性到20世纪之后的现代性是一个历史演变的过程,其中的核心问题牵涉早期现代的立宪政治、主权国家的构建、个人自由的绝对性、代议制民主、私法自治乃至当时的文明秩序观、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基督教改革中的政教关系等等。     考察百年中国的历史,在价值理性、思想精神层面上关于现代性追求和构建的过程中,我们很少有一个从容的理论思考和反思,进而导向一种更为理性、更为稳健的现代性选择。鸦片战争尤其是甲午战争之后,中国民族心智及其国家道路的选择处在一种激进主义占主导的一波又一波的亢奋浪潮之中,一种革命激进主义的潮流主导着一百余年的中国现代性之路。对此,可以从关于革命激进主义在中国近代的发生学及其一轮又一轮的演变形态中得到印证。康梁戊戌维新的理论和实践,从形式上看源自今文经学中的一个求新变革的变异学说,但是康梁今文经学内在的革命激进主义实质上则来自现代性的西方世界,激发康有为从传统古文经学中进行托古改制的内在精神驱动力实际上来自西方文明冲击下的思想激荡。这是一种异质文明,通过康有为今文经学的载体形态而呈现出来。他从对古文经学的改造中开辟出一种现代性的诉求,实是一个古老的传统文明在强势的西方异质文明冲击之下的求变印记,也是一个西化的现代性中国的托古改制,类似于日本的脱亚人欧。“亚”或“古”就是传统中国,“欧”与“今”就是西方文明所显示出的现代性。所以古今之变的表象之下隐含着的中西之争,决定了康有为变法的激进主义性质。而孙中山的国民革命,在本质上同样也是革命激进主义的,虽然在形式上与维新变法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但其中深含的依然是西方的现代性命题对于传统中国的革命性构建,都是通过打烂一个旧社会来实现对于传统社会的彻底重建。     那么,为什么中国人对这样一种革命激进的社会变革方式情有独钟呢?为什么会选择这样一条激烈的现代性之路呢?     近现代以来百年中国的屈辱史和失败史所衍生出的民族悲情可以部分地提供解释。作为一个传统的文明古国,在西方列强的殖民主义冲击之下,“保种、保国、保教”的生死存亡问题迭次横亘在中国人面前,中国的知识精英和政治精英,或主动或被动地被裹挟其中,进而激发出一种激进的变法图强的变革乃至革命观念,企图在技艺、制度乃至文明的改造之中“毕其功于一役”,求得与西方列强相抗衡,以摆脱被压迫、被奴役的困厄命运。处于此种悲情之下的中国现代性的构建就很难有一种从容的心态去择优遴选有关方案。     百年中国所追求的这种现代性究竟是何种现代性?中国近百年的历史,是否还有某种被压抑、被遮蔽然而其自身仍然保存潜在生命力的另外一种现代性呢?事实上,就当今世界而言,在主流社会占据主导地位的并不是那种革命激进主义的现代性,而是一种反激进的保守主义的现代性。西方的现代性大致有两个形态,一是英美主义的保守的现代性及其法统,是终结革命的改良主义立宪建国的理路,它们由此所建立的英美两个帝国支撑着从17世纪到20世纪整个现代世界的主要秩序及其内在的价值指向。保守主义下的革命只限于政体范围,其实质是经过革命的手段,用一种宪政框架吸纳革命原则,是一种宪法意义上的终结革命。终结革命所保守的不是西方封建时代的旧制度,而是保守革命的原则、价值与义理,达致一种持久稳定的法治与和平。与保守主义现代性相对的是激进主义现代性,是从法国到德国再到俄罗斯的一波又一波的社会革命浪潮。这种不断革命的现代性所进行的是破旧立新的工作,即打破旧制度、建设新世界,遵循的是一个不断否定的逻辑,强调的是破除,永久不停的破除。革命激进主义只是西方现代性的一股潮流,从某种意义上说,上述两股现代性的模式虽然在一定时期内并驾齐驱、不分轩轻,但从一个良性社会秩序的构建来看,英美模式要优于法俄模式。     长期以来,在中国占主导的是革命激进主义的现代性模式,我们的数次变法与建国,其发生机制、社会基础、内在精神、思想观念和价值体系,无不受到西方激进主义的重大影响。中国在一些关键的近现代历史时刻选择了源出于西方的革命激进主义的现代性道路,从而决定了百年中国的社会走向,以致未能拓展出一条更为健康和理性的保守主义道路。不过,在百余年来的历史演变中,仍然还有一种保守主义的思想、制度以及法统存续,并且富有顽强的生命力,未被革命逻辑完全遮蔽。     把终结革命的保守主义宪政和法治视为中国未来的现代性之路,无疑要面对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处理传统的问题,二是如何对待革命的问题。近现代中国的保守主义并不意味着一种传统中国王朝政治及其道统在现代中国的简单延续,传统中国的若干变法也并不具有现代性的意义。这里所说的现代性的中国保守主义其法统、学统便与这种旧制度、旧道统和旧学统判然有别。英美尤其是英国的现代性构建与旧制度的关系是密切的,“光荣革命”很容易被视为一种复辟,按照这一辉格党人的叙事,英国的现代性是古今传续的。即便如此,从古代英国到现代英国的传续也并非一脉相承,所以才有利维坦的出现,才有光荣革命的拟制,才有辉格党人的历史叙事。英国宪制正是在尊重传统并创造性地利用传统框架吸纳新的变革因素的过程中走向“光荣”的。保守不是顽固与反动,而是节制与审慎创造。英国的光荣革命有其独特的历史社会条件,中国的保守主义不能完全照搬英国模式。在古典中国与现代中国之间确实有重大的断裂,确实需要一场涤荡旧世界的革命,祛除旧制度旧法统的污泥浊水,而那些依附于传统王朝的旧世界的礼俗制度、法律文化、生活方式、道德观念等等,要转变为现代性中国之建设性的力量,并不能完全从传统自身开辟出来。这其中确有一根西方世界现代性的拐杖在起作用,完全忽略西方对中国现代性的激发既不客观也不现实。     革命固然有其合理性,但是革命的逻辑本身有待自我矫正,只有通过革命者的自我否定,将其转化为一种保守主义的守护革命的构建,革命才有意义和价值,才能为容纳传统提供坚实的基础。守护革命的宪政法统是有能力与传统的旧法统进行对话的。革命者自身不是立法者,现代性的立法者必须经过一场革命之后由终结革命的人来承担。立法是一种守护,不是革命,它所构建的法统及其背后的现代性价值,应该向传统敞开。这种保守革命的宪政主义并不以旧有的法统为依归,而以现代革命构建的新的现代性制度及其价值为依归,其对待传统的态度是对话、吸纳和融汇,追求古今之会通。在中国保守主义的建国路径中,处理好革命与传统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能否实现“终结革命”后的宪法守护,这也是未来最有前景的国家发展道路。我们固然要对革命给予褒扬,颂其光荣,但更关键的是要对传统加以安顿,由此来抵消革命激进主义的决气和虚无主义。只有从这样的逻辑出发探讨中国百余年的法统之变迁和法治之生长,才能得到真正理性而健康甚至富有光荣气质的中国现代性的解读。     辛亥革命的枢纽和载体便落实在宪政法治的构建上,“变法图强”之实质在于变法,即在于现代法治的确立和展开。