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思之

张思之是中共建政后第一代律师,著名法学家,先后为一批被指控“颠覆国家政权”的人辩护,被誉为 “律师的良心”,“中国最伟大的律师”。

张思之本名张尔龙,出生于1927年11月12日河南郑州,于2022年6月24日去世。其毕业朝阳大学法律系,1956年取得律师资格,同年开始执业。1957年,被划为北京律师界第一个右派分子,开始了长达15年的劳改生涯。1980年,出任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辩护小组负责人。同年,出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1988年,创办《中国律师》杂志。1989年,六四事件后,参与鮑彤、魏京生、王军涛等政治犯的辩护。

其参与辩护的著名案件有:

1981年李作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

1988年大兴安岭大火庄学义“渎职”案;

1991年王军涛颠覆、煽动案;

1992年鲍彤“泄露国家机密、反革命宣传案”;

1994年高瑜泄露国家机密案;

1995年《民主与法制》记者董服民被诉侵权案;

1995年魏京生阴谋颠覆政府案;

2003年新青年学会案上诉律师;

2003年郑恩宠泄密案;

2004年代理黎元江案;

2006年10月 王天成等诉周叶中等剽窃案;

2006年聂树斌案申诉;

2009年8月深圳市龙岗区消防一中队原中队长陈峰“玩忽职守”案

2014年浦志强寻衅滋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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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广 | 特约专栏: 收拾我民族破碎的精神河山——“刘宾雁良知奖”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新闻史上,我们还找不到另一只如刘宾雁那样的大雁,能够如此英勇如此热情如此痛苦地在风暴中飞翔。它的每一次俯冲,每一声号叫,每一滴泪水,每一片被折断的羽毛,都在人民的大海上激发出雷鸣电闪和掀天的巨浪。”从“刘宾雁良知奖”设立和首届评选活动启动开始,刘宾雁这只大雁,已重返中国的天空,为着收拾我民族破碎而骨血犹存的精神河山,翱翔、号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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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 | 薄熙来昔日“盟友”今何在?

薄熙来“世纪审判”在即,香港媒体曝出,薄熙来昔日“战友”王立军对该审判表示兴奋;而海外媒体也曝出薄熙来最重要的政治盟友周永康疑“摊上大事”。评论人士指这是一场“宫廷政治戏。” (德国之声中文网)自7月25日中国当局公布对薄熙来公诉消息后,外界普遍认为对薄熙来的”世纪审判”将很快到来。围绕该案媒体继续跟进报道,8月2日中国律师金晓光微博透露,早在7月26日,薄熙来姐姐薄洁莹为薄新聘律师顾玉树遭法院拒绝;中国政论人士李伟东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薄熙来案是一场政治大戏,排练已近尾声,难生变数。 随着这场政治大戏即将落幕,薄熙来命运定格,而他昔日”盟友”的际遇又如何?香港《明报》8月6日引述接近王立军家庭的消息人士透露,王的家人称8月初探访王立军时,告知薄案即将开审消息,王立军听闻后非常高兴。该报道还透露王的家人被允许每月探望一次,王立军在狱中生活很轻松,可以做健身、唱歌和练习书法等。有评论认为王立军是因举报薄熙来立下大功而获得狱中优待。2012年2月6日,王立军独闯美国驻成都领事馆,引爆”薄王事件”;2012年9月24日,王立军被判有期徒刑15年。 8月7日,海外”明镜网”也曝出薄熙来昔日最重要的”政治盟友”周永康疑”摊上大事”,继6月23日,中国官媒新华社通告周永康”心腹大秘”–四川省文联主席郭永祥正在接受调查后,周永康之子周斌海外避风头,目前下落不明;被传为周家打点资产的关键人物吴兵,在本月初试图出逃时被抓;该网援引北京消息人士称吴兵的被抓将揭开周永康的贪腐行径。 去年”薄王事件”爆发后,海外”博讯网”曝料”周永康曾与薄熙来达成政治联盟关系,二人笼络大批媒体和写手,意图抹黑中共指定的下一届的领导人习近平及谋划’政变'”,目前这些传言尚不能证实。但据中国当局公开消息,薄熙来重庆任职时期,周永康多次会见薄熙来,去年两会期间的3月8日,周永康参加了重庆代表团的审议,肯定了薄熙来在重庆的工作。