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网”行动

钱江晚报 | 浙江网警:微信朋友圈转发谣言也属违法

“宁海艾滋病!危!危!危!危!危!危!危!危!”2013年8月23日,名为“Mr.Pan”的网民在宁海某论坛发布这一看似危急的帖子:宁海范围内KTV足浴店小姐中有567位患有艾滋病,现正在向普通人扩散。此信息一出引起当地网民较多关注。后经警方侦查后发现,这其实是23岁的宁海人潘某凭空捏造的谣言。 “杭州20时10分飞往成都的川航3U8912上有炸弹”“要发动恐怖袭击,炸毁湖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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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 | 中国打击“谣言”不遗余力 多位网络名人接连遭殃

收听或下载声音文件 8月10日,中国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在京举行,官方媒体称会议达成共识,坚守杜绝谣言的“七条底线”。其后,当局进一步加强了对“网络谣言”的打击,接连有网络名人被拘留,也有微博“大V”用户发微博遭到审核。有评论认为,当局此举是为了震慑民众,收紧言论空间,夺回网络舆论阵地的主导权。 中国近期加强了对所谓“网络谣言”的打击。8月以来,多名网络名人丶微博“大V”用户遭到当局拘捕。 周日凌晨,北京市公安局官方认证微博发布消息称:《新快报》记者刘虎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但根据刘虎妻子上传到网络的拘留通知书显示,刘虎的罪名是“涉嫌寻衅滋事罪”,刘虎此前曾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其正。 此前,被指制造多起谣言的“秦火火”也是以同样的罪名被刑拘。而薛蛮子上周五因涉嫌嫖娼而被行政拘留。 曾经实名举报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的《财经》杂志副主编,同样也是微博“大V”用户的罗昌平周一上午则在微博上说,十天前,一位朋友发来短信提醒:“昌平,刚接了一个调查你的电话。”当时自己并未在意,近来风生水起,这算是专项运动的先兆信息? 对此,前《中国青年报》记者李大同周一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他尚不能判断这些“大V”用户接连被抓或被调查真正原因是什么,但每一个公民都享有举报的权利。 “举报的权利肯定是应该有,你还鼓励举报,而且你还有责任对举报作出负责任的回答。这是很明显的一件事情。” 除此以外,也有网络名人的微博被审核乃至禁言。拥有113万粉丝,经常在微博上针砭时政的浙江律师袁裕来周一告诉记者,自上周四起,他所发的每一条微博都会延时十几分钟乃至半小时才出现,还有些就直接遭到屏蔽。目前情况仍没有好转。 “每条发出去,它要审核,要延时,大概延迟十几二十分钟,甚至半小时。应该是上个礼拜四(开始),现在还是这个样子。微博那里我不知道谁在管理,(有些微博)可能他觉得有些敏感,就不(让发)出来了。” 袁裕来认为,如果确有造谣的情况,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而不是禁止网络用户发言,甚至用无关的罪名将其拘捕。 “我就是不理解为什么会这样。有些比如说是造谣,涉及到诽谤,这个有法律规定,可以追究法律责任的。我们也不否认微博上有些人可能不太负责任,但你还是要依法,你不能以寻衅滋事丶卖淫嫖娼(把人拘留)。这个国家有那么多的事情在发生,你搞一个所谓的‘大V’,这能换来正面的影响?你这样一搞,人家越来越清楚是怎么事情。” 网络名人接连遭殃,引发舆论关注。 网民“霁霈的慢生活”说:相对于网络推手秦火火;老当益壮的薛蛮子,刘虎的被捕将这场声势浩大的整肃推向高潮与实情。国家当然得由国家机器来管理,绝对不可以由“不同声音”来监督。一旦出现“谣言”,国家机器必使之“消失”,消灭假象绝对不是为了找出真相,而是为了管理真相。 资深媒体人昝爱宗周一向本台表示,当局打击“网络谣言”,打压微博“大V”用户,都是为了震慑民众,收紧言论空间,夺回舆论主导权。 “有些网络的言论已经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了。反正这是一场运动,来扭转舆论的主导权。因为现在这些‘大V’的微博主可能比中宣部丶中央电视台都厉害。擒贼先擒王,不把大的给镇住了,他的舆论权很难收回来。”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扬帆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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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闻录 | 围捕“网络大谣”