而现代法治,是一种以立宪政治为基础的政制结构和政制状态,其要害在于确立一套成熟的从非常政治向日常政治的转化机制。从西方历史背景看,现代法治是在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开启了欧洲现代性进程之后,伴随资本主义发展和资产阶级革命逐步落实的。从价值取向上看,宪政构架的建立是现代法治最为重要的前提和核心,其目的是通过对政府权力的防范和控制即建设有限政府来保护个人权利不受侵犯。现代法治的确立,不仅构成了西方主流的政制形式,而且塑造出一种独特的现代政治文明和社会形态,进而促进了西方资本主义的快速发展,最终成为世界现代化进程的主导力量。从这个意义上看,无论是晚清修律立宪还是辛亥革命,乃至于中国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制度创制,均是法治建设之尝试,途径不同,然在实现中国社会的现代性转型上则是一致的。     以法治之变迁来总结中国现代性的历程,还在于确立现代法治观念、健全法律体系、构建现代模式的法制框架等百年中国法治变革的一系列关键问题。直至1978年改革开放,在上述方面与其说收获累累硕果,倒不如说举步维艰。戊戌变法自不待言,晚清的立宪修律之举也被颠覆;辛亥革命之后,先是袁世凯称帝,之后是军阀独裁,约法也好,宪法也罢,只是一幕幕政治闹剧而已。国民政府定都南京之后,全国虽形式上完成统一,实为军阀混战割据之乱局。国人只见军政、训政之无期,难见宪政之落实,更逞论民族、民权、民生之福扯。国共联手抗战救国,终难成立联合政府。1949年人民共和国成立,始有民族独立之地位,本为法治建设的良好开端和机遇,然自“五七反右”而后,极左路线得势,运动不断,革命升级,直至文革十年浩劫,国民经济濒临崩溃,人民备受其苦。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纠正极左路线、果断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历史又回到近代的起点,变法图强绝处逢生,再次成为中国现代社会转型的正道,民主法治建设才得以实质展开。特别是确定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仅成为执政者的基本认识,更是全社会的一致呼声。于是,公法与私法的基本规范得以确立,乃有依法治国人宪,人权、私有财产保护人宪,法治建设取得重大的阶段性成果,成就当下的基本法治构架和格局。     从现代性的演变逻辑来看,我们一百七十年来巫待解决的问题,对应的是早期现代时期即西方17一19世纪各民族国家曾经面临的现代性问题,而现在所必须应对的国际秩序却是20世纪和21世纪的世界新秩序,因此,中西方的现代性进程在时间和任务上是错位的。这就使我们的任务面临着两难困境:一方面我们要建设一个全面现代化的民族国家,而且是一个民主宪政的政治国家,这是西方各现代国家用了300多年的时间才完成的;另一方面,西方现代社会的政治状况却逐渐出现了去国家化的趋势,民主宪政的现代国家的弊端以及国际秩序的不合理、不公正弊端日渐显示出来。也就是说,我们的国家建设以及现代化道路遭遇后现代政治的狙击,建设民主宪政的国家的正当性和开放的现代社会的合理诉求,面临后现代社会和全球化的挑战。此外,我们又是一个文明古国,三千年来的政治文化传统使得建设国家的任务必须解决好与传统体制的关系问题。诸多复杂纠结的问题,需要审慎地处理中国特色与世界格局、现代模式与多元主义、历史传统与普世价值、本土资源与异域制度等多方面的关系。     总之,中国法治的现代性之路,不仅尚未成功,甚至还处于转折的紧迫时刻;不仅尚难成就所谓中国经验或者中国模式,反而需要更为审慎的智慧;不仅要着眼长远,更要充分面对其中存在的复杂性。在厘清中国百年来以立宪主义为核心的法治演变尤其是近三十年宪政变革的历史之基础上,展示法治变迁的激进主义困局,发掘保守主义法治现代性的宝贵资源,在承认激进革命的合理性的同时,指出其内在的弊端,从中导出一条安顿革命、化解民族主义悲情的保守主义现代性之路,是纪念辛亥革命的意义所在。 进入 高全喜 的专栏    进入专题: 现代性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抽屉网 腾讯微博 豆瓣 百度搜藏 更多 本文责编: jiangxl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学术 > 法学 > 法学专栏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54762.html 文章来源:作者授权爱思想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aisixi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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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丰:中国价值观的优势

王元丰:中国价值观的优势 (2012-06-22) 早报导读 中国早点 延迟退休年龄争议的背后 南中国海争端 菲称其船只将回与中国争端水域 中日关系 郭台铭买钓鱼岛言论遭痛骂 香港政情 彭清华:不应夸大中港人矛盾 ● 王元丰 中国聚焦   中国已经崛起为具有重要影响的世界大国,世界上越来越多的人相信,中国将在21世纪主导整个世界。但是,面对中国的崛起以及由此所产生的新的国际格局,世界上的一些人疑惑、忧虑,中国将怎样影响世界?德国前外交部长菲舍尔(Joseph Fischer)最近在《世界报业辛迪加》(Project Syndicate)上撰文,质疑“中国的价值观”是什么?而一些中国人和华人认为,中国国内问题丛生、软实力不够,难以主导世界。   果真是这样吗?中国只有如菲舍尔所说,必须在“四个现代化”之外,实现政治现代化的“第五个现代化”,才能在价值观上对世界做出贡献?如果仅仅被中国所存在的种种问题遮蔽视线,认为中国在价值观方面缺少可圈可点之处,那就忽视了中国崛起背后的重要内容!中国价值观无论在社会、经济,还是政治方面都有其优势。   首先,中国的社会价值观闪耀着光辉。之所以用“闪耀着光辉”这样的形容词描述中国的社会价值观,是因为这种勤奋节俭、吃苦耐劳的价值观,非常能够体现人性光芒的一面。最能代表中国这种社会价值观的,是中国社会底层劳苦大众。看看中国的农民工,为了增加一点收入,他们不惜远涉他乡打工、常年要忍受与家人分离之苦,他们要承受较大的工作强度,而对于工作和生活条件不是很好,对于没有享受到同当地人一样的社会福利,他们却没有很多的抱怨。