在王立军逃馆事件发生后,周永康成为第一个明确力挺薄熙来的政治局常委;2012年3月12日周永康也参加了重庆代表团会议。2012年4月10日,中国官方宣布薄熙来落马消息后,一度传出”康师傅”(网友规避审查,对周永康的称呼)”下架”消息,其后周永康多次露面打破传言并安然在18大时卸任常委。 薄熙来倒台,最直接相关的家庭成员命运也为媒体关注焦点,薄妻谷开来已于2012年8月20日被当局判处死缓;7月30日海外媒体”路透社”报道,薄瓜瓜已被录取为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学生。7月10日法广报道中,指薄的”受贿”控罪中,一项主要指控为大连富商徐明为薄熙来之子薄瓜瓜赴海外留学提供各种费用约六、七百万元。外界认为当局以不起诉薄瓜瓜的筹码使薄熙来配合当局认罪。薄熙来曾经的”金主”徐明于2012年3月15日涉嫌经济案件被控,海外媒体在今年6月初传言徐明死于狱中,但据中国媒体《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在大连中院受理一起和实德集团有关的案件中,显示徐明仍为大连银行董事,外界也在猜测徐明、谷开来、王立军、薄瓜瓜等人是否会以证人身份出现在薄案庭审现场? 吊诡的是,海外”明镜网”早前曾报道中共书记处书记令计划与薄熙来家庭关系密切、且为薄熙来重要”政治盟友”之一,及另一位与薄熙来曾密切合作,在王立军闯馆后曾带武警围馆的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各种传言中屹立不倒,目前令计划任职中共统战部长,黄奇帆再成现任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的拍档。与令计划和黄奇帆的”幸运”相比,挺薄的学者中,香港中文大学及清华大学教授王绍光,在薄倒台后从任职的香港中大中国学服务中心悄然离职;北京邮电大学前校长方滨兴也于今年的6月27日辞职,另外的挺薄左派人士司马南、吴法天和孔庆东等则继续活跃在网络上,力挺薄的《时代周报》记者宋阳标8月5日晚间被警方带走,现已证实遭刑事拘留;另一位挺薄的北京高校教师王铮被软禁中。 “以法律为包装的宫廷政治” 中国知名大律师张思之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薄熙来倒台整个过程,就是一幕宫廷政治戏,也是从古至今中国政治中不断上演的戏码,政治结盟者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间或还有一些”无间道”。不同的是,当前的执政者以法律为包装,”薄王事件”引发的三宗案”王立军案”、”谷开来案”、”薄熙来案”莫不是如此。在法律戏码外,政治权力斗争才是真正的主线,因此薄的政治命运与”盟友”们的政治命运紧密相关:”基本不是法律问题,而是政治问题,你要完全用法律的观点去衡量,有些问题是说不清楚的。他们不会吸取教训的,只是把这个事情了断一下。” 张思之也认为即使中共当局想通过审结薄熙来案,以彻底平息该事件爆发以来一年多的影响,但从长远来看,这个案件远未结束,包括令人疑窦丛生的谷开来案等,真相也许会有公开的一天:”他们不愿意彻彻底底的公开化,但薄的事情和谷的事情绝对有联系,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法律程度上他们是不愿意揭开了,实际上这个事情不能算完。” 等待周永康的命运是什么? 张思之也指关于周永康的传言应该不是空穴来风,中共当局在十八大前未动及周永康,有可能是考虑薄王事件如果扩大化,可能担心事件的影响危及执政者地位,现在也不排除这样的考虑。但周永康主持公安部的政法委期间,加强对维权人士、异见人士和媒体记者的打压,他也直接对法轮功练习者、新疆、西藏等地的抗议者进行镇压。因此周成为中共的负面形象代表。早前香港《开放》杂志主编金钟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认为,周永康在任的角色相当于前苏联的克格勃头目贝利亚。斯大林时代,前苏共内务部长贝利亚暴力镇压异已;赫鲁晓夫接替斯大林上台后,1953年12月24日,贝利亚被秘密枪决。 张思之认为如果中共新执政层对周永康痛下杀手,从维护其执政利益来看,并不是一件坏事:”看看他们的勇气和决心吧,会带来好处,而且好处大一些,因为周的事情的暴露所带来的负面的东西,大家都是很清楚的,如果当局下决心处理问题,他们是要得分的。” 作者:吴雨 责编: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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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色 | 张思之:受理阿安扎西活佛“爆炸”案被阻始末(日记)

