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

苏州和服事件中,警察指控和服女生涉嫌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合或者他人的生活工作环境中,通过言语、行为等方式,有意挑衅、激怒他人,引起冲突或者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在中国,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会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来自1979年《刑法》中被看作“口袋罪”的流氓罪分解之后的罪名。然而,该罪名定义过于宽泛和模糊,以及在实践中常常被用作侵犯公民言论自由、集会和结社自由的工具,因此通常被认为是中国的又一个“口袋罪”和中国当局打压异议人士的工具。

知名的寻衅滋事罪的案例有“赵连海案”,“周莉案”和“秦火火案”等。这些案件当事人往往因为发起维权行动和在网络上批评政府而被冠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引发舆论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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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卢昱宇、李婷玉案被移送审查起诉 张圣雨被送梅州监狱服刑

参与获悉,因为专门收集中国群体维权信息的“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李婷玉被“涉嫌寻衅滋事罪”案,已于2016年9月21日移送审查起诉。而因香港“占中”运动而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的张荣平(化名张圣雨),目前已经被送到广东省梅州监狱服刑。 葛永喜律師:刚才电话与大理市检察院联系,确认 #李婷玉、#卢昱宇 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已于前天(2016年9月21日)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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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屠夫案”确认被移送天津检方 当局仍拒绝律师会见

8月22日,天津市第二检查法院确认,笔名“屠夫”的遭羁押中国人权活动人士吴淦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审查起诉。该案代理律师燕文薪随即前往天津市第二看守所要求会见吴淦,但再次遭到当局拒绝。

于去年5月被捕的维权人士“屠夫”吴淦,其被控罪名由原本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更改为“颠覆国家政权罪”。

8月22日,该案代理律师燕文薪获官方消息指,天津二分检确认该案已移送审查起诉。燕律师随即到去天津市第二看守所要求会见吴淦。但他引述警察说,要办案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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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屠夫”吴淦控罪升级 “煽颠”变“颠覆”或遭重判

于去年5月被捕的维权人士“屠夫”吴淦,目前已被关押近一年零三个月。他的代理律师燕薪日前前往看守所申请会见当事人遭到拒绝。在落款日期为8月11日的不准予会见决定书上写道:因颠覆国家政权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会见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漏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不准予申请人会见犯罪嫌疑人吴淦。

去年5月20日,吴淦因在南昌抗议江西高院不允许参与“乐平冤案”的律师阅卷,而被行政拘留10天,行拘期满后,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诽谤罪”遭福建警方刑事拘留。同年7月,吴淦被厦门市检察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寻衅滋事”两罪批准逮捕,案件后移交给了天津市公安机关,经三次延长侦查期限,至8月20日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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