比较起目前欧洲由于紧缩政策,生活受些影响的社会成员,动不动就大喊大叫、不断抗议罢工,中国人的社会价值观是否有优势不用多说。   在家庭方面,中国人对家庭的热爱、对家庭的责任,特别值得大书特书。中国媒体广为报道的、为了儿子捐献肝脏暴走七个月的湖北母亲、背着养母上大学的山西女孩,是中国千千万万个家庭的杰出代表。中国家庭对社会稳定的作用、中国家庭对促进成员进取和发展的重要影响与支撑,与西方社会百分之五十左右的离婚率、近半数的孩子不能够与亲生父母一起生活,形成鲜明的对比。   在经济方面,中国价值观同样具有优势。实际上无论是西方国家,还是东方国家中的中国,经济价值观本质上是一致的:各个国家都是要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提高国家的竞争力。中国与西方国家所不同的是发展经济的手段。中国改革开放之前采用国家指令性的计划经济。但是,在1992年邓小平南巡以后,中国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市场经济是发展经济的重要途径,中国不但不再拒绝,而且将其与政府这只“有形的手”配合起来,发展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经济长时间高速发展,充分证明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有效性。   2008年西方国家爆发经济危机以后,市场经济的问题再次充分暴露,西方国家政府强力使用的凯恩斯主义干预经济方式:政府要促进经济走出衰退、政府要增加就业,与中国又多么相似。 政府加市场的中国模式   实际上,对市场经济所伴生的经济不稳定、社会贫富差距过大,以及对资源和环境破坏所导致的不可持续性,西方社会已越来越有深刻的认识。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认识到,发展经济仅仅依靠市场是不行的。在目前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约束越来越大,或者说由于经济发展,使资源和环境越来越无法承受的情况下,市场失灵的领域越来越多,特别需要政府培育市场、约束市场。可以说未来不再有什么自由主义市场经济。2006年英国政府发表的、由世界银行前首席经济学家斯特恩(Nicholas Stern)主持撰写的关于气候变化经济学的《斯特恩评述报告》,对此做了非常有力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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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 | 印度正被中国甩在后面

香港上市公用事业企业中电控股(CLP Holdings)在印度哈里亚纳邦(Haryana,毗邻德里)新建的一家燃煤发电厂即将竣工。 无论是在印度还是在中国内地,中电都是当地发电项目的最大境外投资者。 由于中电并不是一家总部位于中国内地的企业,因此,它到底会在世界哪个角落为其电厂找到最好的设备,答案应该是不确定的。但迄今为止,无论中电在哪里建厂——印度、东南亚或更远的地区——其旗下价值逾10亿美元的电厂所安装的发电设备,却都采购自中国内地。换言之,在中国制造商沿增值链攀升的过程中,发电设备已成为它们攻陷的又一个堡垒。 中国发电设备在印度市场上取得的成功,提醒人们注意中印两国经济实力的对比情况。由于信贷需求直线下降、工业产出数据令人失望、零售额增长放缓,中国上周下调了利率,此举似乎表明中国的经济增长正在显著放慢。 可中电的例子说明,人们对中国的情况可能担忧过度了。尽管中国出口额仍起伏较大、且成本上升迫使出口型企业迁往海外成本更低的生产基地,但该国在生产涡轮机等价值和复杂程度较高的设备方面仍具备优势。 但印度应该没有被甩得太远,因为过去两年印度在提升出口实力方面取得的进步比大家普遍认为的大得多。 印度出口增速高于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出口占经济总量的25%,抚养比率(dependency ratio)高于中国。而且如摩根大通(JPMorgan)经济学家贾汉吉尔•阿齐兹(Jahangir Aziz)所述,印度改观最大的领域不是服务业、而是制成品。 印度商品出口的构成也发生了改变,在汽车、汽车零部件和资本品等工程化产品上进步最大,说明该国工程技术人才实力雄厚。 同时,汇率走向也大大地提高了印度出口的竞争力,起码在理论上讲是这样。自去年8月印度卢比开始贬值以来,其相对人民币已累计贬值了27%。 此时此刻,印度比以往更需要出口收入,因为目前占GDP 10.2%的经常账户赤字开始让印度吃不消了。 不过,中电的例子表明,中国在具有附加值的重工业领域遥遥领先于印度,后者可能永远也赶不上来。 中电控股行政总裁包立贤(Andrew Brandler)表示,这个例子说明了一件众所周知的事情:中国通过“在需求出现之前先行投资”,成功地使其基础设施发挥出了合力。不仅如此,这个例子还让人们看到,中国已利用其庞大国内市场产生的规模经济优势,造就出世界级的发电设备制造商,并推动这些企业向海外扩张。 中国三大发电设备生产商东方电气(Dongfang Electric)、哈尔滨电气(Harbin Electric)和上海电气(Shanghai Electric),能以接近印度或国际生产商一半的价格,向上述哈里亚纳邦发电厂提供发电设备,即便是把运输和进口关税成本计算在内也能给出这样的价格。此外,当中国企业竞标供货合同时,它们是以固定价格报价,而印度企业竞标时报出的却是成本加成价格,使潜在客户不得不面对讨厌的不确定性。 速度也是一个因素。中国企业能在36个月的时间内向装机容量为1320兆瓦的庞然大物——哈里亚纳邦燃煤发电厂——交付涡轮机,而印度企业需要60个月才能交货。 包立贤相信,国际企业要想与中国一争高下,唯一途径就是复制中国的规模经济优势。这正是二十余年前的松下电器(Matsushita)在消费电子产品领域得出的结论。当时,中国刚刚开始生产微波炉等产品,其品质几乎同松下在日本生产的产品一样好,但价格却要低得多。 当然,中国模式的核心就是至少要对市场力量进行一定的压制。向中国企业订购设备的部分吸引力在于,下订单时可以获得补贴性融资。 但是,印度也不是纯粹的自由市场。事实上,印度实施的半拉子改革(私人部门一直在与之斗争)构成了很多障碍,外国投资者不得不要求更高的回报率以补偿要面对的风险。 同时,印度的资金成本也在持续上升。企业把资金存入印度的银行便可赚取9%的利息,这正是投资水平可能会继续下降的一个原因。这与刚刚减息的中国形成了对比,而且这种对比越来越强烈。 本文作者是英国《金融时报》首席国际金融记者 译者/邢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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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省地权现状(简介)