丹增德勒仁波切即张思之律师所写的“阿安扎西活佛”。他出家之前名为阿安扎西(也是身份证上的名字),前世仁波切之名阿登彭措,在宗教上的受戒法名为丹增德勒。2002年4月7日被构陷入狱,迄今已11年。 拍摄于2002年12月的这张照片记录了张老张思之律师受理丹增德勒仁波切案件的情形。 拍摄于2002年12月的这张照片记录了(左起)张祖桦、王力雄、萧瀚与张思之律师研究案情的情形。 张思之:受理阿安扎西活佛“爆炸”案被阻始末(日记) 萧瀚陪王力雄、张祖桦诸公来谈 ” 阿安扎西活佛爆炸案 ” 。力雄介绍了案发前后的情况以及活佛本人的一贯作为和他在当地宗教界的巨大影响,认为案有疑点。萧谈了他的印象。我感受最深的是:那里的宗教民族矛盾异乎寻常的尖锐;问题的复杂性倒不在案件本身。果如此,律师的作用必然大大受限。其次是感受到几位学子的真诚,他们透过这个案子表现出的良知、忠诚与理性,使我只能排除一切困难,出发前线,无权选择。      向他们说明了必须履行的程序与手续。把格式委托书传真给阿安扎西家属后,当即签字传回。对于我来说,现在已进入了二审程序,时限紧迫,应及时与二审法院建立联系,希望近日收到委托书原件。李会更毫不犹豫地答应陪我去甘孜,协力办此案。   丹增德勒仁波切(即阿安扎西活佛)在甘孜州法院的法庭上。     2002 年 12 月 18 日 读了力雄交我的阿案资料,包括他们几十人致全国人大的《建议书》。因未见判词,不敢断定一审判决是否准确。有些问题事关紧要,记其要点,阅卷时注意──     一、已确认阿安扎西为 ” 地下秘密组织 ” 的 ” 团伙头目 ” (据《甘孜报》),又是系列爆炸案的 ” 指挥者 ” ,且经其 ” 精心策划 ” ,为何判了死缓,而对一次 ” 爆炸 “” 执行者 ” 的年轻农民──洛让顿珠却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理由是什么?     经验一再证明:这类 ” 死缓 ” 案有它难以排除的重大疑点,看来调查研究的任务繁重。     二、 ” 受达赖集团的指使 ” 。到底是何人指使?指使的内容是什么?与 ” 爆炸 ” 是否有关联 ?     三、既是 ” 团伙 ” ,怎么只有一个 ” 头目 ” 、一个 ” 骨干 ” ?是否还有其他成员?又作何处理?     四、爆炸物属 ” 自制 ” ,出自谁手?制于何时、何处?洛让顿珠一介农夫,又是文盲,从 哪里学来的 ” 自制技术 ” ?炸药由谁提供?     五、怎么引爆的?是否 ” 定时 ” ?谁的设计?     六、洛让顿珠受阿安扎西 ” 指挥 ” 。一在甘孜,一在成都,策划于何地、何时?具体内容 是什么?希望达到什么目的?(事发于省会中心广场,但爆炸力很小,为什么是这样?)     七、判词中有无 ” 分裂国家 ” 的具体内容?有何证据?     八、阿与洛让顿珠的关系。     2002 年 12 月 20 日     洛让顿珠不上诉,一审宣判后高呼 ” 阿安扎西活佛万岁 ” !为稳妥计,宁可把这个现象想得更复杂一些。他也不委托律师,这于他极为不利。经验告诉我们有可能看不到与洛让顿珠相关诉讼材料,于是商请力雄设法与当地联系,找到洛的家属,出面委托北京律师一道前往办案,起互相配合的作用。我已商得阎(如玉)、傅(可心)两位律师同意,受理洛案。力雄赞同。     2002 年 12 月 24 日     收到阿安扎西叔父自仁鲁鲁寄来的委托书原件。当即电告力雄,请他抓紧到事务所办理正式手续,以便马上与二审法官联系,及时介入。     据力雄说,洛让顿珠的亲属都不敢出面替他委托律师,当地警方给人们的压力很大,都怕 ” 连坐 ” 。     2002 年 12 月 25 日     上午,力雄分别到两个事务所办妥了委托手续。     下午二时,与二审承办法官取得联系,告知已将委托书原件和事务所受理阿案的公函传真给高院刑庭。王法官收到后,因传真件字迹模糊,立即电询李会更,核对 ” 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 ” 名称和 ” 张思之 ” 名字,并审查了委托人自仁鲁鲁的身份和他与上诉人阿安扎西的关系。据此,辩护律师的资格应已确认有效而无疑义。     2002 年 12 月 26 日     与会更商定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并电告承办法官,得到对方十分友善的答覆     一、同意我们 1 月 6 日(周一)到高院阅卷的安排。他因有事公出福建,说万一 6 日以前不能赶回成都接待我们,也一定能作好安排,不误阅卷。     二、阿安扎西现仍关押在甘孜看守所。     三、甘孜不通火车。建议自备越野车前往,早 8 点出发,下午 6 点可到达首府康定;如碰上修路堵车,次日凌晨才能赶到。     四、二审是否开庭审理,目前还没定。     把法官热情友好的态度传达给力雄,消解一些对司法现状的不佳印象。他答应设法找成都友人借越野车前往甘孜,眼下无绝对把握。     2002 年 12 月 27 日     藏语翻译人选,是个难题。拟在北京佛教界选聘,为此电话徵询王法官的意见。他答覆说:阿安扎西是理塘人,满口土语,其他地区的藏人也弄不懂,在案子里作翻译,只懂藏语而不了解当地土话,未必胜任。他说他们办案就是在当地找翻译。他表示可以帮我们与当地联系;安排一个。     尽管我因过去吃过苦头,心中忐忑,但事已至此,也只能同意他的办法,没有理由怀疑他的善意。会更认为,王法官因我们对他的意见表示尊重,似乎也挺满意。     愿上帝保佑罢!──在这个环节上,我一筹莫展。     2002 年 12 月 28 日 当时我献哈达并与张老的合影, 因此刻不在手边, 故以去年夏天的这张合影替代。     约力雄、萧瀚诸位在京瑞大厦的茶座最后商定我们的工作计划及去甘孜的具体安排。清茶一杯,漫谈讼案,居然有便衣五六人分布两处监视、窃听,做法又颇不高明,实难理解!     陪力雄来的一位藏族姑娘郑重地献我洁白哈达,她说: ” 谢谢一位汉族律师,肯为我们的藏族活佛辩护。 ” 我已知肩上重担,一时无言,执手相握良久。     力雄细说了他在成都为我们提供的方便条件。他给人以 ” 万事俱备 ” 的印象,提出今日在网上发布律师正式受理阿案并即将入川进行工作的消息。尽管我以为二审开庭前发布这类消息弊多利少,但又觉得不宜轻易阻挠。