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敬畏民意不如敬畏公民权利_曹开林_新浪博客
突尼斯总统本·阿里敬畏民意的选择就是逃到第三国,在 群体性事件 中当事的权力者敬畏民意的结果就是 镇压 民意,有的甚至还通过防患于未然来敬畏民意。 改革开放三十年,是臣民意识逐步淡化的三十年,是公民权利逐渐觉醒的三十年,是公民权利与权力角力的三十 …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2 月 9, 2011
突尼斯总统本·阿里敬畏民意的选择就是逃到第三国,在 群体性事件 中当事的权力者敬畏民意的结果就是 镇压 民意,有的甚至还通过防患于未然来敬畏民意。 改革开放三十年,是臣民意识逐步淡化的三十年,是公民权利逐渐觉醒的三十年,是公民权利与权力角力的三十 …
阅读更多发布者图样图森破 | 1 月 31, 2011
应该说,敬畏民意比不敬畏民意要好,敬畏民意有权利的内容,有现代的政治气息,有现实意义。但是敬畏民意一直没有拴住权力裸奔的双脚,这不得不让人对此作进一步的思考。敬畏民意忽略了政治现实中存在的若干风险,这既包括理论上的风险,也包括现实中存在的风险。 敬畏民意是伪命题。如果民意是划为集体民意而不是个体民意,集体民意就是伪民意。这是因为集体民意具有不断的可分性,既大集体民意和小集体民意,多数民意和少数民意,根本性的民意和暂时性的民意。在多种民意存在的情况下,无论何种民意的取舍都会伤害其它的民意。比如降低房价就是民意,可炒房客、已经买房子的人有谁希望房价降下来呢,难道实现民意就是以牺牲一部分人的民意来伤害另一部分人的民意为前提?集体民意的可分性造成集体民意的模糊性,不知民意的底线在哪里,民意的高压线在哪里。比如上访,上访制度设计的目的很显然是考虑到民意,国家领导人对访民的接见也是想为了更好地体恤民意,即使上访的问题解决了,也是少数民意,遭受同样苦难而没有上访的部分民意就得不到体现,所以上访制度只解决了好哭的孩子有奶吃的部分问题。
阅读更多发布者图样图森破 | 1 月 24, 2011
有人指责说:政府把百姓当什么了?真么能公开宣传这样的演练? 我倒认为,政府做的很正确,这是个普法的好由头。 在民主社会,政府是公民选举出来的,不等于说政府与公民鱼水情深。必须认识到,民众与政府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对立的。这种对立,是好事,造成一种制衡。 公民有游行的权利,政府有镇压的权力。政府要尊重公民的游行权,公民也要尊重警察的镇压权。 公民和平游行时, …… ……
阅读更多发布者布鸣真象 | 1 月 2, 2011
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反腐倡廉、打黑除恶,其实都变成了赋予自己行为合法化的政治工具、手段。这个手段背后需要像蔡老师写的一篇文章所说的,任何行为以公共利益行为说事的时候,我们要高度怀疑是不是代表了公众的利益。我们要谈传媒网络与公民权利以及传媒网络对公民权力的行使怎么样更好的表达。实际上就像罗斯福在冷战开始的时候讲的一样,一个人不自由,整个人类实际上都不是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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