摘要:从1999年至今,中国人民大学、美国农村发展研究所和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共同开展了六次有关中国农民土地权利的抽样调查。调查范围集中在17个农业大省和自治区 土地问题是目前限制中国经济长期平稳增长的最大瓶颈之一,同时也是当今中国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最大根源。土地问题牵涉到国家稳定发展的方方面面,关系到中国粮食安全、日益恶化的城乡差距。每年数百万农民赖以生存的保障正被不断侵害和剥夺,问题紧迫而严重。更大力度、更为彻底的改革势在必行。 从1999年至今,中国人民大学、美国农村发展研究所和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共同开展了六次有关中国农民土地权利的抽样调查。调查范围集中在17个农业大省和自治区(包括黑龙江、吉林、河北、河南、山东、安徽、福建、浙江、江苏、江西、湖南、湖北、四川、云南、广西、贵州和陕西)。这17个省和自治区拥有中国农业总人口的四分之三。最新一次调查访谈于2011年夏完成,覆盖了这17个省和自治区的299个县和662个乡镇,共入户访谈了1791名农民。 从这一系列研究来看,土地制度的弊端严重限制了农民在土地上开展投资、增加收入的能力。全面彻底解决土地制度问题已迫在眉睫,否则改革成本将越来越高。而2012年将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之年。 征地:对农民土地权益的最大威胁 征地是目前对农民土地权益的最大威胁。调查显示,自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有43.1%的村经历了至少一次征地。从此可看出,征地的次数在最近十年里保持了一个不断攀高的趋势,最近几年更是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据中国社科院的研究报告,从2003年开始计算,中国的失地农民目前达到了4000多万人,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征地。 按照中国《宪法》和其它法律规定,政府可以为”公共利益”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但由于农村集体土地不能直接进入市场,所以实际操作中大量的征地完全是为了商业或者私人利益。调查显示了引发征地的几个常见原因。 就补偿而言,调查显示64.7%的失地农民获得了一次性的现金补偿,有12.8%的失地农民获得了分期支付的补偿,有9.8%的失地农民得到了补偿的承诺但钱还没有到位,还有12.7%的失地农民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一次性现金补偿支付属于最普遍的补偿方式,调查显示补偿的平均金额为每亩18739元(2005年的调查显示为每亩10765元)。被访农民大多不知政府卖地的具体价格,但有部分农民确实知道(主要涉及营利目的为主的征地),调查显示政府卖地平均价格为每亩778000元(中位数为每亩200000元)。应该说目前这些巨大的土地增值收益都被政府占有,存在着很大的不合理性。 整体来说,不满意的人数是满意人数的两倍以上。另外”很不满意”的群体占到了16.7%,”非常满意”群体只有2.8%,前者是后者的六倍。如果每年的失地农民按照400万来算,16.7%就意味着每年有近67万失地农民对于补偿非常的不满。毫无疑问,这将是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一大来源。 在17.8%的征地中,农民反映地方政府采取了强制拆迁的手段,这也是失地农民不满的一个重大原因。调查数据显示,经历了强制拆迁的农民对征地表达不满的可能性要比没有经历强制拆迁农民表达不满的可能性高93%。 调查还询问了失地农民不满的具体原因。可以看出,农民的诉求主要集中在经济方面,无论是偏低的补偿水平,还是说他们对于征地后生计的维持都表达了巨大的担心。很多被征地农民失去了他们主要的生产资料,而且也缺乏去城里打工的机会或技能,所以如何使他们的长远生计有保障将是中国征地制度改革不能回避的问题。 我们同时还注意到,农民另外的一大诉求集中在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上。应该说,地方政府充当着决策者、实施者和最终裁决者的多个角色,在补偿标准、安置计划、土地利用等多个和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决策上很少获取民众的意见,存在着很多的暗箱操作。同时,农民的这些利益诉求很少能通过正当机制和途径得到妥善解决。 “农民上楼”:并非为了集约使用土地 近年来越来越多地方政府推行了各种”农民上楼”项目,其主要目的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同时也是为了集中利用农民的宅基地、耕地,进行各种开发。 调查显示平均每六个村就有一个在经历”上楼”。72.3%始于2008年及以后。这些地方项目名称繁多,主要有新农村建设(40.3%)、农民小区或新居建设(27.0%)、城乡一体化(20.4%)、宅基地换房(11.6%)、小康示范村(4.5%)和增减挂钩(4.3%)。 上楼之后农民原来的土地现在被用于各种目的。 上面的数据是值得警醒的。虽然地方政府在推行这些项目的时候都宣称是为了集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很多地方政府宣称会对村民原有的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统一组织整理复垦,实现耕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占补平衡”,从而达到保护耕地的最终目的。但从调查数据上来看,这些口号基本流于形式。农民原来的宅基地仅有7.2%用于粮食生产,再加上6.5%的副业,用于农业目的的只有13.7%。工厂和商业开发一项就占了四分之一,再加上住宅楼建设,两项成为了首要的用地目的(54.8%)。