缺点无非是让对方多点准备时间,也无所谓。     2002 年 12 月 29 日     跃刚来电,说已请友人在成都照顾我们,住行各项都有安排,让我放心。深情厚谊,促我努力!     至今没有与洛让顿珠的家属取得联系,心中不安,与如玉商定:如近日能以落实,请他即赴成都转甘孜与我们会合,分别会见当事人。小傅身体不好,可留成都阅卷。     2002 年 12 月 30 日     记得 1996 年 8 月 1 日,草办理魏案的《断想》,非常无奈地写了八个大字: ” 天不难测,讼事难测。 ” 六年过去,我依然停步不前,没有长进。某些讼事,依然 ” 难测 ” !     上午 9 时,情势陡变。王法官打来电话,劈头问会更:你们北京律师签署的委托书,是不是 12 月 18 号?委托书上的日期明明白白,问得莫名其妙。接着法官交 ” 底 ” 说──阿安扎西先你们一日, 17 号,就自己委托了两个律师。他的律师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已向法院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法律规定辩护人不能超过两个,本人的委托又先于亲属委托,你们不能再继续作辩护律师了。     句句流露出 ” 权力 ” ,但又处处没有根据!     蹊跷的是: 6 天以来,他与我们频频联系,从何时高院阅卷、如何乘车去甘孜会见,直至从哪里聘请藏语翻译,在各个主要环节上都有指导性的意见,一时让我十分感动。难道这是在作弄律师?或者,是在练习 ” 演戏 ” ?前两天还说是否开庭尚未决定,怎么一下子会有律师交上书面辩词呢?案卷不是已在二审合议庭手上么?他何时看的呢?能说这是 ” 活见鬼 ” 么?     为了解决问题,压下愤懑,草拟了一份致法官函,立即传真发去,全文如下     四川省高院刑一庭阿安扎西案合议庭: 上周五( 27 日),与王法官商定案中翻译人员的解决方案后,正整装待发,方才突得 ” 阿安扎西已自己委托了两名律师,并已上交书面辩护词 ” 的来电,意在否定我们的辩护人资格。个中苦衷,我们理解。但家属委托,法有明定,似又不便轻率取消。为求妥善解决之道,以利公正审理的正常进行,我们拟按日前与王法官商定的行程安排,及时赶赴康定,专就 ” 委托律师 ” 问题徵求阿安扎西本人的最终意见,并将结果报告你们。敬请复示。顺致敬意。     文未,我与会更签署。时为上午 10 时 45 分。     2002 年 12 用 31 日     力雄问我,法院变卦,是不是因为网上发布了消息?我说不是,我告诉他我的猜想,可能是法官公出福建前夕,汇报阿案进展情况,谈到北京律师介入,院里作出的 ” 决策 ” 。     对此,我尽管有点 ” 突然 ” ,似也不该感到 ” 意外 ” 。这些年,徐文立颠覆案、魏京生颠覆案、江棋生煽动颠覆案,不是都有这种情况么?魏案之所以最后允准家属代聘的律师介入诉讼,是他们一再坚持的结果。     律师按规定完成了一切受理案件介入诉讼的手续,还能让人家轻轻松松地 ” 阻拦 ” 于门外。专横若是,如之奈何?真想请教以写《潜规则》而闻名海内外的吴思先生,中国律师遇到的这些,该归入哪类 ” 规则 ” ?因为我从《律师法》中得不到救助。     此刻只能静待人家的 ” 复示 ” ,焦燥无益。我明知前景凶多吉少。     2003 年 1 月 6 日     按计划,今天上午该在四川省高院的阅卷室里翻阅阿案全卷了。然而现在却被 ” 阻搁 ” 于讼事之外。无奈之余,硬着头皮电询高院刑庭,问是否收到了我们七天前发去的传真。 答覆可谓天衣无缝: ” 办案的法官出差外地还没有回来。其他人都不了解情况。 ” 可是合议庭的成员不是由三位法官另加一位书记员组成的么?传真件是否收到,怎么可能只有一个人知道?     曾有人问我什么是 ” 正常 ” ?戏答是: ” 不正常就是正常 ” 。噢,人家的答覆还是 ” 正常 ” 的!你惊怪什么?     2003 年 1 月 7 日     司法局向事务所询问有关阿案的情况。问发此时,决非偶然,无疑是事出有因。     此前已有准备向他们作书面汇报。马上把《工作记录》按日程排列如实报去就是。本想再加一点请示:面对四川省高院的如此做法,可否请他们商请四川省司法厅与高院协调一下,不给律师工作添障碍,以利于维护当事人法定的权利?会更觉得会被认为 ” 出难题 ” ,作罢了。     2003 年 1 月 8 日     报司法局的《工作记录》上午经由事务所转去。我预期也不会有信息反馈。只是我不能不深切地感到,目前执行的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所谓的 ” 两结合 ” 制度,未必能统率好这 支队伍。实践证明:在现行的政治体制下,一大一小、一强一弱的 ” 两结合 ” ,注定是 ” 一个压着一个 ” ,必要时是 ” 吃掉 ” 一个,而且必然是 ” 大压小 “” 大吃小 ” 。统观全局,谁能例外?哪有例外?人们抱怨律协不争气,腰杆不硬,试想:先天不足,直不起来,能不忍气?     20033 年 1 月 9 日     再电四川省高院。传来的消息是:由副院长带队,全体合议庭成员已兵发甘孜,近日就地审理阿案。看来对 30 日传真件提出的要求自始就铁了心, ” 相应不理 ” 了。     令人焦虑的是,虽已建议洛让顿珠家属委托我与如玉合办洛案的上诉审,但至今没有一 点消息。力雄得到的情况依旧是唯恐避之不远,受到 ” 牵连 ” ,强权压人,应予谅解。急不得的,再等等罢。     2003 年 1 月 23 日     外电报导,成都 ” 爆炸案 ” 又捕了 4 名嫌疑犯,不知是否确实?这与一审的认定岂不是大有出入?     2003 年 1 月 24 日     终于盼到了洛让顿珠一位远房亲属寄来委托书,委托我与如玉为洛案辩护,来得太迟,未必会有作用,但还是立即发特快专递,呈四川高院的主审法官,要求明示阅卷时间。     估计不会有任何答覆。但作为律师,力薄势单,又有什么良谋?我已是欲哭无泪了。     2003 年 1 月 26 日     力雄电告,从网上得到消息,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只是没有何时执行的报导。     我不能确知洛让顿珠是不是冤魂。我不能确知活佛是否蒙受着冤狱。     