8月26日,北京晨报报道称,上海警方今年以来已查处网络造谣传谣案件380余起、170余人。而山西日报则披露,6月25日起在全省开展的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行动中23人因网络违法犯罪被批捕。 以下为官方媒体内容选摘: 北京晨报: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不断深入,为泄愤报复、诽谤他人,在网上一手制造传播“‘情妇’举报副区长、公安分局长”“中石化‘非洲牛郎门’”等谣言的犯罪嫌疑人傅学胜日前被上海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例如,轰动一时的“中石化非洲牛郎门”事件是傅学胜精心策划、恶意编造的谣言。2012年12月底,傅学胜因参与中石化某项目招标失利心怀不满,为泄愤报复,把矛头对准了中石化。他花数天时间炮制并在网上发布《俄罗斯艳女门续集:中石化再曝非洲牛郎门》的造谣诽谤网帖,称“中标的公司利用‘非洲牛郎’对中石化负责招标工作的一名女处长实施性贿赂,才得以中标并获利40万美金”。傅学胜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中石化有关负责人陪同该女处长专程从北京赶到上海市公安局表达谢意。另据上海警方介绍,今年以来,上海公安机关已依法查处网络造谣传谣案件380余起、170余人。 山西日报:6月25日起在全省部署开展的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行动取得初步成效。8月21日,省公安厅通报:截至8月15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查破各类网络违法犯罪案件144起,刑事拘留49人,治安处罚29人,23人因网络违法犯罪被批捕。例如,7月4日,忻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发现,某网民在互联网上发帖称:“原平市某工程返工出现5、6具尸体,一具要100万,具体情况不明”。经民警调查核实该帖内容为虚假信息,犯罪嫌疑人杨某被警方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来源:北京晨报 山西日报 猜你喜欢 造谣者辟谣 放开那个谣言 让专业的来 涉嫌嫖娼 呵呵 搞臭他 假日新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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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闻录 | 搞臭他

@badiucao:各位大V,准备好了么? 相关: 涉嫌嫖娼 呵呵 放开那个谣言 让专业的来 猜你喜欢 涉嫌嫖娼 呵呵 垄断吹牛权 再来一曲 吸阳气 法官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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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 | 北京警方:记者刘虎“涉嫌造谣”被刑拘

刘虎的微博据信已被关停。(周泽律师微博截屏) 北京警方证实,曾经在微博上实名举报官员涉嫌贪污腐败问题的广州《新快报》记者刘虎被刑事拘留,网民对刑拘理由提出质疑。 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星期天(8月25日)凌晨发帖称,刘虎“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当中。 刘虎妻子,《重庆商报》记者秦凌星期天早晨在微博上称,北京警方发出的拘留通知书标明,刘虎是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而被刑拘;《新快报》官方微博暂未报道或回应刘虎被刑拘一事。 目前在新浪微博上已经无法搜寻刘虎的账户,相信已被关闭。 刘虎被捕前曾实名举报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涉嫌在重庆市任职期间渎职,要求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调查马正其。国家工商总局其后称获悉此事,但未有具体回应。 在刘虎被捕之前,据新华社报道,另一名“微博大V”,网名秦火火的秦志晖也被指涉嫌制造传播谣言而遭刑拘。 “造谣被拘” 广州《南方都市报》此前引述秦凌称,刘虎星期五(23日)中午从重庆渝北区家里被北京警方和当地社区民警一同带走,警察还从住所带走了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和几张已注销的银行卡。 秦凌星期天在其微博上贴出据信是北京市警方的拘留通知书,称北京警方已于24日1时将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刘虎刑事拘留,目前羁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通知书上打印的发出日期则为8月21日。 秦凌在微博中说:“让我不明白,拘留通知书写着刘虎涉嫌寻刑滋事罪被刑事拘留。请问涉嫌制造传播谣言和涉嫌寻衅滋事罪是同一回事?两者有什么区别?恳请法律界人士解释一下。” 秦凌此前在微博上称已委托北京律师周泽和上海律师斯伟江为刘虎的辩护人。周泽在微博上说,他与斯伟江最迟将于星期三到北京会见刘虎。 美联社引述周泽说,寻衅滋事罪不适用于网络言论,警方理应不会以此罪名起诉刘虎,但刑拘已足够让在网络社交媒体上质疑官员腐败的人们不寒而栗。 网络质疑 一些法律学者与媒体人就刘虎和其他“微博大V”最近被捕的事件提出质疑。 @张鸣(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系教授):刘虎是网络推手吗?他是一个媒体人,一个实名举报者,实名举报,本身就意味着承担失实的责任。如果举报失实,也得由被举报者出面指控。警方以寻衅滋事抓人,是何道理! @记者刘向南(《经济观察报》):所谓打击微博大谣的运动,其来历定是因为微博之威触痛了某些人。向下的打击运动,从来都要猛烈于向上的打击运动。 @宋祥律师:本律师翻遍刑法,也没有找到所谓的“造谣传谣罪”,不是说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吗?那@记者刘虎怎么就进去了?还寻衅滋事,如果是造谣的话,怎么不定诬告陷害? 不少网民在北京警方发布刘虎被刑拘的帖子下留言质疑抓捕动机,但也有部分人认为应当打击“无良记者”的造谣行为。 (撰稿:叶靖斯 责编:伊人) 网友如有评论,请用下表: 联络荐言 * 须填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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