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有近五分之一的土地处于闲置之中,不仅违背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的口号,也说明了很多地方政府正在囤积土地。 工商企业包地:多有违反农民意愿 随着农村打工人口逐渐增多、工商资本对于投资农业或农地的兴趣提高、地方政府热心推动规模经营等多种原因,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在近几年有了比较大的发展。根据农业部的数据,截止到2011年上半年,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达两亿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6.3%。 目前大部分的土地流转还是集中在农户之间,但工商资本近年来在农地流转中扮演了越来越活跃的角色。根据调查,目前有12.8%的村都存在着外面来的老板或者公司包地的现象。 这些老板或公司包地的规模平均为560亩;如果用更为保守的中位数,其规模也达到了100亩。在所有的包地中,69.5%的情况都是单独成片的一块地。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数据。考虑到单个农户拥有土地的数量很小,这意味着很有可能部分农户是被迫出让其土地,老板或公司才有可能拿到单独成片的大块土地。 农户把土地出租给老板或公司的平均租约时间为10年,但有21.3%签的租约为25年或更长,而且涉及的是农户的承包耕地。按照目前法律和政策,农户的耕地承包期为30年,这个30年承包期绝大多数都是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计算,所以到现在这个30年承包期已经剩下不到25年。这也就是说,有21.3%的租约已经超出了农户现有的承包期限,基本可以认定是违背法律的。 第二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土地流转后存在着许多 “非农化”、”非粮化”现象。根据调查,有20.7%的情况为土地流转之后用于工厂或商业开发,还有4.7%用于住宅楼建设。这些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并开展非农建设的现象,违反了”农地农用”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影响了耕地资源的保护。 最后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很多这些”土地流转”严重违反了农民的自愿。我们的调查问到这些老板和公司是如何在村里拿地的: –11.4%的情况为干部直接说”这是上面的命令”,农民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同意。还有14.0%的情况是干部给农民做思想工作或施加压力。加起来有25.4%的情况存在着明显的违背农户自愿的问题。 –还有41.7%的情况是干部和老板一起到农民那里做工作而达成的。可以肯定地说,其中也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属于”被流转”行列。 “土地流转”从根本上来说应该属于市场行为,你情我愿才能达成交易。现实中,基层政府过度参与,甚至和老板、公司一起联手谋求利益,应该说在很大程度上侵害了农民的利益。 长期稳定的土地权利:农民投资土地的前提 世界多个国家的比较经验证明,农民是否在土地上开展中长期的投资,是其土地权利稳定性的最好指标之一。当然,农民在土地上投资的决定是由多个因素决定的,其中包括土地权利的稳定性、收入预期、融资难度、市场渠道或者其它体制或家庭的因素。但可以肯定的是,土地权利的稳定性是这些中长期投资发生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 就中国而言,土地权利的稳定性取决于农民遭受各种威胁(比如征地、上楼或老板包地)的可能性,同时还得看农户是否拥有土地合同和证书以及它们符合法律规范的程度。 根据2011年的十七省和自治区调查,有77.1%的农户至少发了承包合同或者证书,另外还有22.9%的农户没有任何承包合同或证书。 除了发放的数量,这些承包合同和证书的”质量”也很重要。按照相关法律和通常的标准,一份真正符合规范的土地权利证明,应该明确指定承包期限的起始日期、相关方面的签名和盖章、足够详细准确的地块面积和位置以及边界等等。按照这个标准来判断,只有20.9%的承包合同和40.3%的证书才能算得上严格符合规范。 从多方面可以说,中国农民的土地权利还存在着相当程度的不稳定性和不安全感。调查显示,有三分之一的农户(33.2%)在其土地上开展不同程度的中长期投资(比如温室、鱼塘、养猪场、果园等)。其中的部分投资就是因为农户拥有了相对比较安全稳定的土地权利。初步数据分析显示,农民做这些投资的决定与农民是否拥有土地承包合同及证书、合同和证书的法律规范性有着强烈的正相关关系。比如,土地承包证书的规范性和投资存在着明显的正向关系:拥有符合规范的承包证书的农民进行投资的可能性要比拥有不符合规范证书的农民进行投资的可能性高76.5%。 调查显示,在2010年这一年,每个进行这些中长期副业投资的农户平均获得了14993元纯收入。据估算,从1998年算起,因农户拥有相对比较稳定土地权利而进行的这些投资,总共为农民创造了3630亿元纯收入。这不是一个小数字,但它其实来自于一小部分土地权利相当稳定并已开始中长期投资的农民。如果中国七亿多农民拥有真正长期、稳定的土地权利,那么这里面增加收入、创造财富的潜力将极为庞大。这对缩小城乡差距、扩大内需、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性增长将具有关键性作用。 以修法改革征地制度 就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而言,征地制度如何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未来中国土地制度的大方向。 2004年起,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看似颇为严厉的政策和法规,但现实达到的效果却不尽人意。原因之一是以往的许多政策举措都属于临时救火或者勉强修补式的制度改进,很少触动征地制度里面最关键的问题,所以问题愈演愈烈,矛盾冲突层出不穷。这次修改《土地管理法》,是一个把”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这一原则变成具体法律条文的绝佳契机。 