然而我确知,现行的律师制度无助于救济这两位弱势个体,基本上也无力于推动司法公正。我也深切地体验到,律师执业环境的艰难,如从自身找原因,首先是《律师法》起 了帮衬作用。人们有 ” 修改 ” 之议,不无道理。然而在我看来,时机尚未成熟,最好不要 轻言修改──它哪里是 ” 改 ” 的问题,如不能推倒新立,律师执业状况不可能获得根本上的改善,律师制度不可能在国家的法制建设中发挥它应有的支柱作用!     2003 年 1 月 31 日     洛让顿珠已于 26 日枪决。他走了。临刑前不知又呼了什么口号?阿安扎西关在牢里,熬着那不知何日是尽期的狱中岁月。     我呢?会用那洁白的哈达擦拭泪珠么?不,不能!面对着在民主、法治旗帜下做出的种种不堪的举动,徒有愤激或者伤感何益?我寄希望于获得为他们申诉的条件,《律师法》在这方面除了一句可以 ” 代理 ” 的空泛规定外,如何操作一片空白,只能自己设法寻 找与创造了。案情重大,人命关天,心有疑点,能不排除?如其不然,还算律师?当代中国律师应是战士,岗位永远在一线。     一息尚存,我愿效力,阿门! 附1:有关张老张思之律师受理此案的背景介绍(写于2002年)     2002年12月2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制造系列爆炸、煽动分裂国家”罪一审判决甘孜州雅江县农民洛让邓珠死刑,判处雅江县崇新寺僧人阿安扎西死刑,缓期2年执行。     有关方面证实,阿安扎西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洛让邓珠不服判决,但未提出上诉。法律专家指出,同案者一人提出上诉,整个案件及其他未上诉的同案人同时进入二审。     出于消除各方对案情的疑问,避免暗箱审判,防止导致民族矛盾的目的,大陆24位各界人士在《关于阿安扎西、洛让邓珠死刑案上诉审理的建议书》中提出三点建议:     1、由民间人士为阿安扎西和洛让邓珠聘请四川省以外的律师为二人进行辩护;     2、允许国内外媒体采访案件上诉审理过程及参与审理的有关部门和人员;     3、邀请海外藏人的代表观察上诉审理过程。     建议书公开发表的同时,以挂号信寄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至今尚未收到三个单位的任何回音。截止到2002年12月21日上午,国内外149位(含24位建议人)汉藏同胞对建议书以签名方式表达了支持。     在上述三点建议中,建议人方面可做的只有第一点。日前,通过建议人的接洽,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的张思之律师和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的李会更律师已经承接了阿安扎西案的上诉辩护,同时得到了阿安扎西亲属的正式委托,并且获得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电话认可。近日,两位律师即将前往成都和甘孜藏族自治州首府康定开展办案工作。首批办案经费由建议人自发捐助。     现年75岁的张思之律师曾担任过刑事审判庭法官;组建了北京市法律顾问处;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创办了全国律师协会会刊──《中国律师》并担任主编;同时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律师专业的教材主编及主讲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的兼职教授;有多种著述。     张思之律师是李作鹏“反革命案”、王军涛“颠覆、煽动案”、鲍彤“泄密、煽动案”、魏京生“阴谋颠覆政府案”、高瑜“泄密案”等案的辩护律师,被海外媒体称为“中国第一大律师”、“中国律师界的头号人物”。     与张思之律师共同为阿安扎西辩护的李会更律师,当年也是与张先生合作为魏京生辩护的律师。 附2:阿安扎西案上诉突生变故疑云重重 文/王力雄    我于 12 月 28 日刚刚发布张思之先生为阿安扎西做上诉辩护律师的消息。我对报道向求严谨,对关于此案的消息更不敢半点马虎,反复核实确认后,我在报道写下这样几句: ” 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的张思之律师和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的李会更律师已经承接了阿安扎西案的上诉辩护,同时得到了阿安扎西亲属的正式委托,并且获得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电话认可。 ” 没想到距离我写罢此报道不到 32 小时,情况就发生了变故。变故不是来自两位律师,也不是来自阿安扎西的亲属,是来自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今早李会更律师告之我,四川省高法刚刚给他电话,说阿安扎西已经自己指定了甘孜州两位律师,因此不再需要他和张思之律师为其辩护。听罢,我虽知电话是被窃听,仍对李律师断言: ” 有鬼! ”   为何说有鬼,听我叙述一下此前与法院打交道的过程: 2002 年 12 月 2 日,甘孜州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洛让邓珠死刑,判处阿安扎西死刑,缓期 2 年执行; 12 月 14 日,国内 24 位各界人士公开发表建议书,表示要为二人聘请四川省以外的律师;次日建议书寄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法院和四川省高法。    12 月 17 日,张思之、李会更二律师同意为阿安扎西做二审辩护。 12 月 18 日,居住于甘孜州理塘县的自仁鲁鲁(阿安扎西的亲叔叔)把签字后的委托书传真给两位律师,同时通过邮局发出正式委托书。 12 月 25 日,在收到自仁鲁鲁的正式委托书之后,李会更律师给四川省高法打电话,找到阿安扎西上诉案的承办人──刑事一庭的王静宏法官,给他传真发去两位律师所属事务所的致四川高法公函,以及自仁鲁鲁的委托书(原件随后以特快专递发四川省高法)。