总的说来,征地制度要在三个方面实现实质性的突破和改进。第一,征地的范围必须大幅度缩小。一个政府对私人财产行使强制征收权必须是为了而且仅是为了”公共利益”,这是全世界所有法治国家的一个公识,也是中国《宪法》的明文规定。我们建议新的《土地管理法》必须按照这个思路去缩小征地的范围。一切非公共利益但需要使用农民土地的最好由开发商和农民及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协商补偿及安置方案,政府不得参与。谈妥了,开发商才可以去走相关的申请改变土地用途等手续。 第二,补偿标准如何提高。如果新的《土地管理法》做不到完全把征地限制在纯”公共利益”的范围内,那么营利性质的征地必须保证农民和村集体充分享受土地增值的利益。这个时候再用农地的年产值和某个倍数来衡量已经明显不合适,必须用非农用地的市场价值来补偿,正如温家宝总理最近提出来的,”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不能再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有必要、也有条件大幅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另外,要考虑设定一个明确的补偿费在失地农民和村集体之间的分配比率。 最后,必须大幅度提高征地程序的透明度、公正性和群众参与度。目前的征地程序大多流于形式,地方政府在告知和征询群众意见方面还有很大的提高余地。我们建议新的《土地管理法》设定具体而硬性的程序规定,在公共告示、公开听证等环节上提出明确的时间表及群众参与度的要求。 为了保障大多数农户的利益,避免地方政府过度强势介入,对于非公益性征收可以考虑设定一个最低程序标准:在充分协商之后,只有当一定比例(比如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的全体被征地农民自愿接受补偿和安置标准后,政府才可以启动征收的相关程序。 作者:朱可亮 罗伊·普罗斯特曼 杰夫·瑞丁格 叶剑平 汪汇 (注:朱可亮为美国农村发展研究所(Landesa)律师,罗伊·普罗斯特曼为美国农村发展研究所创始人及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荣誉教授,杰夫·瑞丁格为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教授及国际学院院长,叶剑平为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汪汇为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博士生) 请您支持独立网站发展,转载请注明文章链接: 相关日志 2012/06/22 — 贺雪峰:评点《十七省地权现状》报告 2012/04/30 — 朱恒鹏:谁的新农村:土地何不归农民所有 2011/12/31 — 胡平:乌坎事件颠覆“中国模式” 2011/11/09 — 任志强评蚁族:这些人农村占着宅基地 城里还想占一份 2011/08/13 — 水木社区:听说上面在研究农村土地流转政策? 2012/06/19 — 底层公务员惨了: 多个省份相继掀起新一轮干部上山下乡运动 2012/06/18 — 法学院老师不会教你的——中国土地法浅析、土地工作实务指导及相关吐槽 2012/06/16 — 长治久安:扩大公权还是还权于民——中国基层治理现状与改革路径选择调查 2012/06/12 — 网传无锡部分地区财政破产停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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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识网 | 袁鹏:关于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战略思考

   2011年1月胡锦涛主席访美期间,中美两国达成“致力于共同努力建设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共识。2012年2月习近平副主席访美期间进一步提出,中美之间应建立一种“前无古人,但后启来者”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2012年5月3日,胡锦涛主席在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开幕式上,就如何发展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提出“创新思维、相互信任、平等互谅、积极行动、厚植友谊”的五点构想。美国总统奥巴马强调美国“欢迎中国的和平崛起”,表示“美中两国可以向世界证明,美中关系的未来不会重蹈覆辙”。美国国务卿克林顿称,中美关系“不是像敌友那种黑白分明的关系”,“我们在共同树立典范,力争在合作和竞争之间达到一种稳定和彼此都能接受的平衡。这是前无古人的”。   可见,中美两国领导人都有突破大国兴衰历史宿命、构建和平共赢新型大国关系的政治意愿和历史使命感。两国战略思想界也不乏其人循此方向发表真知灼见。但是,在两国媒体、民间、军方甚至学者当中,中美关系“前景悲观论”甚嚣尘上。由此,在对中美关系现状的感知与未来的期待上,呈现出鲜明的官民脱节、官媒脱节、军民脱节现象。此外,美国高层的美好言辞似乎同其实际的政策和行动之间存在反差,给人留下“言不由衷”、“言行不一”的印象,反过来强化了“冲突论”、“悲观论”市场。如何将高层的意志转化成多数人的共识,如何将政治宣示落实到具体行动,是近中期中美关系努力的方向。而从中长期看,则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充实中美“积极合作全面关系”和“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内涵,从而为最终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创造条件。本文拟就此提出一些战略性思考。   一   中美关系既然是当今世界上最复杂的一对双边关系,对其现状和前景的把握就不能从一时、一事中仓促得出结论,甚至也不能从几件事、几年的发展中寻求答案,而必须始终从纵深的历史视角和宽广的国际视野中总结规律。   在2011年1月中美双方签署的《中美联合声明》中,双方高层一致认为,“中美关系既重要又复杂。