王法官电话确认收到传真件。在电话交谈中,王法官表示案卷已在四川省高法,李律师问到二审是否开庭审理,王法官回答尚未决定。张思之律师当时告诉我这是好消息,因为中国多数二审都不开庭,案若能最后定为开庭审理,对辩护显然有利。   第二天, 12 月 26 日,王静宏法官打电话给李会更律师,核实传真件上字迹不清之处,询问自仁鲁鲁与阿安扎西关系,并问两位律师何时可以到成都阅卷。王法官有一长差要出,但表示可以在时间安排上与两位律师日程配合。李律师回答定于 1 月 6 日星期一一早到四川省高法阅卷。   是日,我去两位律师所属的事务所交费。星期五,也就是 12 月 27 日中午左右,李会更律师再次打电话给王法官,确定会见阿安扎西之事。王法官告之阿安扎西仍然关押于康定,并给李律师介绍了从成都去康定的路线与路况。因阿安扎西不懂汉语,两人就翻译问题进行了细致讨论。王法官认为,因为理塘藏话有浓重地方口音,北京或成都的藏语翻译不见得能懂,王法官慷慨允诺,可安排当地部门给两位律师会见阿安扎西提供合适的翻译人员。 12 月 28 日,几位建议人代表在京瑞大厦会见张思之律师,虽然发现身边有人监视,大家还是都为情况顺利进展感到欣慰鼓舞,似乎看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可喜进展。张律师对四川省高法的配合态度给以表扬。有的朋友甚至据此认为,也许阿安扎西真的参与了爆炸案,法院方面证据确凿,信心十足,否则怎能如此顺利地接受张、李两位律师?   我对友人解释,即使阿安扎西最终被证实的确有罪,我们为他聘请律师至少可达到两个目的,一是向世人证明审判公正,二是让藏人知道,汉人中有人关注他们的命运。当晚,我写出张思之律师承接阿安扎西上诉案的消息。第二天,看到一些网站陆续刊登。因为两位律师去四川办案费用尚有缺口,我便忙于筹资,以及为两位律师做旅行方面的安排,并同时考虑律师的努力和四川省高法的公正审理可能导致案子改判,甚至退回重新侦察,那时律师需多次往返川京,经费如何解决?我不知道四川省高法的王静宏法官为何会突然改变原本他对张、李两位律师为阿安扎西进行辩护的认可,但我却难以相信王法官拿到桌面上的理由。   作为案件的二审法官,他为何在上周星期五中午还与北京律师密切接触和商讨,隔了一个双休日,在星期一刚上班就知道阿安扎西委托了甘孜州律师?按照他对李会更律师所说,那两位甘孜州律师已经为阿安扎西提交了书面辩护词!难道律师写辩护词不需要看案卷吗?而且王法官他第一次与李律师通话时就表示,案卷已经在四川省高法,也就是他手里!甘孜州律师究竟是何时写的辩护词呢?又为什么一直不让他这个二审法官知道他们的存在,却在法定休息日中冒了出来,提交出已经写好的辩护词呢?王法官这样做,我相信不是出于他的本意,否则他没有必要在开始阶段那样配合,肯定是另外的、比他强大得多的力量提出这样的要求。只是王法官所提的理由太过拙劣,等于是在自己打自己嘴巴。然而他除此也是别无选择。只有用这个理由能够排斥掉张、李二位律师,因为在法律上,阿安扎西本人对律师的选择权优于亲属。而我们虽然不相信阿安扎西会自己去选择律师,或者我们相信阿安扎西肯定愿意接受亲属给他委托的律师,但这时我们就会掉进卡夫卡的城堡——因为除了当局,无论谁都无法见到他,因此他的意见是什么,就可以成为当局按需要自己来说的。   事后知道另一个情况,就在 12 月 27 日星期五那一天,警察去了理塘自仁鲁鲁的家,就自仁鲁鲁委托北京律师一事,对其进行了斥责与威吓。看来来自王法官的变故并非是一个单独行为。有人可能不太理解,为什么我们这样看重律师,非要计较由谁来当律师呢?为什么我们会认为,把张思之、李会更两位律师换成甘孜州的律师是一个根本性的变化,会导致本 质的不同?   原因就在于,律师是有可能打开中国司法黑箱的唯一渠道。然而律师发挥这个功能需要具备一个前提——即律师必须是站在被告立场上,而不是仅仅充当伪装法治的摆设。甘孜州早在阿安扎西案一审开庭前近四个月,就在全州上下开展了 ” 揭批阿安扎西的运动 ” ,我们如何能够相信,生活工作都在甘孜州的律师能有勇气反对甘孜州当 局(而非法院)对阿安扎西的定罪呢?我们在建议书中提出要为阿安扎西聘请四川省以外的律师,道理就在这里。因为阿安扎西的案子不会仅仅是由甘孜州当局决定的,而应是先由中共四川省委高层拍板,再由党的政法委书记召集公检法 ” 统一意见,联席办案 ” 。所以,四川省内的律师都无法做到彻底独立,何况乎甘孜州内的律师?   其实人格独立如张思之先生那样的律师,在中国也无法改变 ” 党 ” 所决定的案件。张律师为之做过辩护的王军涛 ” 颠覆、煽动案 ” 、鲍彤 ” 泄密、煽动案 ” 、魏京生 ” 阴谋颠 覆政府案 ” 、高瑜 ” 泄密案 ” 等,没有一个胜诉。然而在那些案件中,至少司法当局还没有试图阻止张律师承接辩护,甚至还有促请(见张思之《魏京生案辩护纪实断篇》)。因为司法当局知道,所谓 ” 颠覆 ” 、 ” 煽动 ” 、 ” 泄密 ” 之类的罪名,如同橡皮筋一样可长可短,辩护是无法起到决定性作用的。而阿安扎西案却不同,爆炸的罪名 没有可以混淆黑白的含混地带,要么是有,要么就是没有。如果判处两个人死刑的是一个栽赃制造的假爆炸案,一旦有独立律师介入,就会像纸包不住火一样真相大白,无法狡辩,也无法维持原判,而且会使一批栽赃陷害的人暴露于光天化日。我这样说,目前仍只停留于逻辑推理,还未确认就是如此。然而这逻辑是那样强,让人很难不这样想下去。   阿安扎西如果真地是和爆炸案有关,何必要用如此拙劣的方法阻止外面律师介入,非去指定两个当地律师呢?那是应该巴不得开上一个现场公审大会,让所有人都 ” 接受教育 ” 呀。现在,原本认为阿安扎西有可能参与爆炸案的人,在得知这样的变故后,都认为此案必有极大冤情。张、李两位律师及阿安扎西的亲属,目前都已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对事情的发展,我们正在拭目以待。    2002 年 12 月 31 日 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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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 | 湖南秘密处死事件,律师指向高法院长周强

湖南“集资案主犯”曾成杰被长沙中院“秘密处死”一事持续发酵,其女儿怒斥当局暗箱操作炮制冤案;代理律师发出紧急声明,指判曾死刑使政府独资公司无本万利,无异于图财害命。 (德国之声中文网)7月12日晚22时,湖南”吉首集资案”主要当事人曾成杰的女儿曾珊微博泣血喊冤,称父亲于当天上午已被长沙中院秘密执行死刑,政府未予通知家人。曾珊的微博犹如一枚重磅炸弹投向网络,引发包括创新工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开复一众新浪名博在内的网友大量转发。 其后曾珊再发一些证据资料以证明曾成杰的案件为一起当局炮制的冤案。其中曝光曾成杰遗书,遗书表示:”三馆公司本身是优良资产,有能力双倍偿还融资债务;专案组在2009年1月6日秘密处置了三馆公司财产;与市长发生过口角”;曾珊也质问当局:”父亲曾成杰被捕三个月后,法院还未立案,三馆公司资产就被湘西政府拍卖,这合法吗?两审法院都未出具三馆公司的资产评估,就以集资诈骗判处父亲死刑,这合理吗; 父亲于昨日上午被执行枪决,到现在都没有官方通知,连最后一面都没见到,剥夺临终告别权,这合情吗?” 曾成杰为原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早在2003年6月,开始竞争湖南湘西吉首”三馆项目”(州体育局的体育馆、州文化局的图书馆与群艺馆);2004年初成立”三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于当年5月获准三馆工程项目拆迁。2008年12月,曾成杰因涉嫌集资诈骗被正式批捕。湖南当局认定其为湘西自治州吉首市集资诈骗案主犯,2012年1月和2月的一审、二审均以”集资诈骗罪”对曾成杰判处死刑;判决书认定曾成杰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总额34.5亿元,集资诈骗金额8.3亿元,2013年6月14日,最高法院维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时任州长的杜崇烟牵连此事于2009年获刑。 7月13日下午17时,长沙法院中院官方认证帐号发出微博称:”法院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网友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在网友的炮轰下不到半小时,该条微博被长沙中院主动删除并进行”道歉和解释”再称:”曾成杰临刑前,法官告知其有权会见家属,曾成杰未提出,在其遗言中也未提出”;很快曾珊吊诡向长沙中院道歉,并表示只想要回父亲的骨灰,网友疑其遭到当局威胁。 “判处曾成杰死刑就是拦路抢劫、图财害命” 7月13日,曾成杰的辩护人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少光发出紧急声明,指该集资案始作俑者为当局,当时的融资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2008年3月湘西领导变更后,对民间融资由支持变为打击,2008年6月26日以内部文件形式通知党政干部退出融资,造成民间融资危机。时年发生堵铁路事件也是民众对政府表达愤怒而与三馆公司无关;另判决书中指三馆公司非法集资额为34.5亿元为累计重复计算。 声明信中还指出:”曾成杰本人没有挥霍融资款和转移资产的行为,融资群众对曾成杰是信任的,纷纷写信要求无罪释放曾成杰。判处曾成杰死刑就是拦路抢劫、图财害命,使融资双方血本无归,湖南省政府独资企业无本万利”;声明信最后指出湖南省前省长和省委书记、现中国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与本案的关联性:”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案发时是湖南省长,在湖南高院判处曾成杰死刑时是省委书记。湖南高院2012年2月19日做出二审判决,直到2013年3月周强从湖南到任最高法院院长前,最高法院都没有核准,周强当院长后不到三个月核准。” 中国知名大律师张思之向德国之声表示,曾成杰案今日成为令公众瞩目和引发民愤的案件,但在中国司法过程中,更多的类似案件不为人知,淹没在历史的某个角落:”这个事情并不偶然,并不是一起两起,这样的政府还可以信任吗?任何一个政府都不可以随便杀人的”;张思之认为王少光公开声明中对周强的质疑有一定的道理:”这不是人们的联想,这肯定是有问题的,这更证明了我过去的看法,周强这些人,不要看他讲什么,前几天他还讲得天花乱坠的怎样依法办事,怎样提高司法公信力,可他们做的是另外一回事。” “新打’土豪’,借司法权掠夺民间财富” 中国知名企业家、万科集团董事会主席王石微博上表示,当年重庆打压民营企业家时他采取了沉默态度,而今面对曾成杰案,他要对违反法律,侵犯财产、侵犯生命的权力部门明确说”不”。上海网友”徐安安”认为曾案是一起政治谋杀:”大众对曾成杰之死的震撼观感,并非仅仅出于死刑执行的程序封锁以及暗箱操作,而是源于这一桩死刑案例的逻辑。原来,政权为了断尾,可以杀人,可以杀死一度利用过的、称之为合作伙伴的商人以突围。即使以最严格的标准来衡量,这也够得上是政治谋杀。” 专栏作家叶匡政认为曾成杰案就是新版的”打土豪”:”过去打土豪分田地,老百姓还能得点好处,如今打土豪的收益,早被权贵们悄悄瓜分了。这也是急于悄悄处死曾成杰的原因。他们越这么做,越表明背后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如今一些地方官员通过介入企业纠纷,借司法权掠夺民间财富,已成为一种悄悄流行起来的贪腐方式”;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不无警示地表示:”号角!曾成杰遭遇和秘密处死,吹响了企业家移民和转移资本的号角。不信等着瞧,蠢货们。” 张思之指”曾成杰案”与”吴英案”有一定的相似性,吴英被判死缓曾让曾成杰的家人感到一丝希望,而吴英案更让很多学者对政府放开民间融资有所冀望。中国知名经济学家茅于轼也在曾成杰被秘密处死后,指”非法集资罪”的条文有严重缺陷。对此张思之认为:”民间的集资不应该被认为是非法的,只要不是用诈骗的手段来集资就是合法的,经营、贸易、集资这都不是一种契约关系吗?现在我集资的数额大一些,你让我现在还,我还在经营之中,这本身就不合情理,更何况他们的财产都抵得上应该付给被集资人的钱款,这更没有理由了,我卖掉我的财产可以还的,结果被政府拿到手上了,你们说我还不上,是图财害命啊。” 张思之也认为政改不行,司法难正,而企业家在这样的环境中,有可能选择移民,少数人登船离去,更多人的财产、生命安全将面临更加严酷的环境,这也许就是曾成杰之死引发民众和企业家悲愤的原因。 作者:吴雨 责编:洪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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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解密时刻: 中国禁书·逸闻轶事(完整版)