中美已成为不同政治制度、历史文化背景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发展积极合作关系的典范”。换言之,中美关系正常化以来40年的发展历程已经证明,两国关系总体运行是成功的,这是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重要前提。   那么,40年的中美关系究竟有哪些基本规律可循,有哪些基本经验可资借鉴呢?笔者将其基本规律概括为“螺旋上升、起伏不定”,将其基本经验概括为“斗而不破、合而不同”。   所谓“螺旋上升”,即中美关系的发展虽充满迂回曲折,但总体势头是向上、向前的,而不是倒退、走回头路。经贸上,两国早已互为第二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额从建交当年不足25亿美元发展到2011年的4466亿美元,增长近180倍,2012年有望突破5000亿美元。这一数字仅低于中国同欧盟27国贸易额的总和(5672亿美元),也是中国与东盟10国2016年要努力实现的目标。金融上,据美国财政部的数据,截至2012年1月中国拥有美国国债1.16万亿美元,占中国外汇储备总额(约3.2万亿美元)的36%,占外国总共持有美国债(约5.05万亿美元)的23%,占美国债总额(约15.3万亿美元)的7.6%,两国虽未如媒体所言达到“金融恐怖平衡”的程度,却已形成深度相互依赖。政治上,从当年的“乒乓外交”、“秘密外交”、“密室外交”发展至今,已形成60多种、几乎无所不包的全方位对话机制网络,这在大国关系史上是空前的。尤其是两国开创的战略与经济对话机制,以及派生出的战略安全对话、亚太事务磋商、中东事务磋商等机制,成为稳定双方战略关系的重要平台。胡锦涛主席与奥巴马总统三年内会晤11次,也足以说明两国高层互动之频密。安全上,双方的合作从朝核、伊核到南北苏丹问题,从西亚北非到中亚南亚,已覆盖几乎所有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唯其涉及面广,所以不时充满矛盾和博弈,但诚如希拉里·克林顿所言,“中国和美国无法解决世界上所有的问题,但如果没有我们的合作,就很难解决任何问题”。文化上,仅以近两年为例,据美国国际教育学会年度报告,2010-2011学年中国留美学生人数比上一学年增长22%,总人数近15.8万人,中国连续第二年成为美国国际学生的最大来源国。同期,美国赴中国留学人数增长2%,接近1.4万人。目前全美已有48个州设立了81所孔子学院和299个孔子课堂,美国成为全世界设立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最多的国家。美国开设汉语课的公立大、中、小学超过5000所,学习汉语的学生突破20万。正是在这一大的背景下,两国元首推动成立中美人文交流高层磋商会议机制,将两国科教文体交流进行整合,使人文交流同战略对话、经贸合作一起,成为支撑中美战略关系的三根重要支柱。一句话,中美关系过去40年向前推进的速度、深度和广度,超乎人们想象,开创人类先河。   而这一切成就的取得,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正所谓“起伏不定”。1971年4月14日,受邀访华的美国乒乓球运动员听到周恩来总理讲“你们将为中美关系打开新篇章”时,不禁瞠目结舌,“小球转动大球”的中美关系正常化序幕就此拉开;同年7月9日,以“装病”方式从巴基斯坦秘密访华的基辛格,实现了中美两国高层时隔20多年的首次接触;1972年2月21日,尼克松总统访华,中美签署《上海公报》。其后,围绕建交的谈判旷日持久、波折不断,历经尼克松、福特两任总统,直至卡特总统上台,才最终于1978年12月中旬谈成建交公报,中美于1979年1月正式建交。三年后,双方经过斗争和博弈,就美国对台军售问题达成《八一七公报》。基辛格后来回忆说,《八一七公报》居然同《上海公报》和《建交公报》平起平坐,实在有些奇怪,“因为这份公报内容含混”,“执行起来困难重重”。可见从一开始,美方就为不认真执行该公报埋下了伏笔。20世纪80年代被称为中美关系的“蜜月期”,根本原因是联合抗苏的主要矛盾掩盖了中美之间一系列次要矛盾。1989年“六四风波”使两国关系跌入谷底。1991年,刚趋好转的中美关系又因老布什对台出售150架F16A/B战机而受挫;1993-1994年,两国围绕“银河号事件”、“贸易与人权挂钩事件”等争执不断;1995-1996年围绕李登辉访美和台湾“大选”,中美针锋相对,一度出现美国两艘航母陈兵台湾海峡、两军冲突一触即发之势;1999年的“炸馆事件”和2001年的“撞机事件”引爆全体中国人民的抗美浪潮。由此可见,中美关系的发展从来都是充满坎坷的。原因无他,在于两国社会制度、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发展阶段、文明文化、地缘政治等方面深层次结构性矛盾一时难以调和,也在于两国作为世界级大国的特殊国际影响力、彼此战略需求的内在动力、民间往来的巨大吸引力、经贸合作的巨大潜力所催生的广阔合作空间无法关闭。矛盾与合作交织,必然导致关系状态时起时伏。   中美关系之所以能够在起伏不定中实现螺旋上升,得益于两条重要经验,一是“斗而不破”,即双方始终恪守底线,不因个别事件影响两国关系大局,因此总能柳暗花明、化险为夷、转危为安。“炸馆事件”、“撞机事件”等危机的处理如此,台湾问题的处理更是如此。可以说,从基辛格秘密访华到中美正式建交,台湾问题是主要障碍。经过中方长达8年的斗争,才逼使美国“断交、废约、撤军”,为中美关系正常化扫清障碍;从《八一七公报》发表至今,对台军售问题从来都是中美矛盾的焦点,而且近年来呈现两国斗争白热化的趋势。但斗争的背后,亦充满着妥协。美方在最敏感的武器出售上未敢轻易突破,中方则多以中止两军交流为手段进行反制,彼此都留有余地,在斗争—妥协—再斗争—再妥协的循环中维持两国关系大局,探索最终破解之道。二是“合而不同”。中美两国既没有因矛盾冲突而最终导致关系破裂,也没有因持续合作而丧失自我,相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命力越来越旺盛,甚至引发国际社会关于“中国模式”、“中国道路”的大讨论。这正是中国不同于前苏联的根本之处,也是美国不得不考虑转换“西化分化”战略,不断调整对华政策思路应对中国崛起的重要原因。   以上两个基本规律和两条基本经验,无疑对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具有重要参考和启迪意义。   二   有意思的是,自2001年4月1日中美“撞机事件”到2009年1月小布什下台,在近8年时间里,中美之间再未出现上述每隔两三年定会发生的重大恶性事件,相反,这期间美国对华政策出现了三个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件,使两国关系保持了冷战后最长时段的和平稳定状态,以致不少人一度认为中美关系已经打破“起伏不定”的周期律,正在迈向一个全新的阶段。   第一件事发生在2003年12月9日。这一天,小布什总统在白宫会见温家宝总理期间,当着全球媒体的面正式表态反对陈水扁搞“入联公投”,这被普遍解读为美国最高领导人首次公开反对“台独”。自此之后,中美之间围绕台湾问题的较量主要不再是美国支持“台独”与否,而更多聚焦于美国对台军售。   第二件事发生在2005年9月21日。这一天,美国常务副国务卿佐利克在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发表题为《中国往何处去?——从正式成员到承担责任》的演讲。在这篇重要演讲中,佐利克提出了几个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并带有某种颠覆性的命题:中国不反美、不反民主、不反资本主义、也不反现存国际体系。因此,美国不能再用大国关系的旧模式看待21世纪初的中国,而应调整过去30年来的对华政策,鼓励中国成为国际体系中“负责任的利益攸关方”。“利益攸关方”概念的提出,标志着美国对华战略的基础由“中国威胁论”和“中国崩溃论”转向“中国责任论”和“中国崛起论”,对华战略手法由“接触+遏制”转向“融合+牵制”,具有某种转折性意义。   第三件事发生在2008年8月8日。这一天,小布什携一家六口来华参加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在当时西方借“3·14”西藏骚乱事件抵制北京奥运甚嚣尘上之时,小布什一家的到来客观上起到某种示范效应,带动多国元首访华,宣告西方抵制北京奥运图谋的破产;同日,俄格冲突发生,小布什未紧急回国,仍如期在京停留三天观看奥运赛事。这一事件表明,在攸关13亿中国人民民族情感的重大问题上,小布什总统顾全大局,由此一定程度改善了中国民众对美国的印象。   这三件事之所以相继发生并总体对中国有利,一个非常特殊的背景就是2011年“9·11事件”的突发。由于“9·11事件”,曾经想当一名“文教总统”和实现全球战略收缩的小布什最终成为“战争总统”,被迫将战略重心锁定全球范围反击恐怖主义,并将地缘重心转向中东、中亚。这一变局客观上使小布什政府淡化了“中国威胁论”,弱化了对亚太地区的经营,并期待同中国的战略合作,由此极大减缓了对中国的战略压力。更重要的是,中国政府对“9·11事件”及后续的美国战略调整做出了迅速准确的战略判断,将联合反恐视作改善和发展中美关系的战略机遇。于是,中美联合反恐的大气候压住了其他各种矛盾汇集而起的小气候,中美关系遂相对平稳度过了七、八年。   这一时期中美关系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国际重大变局往往可以极大程度重塑两国关系的面貌,而能否朝互利共赢的积极方向演进,则取决于双方高层和战略思想界对客观形势的准确把握,以及战略上的及时果断调整。双方认知路径一致、战略调整相向而行,则无疑将推动两国关系顺利发展。反之,则有可能误判形势,进而殃及两国关系。   从2009年1月奥巴马总统上台执政到2011年1月胡锦涛主席访美,这两年间中美关系戏剧性的大起大落,就多少同彼此的战略误判有关。鉴于国内对这一段中美关系的发展有着极不一样的评估,笔者在此略作铺陈,以厘清“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提法出笼的特殊背景。   2009年奥巴马总统上台,中美关系不仅没有陷入因美国领导人换届选举而发生颠簸的“怪圈”,而且较之小布什时期似乎更进一步。从当年初新任国务卿克林顿访华到4月1日实现“胡奥会”,从两国立法机构最高领导人近20年来首次互访,到奥巴马总统就任不足一年即访问中国,从首轮战略与经济对话成功举办,到媒体热炒“G2”、“中美共治”,2009年的中美关系可谓一路高歌猛进,被形象地比作“高开高走”。现在看来,这一年奥巴马对华政策出奇的积极,大体是三方面因素使然:一是面临“百年一遇”金融危机、反恐战场重回阿富汗和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在即,美国急需中国全方位合作与配合,因此刻意强调同舟共济,有意淡化对台军售、达赖、人权等因素;二是奥巴马、希拉里践行“巧实力”外交,希望通过柔性方式赢得中国的支持,这与倡导同伊朗的“握手外交”和“重启”美俄关系的大思路是一致的;三是奥巴马亚太事务团队核心成员斯坦伯格、贝德等人有同中国提升战略互信、重建战略保证的用心。   而对于奥巴马政府的上述考虑,中方当时显然存有一定认知落差。比如,较多看到了奥巴马政府有求于我的成分,对其“巧实力”外交本质的拿捏稍嫌不足;较多从阴谋论角度看待美国在阿富汗问题上寻求中国的合作以及美国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上的表现,也较多从防范角度看待美国副国务卿斯坦伯格提出的中美“战略再保证”等新思维,对美国当时面临的真实经济和战略困境估计不尽充分。其结果,双方对彼此都存在一定程度不切实际的期待。美方希望中国在上述三方面能同时满足其需求,并自认为只要美国放下身段中国必会有所合作,中国则期望美国对华政策能乘势有重大进展(如在军售和达赖问题上)。   2009年12月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上的阴差阳错和“谷歌事件”的不期而至,使彼此产生极大的希望落空、战略受挫感。还未及调整心态,奥巴马便于2010年1月宣布对台军售、2月在白宫接见达赖喇嘛,这一系列眼花缭乱的动作在奥巴马政府看来是在以“回归常态”回击中国的不配合,在中国看来则属于过河拆桥的霸权行径,更或者是一场精心策划的对华战略组合拳。中国政府在美对台军售问题上的强硬反制(包括决定制裁涉军售相关公司等)反过来进一步刺激美国强硬派的反华立场,他们批评奥巴马的对华政策除了滋生中国的“外交傲慢”外一无所获。奥巴马对华政策由柔变硬,与应对国内压力不无关系。恰在这时,3月韩国“天安舰事件”突发。这场事关韩朝之争、至今仍无定论的偶然事件,引发的却是美韩对中国的猛烈批评,殃及的是中美关系。随后,美韩在黄海海域展开声言是针对朝鲜的多批次、大规模军演,被当时中国多家媒体和战略分析界人士解读为针对中国的军事讹诈和战略包围,引发两军之间的进一步对立。其后中日渔船相撞事件及美国公然插手南海争端接连发生,终使中美战略博弈从局部转向整体、从言论转向行动、从心理较劲转向外交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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