华盛顿 — 解说:欢迎收听收看 美国之音的 《解密时刻》。我是李肃。 曾经有一位中国的风云人物 在 1989年“六 四” 期间十分活跃 ,他当时身处高位。但是后来又在 1998年被撤职罢官,判刑16年,罪名是贪污腐败。从此, 他的 名字 就 从中国 政坛上 销声匿迹 了 。   2013年6月2号,这位风云人物去世了。在此之前,这位刑期未满、身患癌症的犯人由于病重,曾经住进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的高干病房。在那之前,他在北京小汤山疗养院度过了将近十年的保外就医生活。   姚监复(《陈希同亲述》作者):那个地方,好比一个三层的小楼,一、二层楼住普通的客人。他在三楼有两、三间独立的房间。外面的人要进去,必须通过楼下的服务员。不是谁都可以进去的。对他自己的要求是,不准接见外国记者,国内的记者大概他也没接见过。第二个不许离开北京市区。   解说:这个 2012 年还 在服刑的犯人就 是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国务院国务委员 、 中共北京市委书记 陈希同。   同 年,姚监复 执笔、 陈希同 口述的回忆录 在香港出版 。 陈希同在书中讲述了 “ 六四事件 ”前后中共高层的内斗。不用说,这本书成了中国大陆的禁书 。远离政坛十几年的 陈希同再一次站到了争议的风口浪尖上。今天的《解密时刻》要 讲一讲关于禁书的 逸闻轶事 , 我们就从陈希同 的这本回忆录 和 它的 作者姚监复说起。   *“六四”:北京市长欺骗了邓小平吗?*   解说: 富强胡同 6号座落在北京城中心,是一座老式的四合院 。 2004年, 姚监 复两次去那里探访了前中共总书记 赵紫阳。   1989年 “六四事件”后 , 赵紫阳 因为 “支持动乱” 、 “分裂党”的罪名被 罢 职 免官 , 软禁 在这个四合院 中 将近 16年,直到2005年去世 。   直到今天, 仍然 有不少人认为,当时的北京市委书记李锡铭和北京市长陈希同等人向邓小平谎报情况,夸大了学潮态势, 致使 邓小平做出戒严决定,最终发生了 1989年6月4号凌晨的血案。   当年, 姚监复问过赵紫阳这样一个问题: “六四”是不是邓小平受骗上当?赵紫阳 对 姚监复说 : 邓小平 如果 会上当受骗,那就不是邓小平了。 这句话让 姚监复 念念不忘。在 赵紫阳 故去多年以后,他把这番话 转述给了陈希同。   姚监复:陈希同听到我的话非常高兴,“啪”地一拍我的大腿,说:我完全同意紫阳同志的意见。如果我陈希同能欺骗邓小平,那你们不是把邓小平贬低了吗?把邓小平说成昏君、庸君了吗?   所以陈希同和赵紫阳都是这样的观点:镇压“六四”是邓小平个人早做的坚决的决定,别人影响不了他。而且他的信息渠道,陈希同说,比我多得多,怎么会得不到信息渠道,用得着我欺骗吗?北京市的情况,天安门的情况用得着去谎报军情吗? 因此在这一点上,陈希同发现,我跟他讲的赵紫阳的观点,他觉得跟他的想法是一致的。   *《陈希同亲述》的故事*   解说: 2004年,陈希同获准 保外就医 , 搬到了北京昌平区的小汤山疗养院 。他和 姚监复 的谈话就在这里进行。 陈希同 和 姚监复 两人本来素昧平生。他们两人的结识是由一本书开始的。   姚监复:这本书是我见陈希同的“介绍信”,钟鸿著,《风雨半支莲》。钟鸿是我的表姐。她是北京师范大学的地下党员,49年解放以后就是北京市委宣传部的干部,文艺处的。她的同事是陈希同的夫人。另外她参加过“四清”,陈希同是队长,她是队员。所以她和陈希同夫妇都认识。   她让我把这本书送给陈希同。我就跟陈希同联系了,我姐姐有一本书要送给你。她现在去国外旅游去了。你要有空,我就送过来。他就通知我什么时间我去送。   解说: 2011年1月份的一天, 姚监复 带着 表姐 的这本回忆录去见了 陈希同 。在随后的一年半中,他们俩见了十几次,开始了陈希同口述,姚监复笔录的回忆录写作。   姚监复:我想拿个录音机的话,他会相当紧张的,就得字斟句酌了。这样(用笔记录)的话呢,你讲你的,我把主要的大意记下来。我当天回来就整理。我觉得主要意思都在,不会丢最主要的意思。另外,我第二次就给你看。如果你觉得有大的违反你的原意,你会告诉我的。   他后来跟我谈话,我觉得是真诚的,最少是他内心真实的想法。我问他问题,他都是马上就回答,不是说我思考一下,用个什么伪装,用个掩饰。   解说:陈希同 回忆录最后定名 《陈希同亲述 —— 众口铄金难铄真 》,书中的主要内容之一是 陈希同 想洗刷自己贪污腐败的罪名。   姚监复:他从审判的开始一直到现在,没有认罪,跟陈良宇不一样。他跟我说过,他以为最后有机会让他陈述,他要辩驳。最后到他要陈述的时候,法官说拉下去。所有犯人都有权利做的最后陈述的机会被剥夺了,因此他高喊:“这是法西斯法庭。”   他现在一直都在通过律师要求重审。没有重审。因此他跟我约定,书你先不出,等我重审的报告申请有回答,说不重审,你公布。或者说要重审,你也可以公布。但是我说一年、两年都没有回答,你怎么再等呢?他说,高法程序不对,不战、不和、不降,用这种方法拖着。   *陈希同在秦城监狱收听美国之音*   解说 :在出版这本回忆录之前,陈希同也担心过官方会向他施加压力。不过, 2012年6月1日《陈希同亲述》在香港面世以后,陈希同并没有因此受到更多的压力。   姚监复:陈希同通过媒体知道书已经出来了。他不很高兴,因为不知道会受到什么政治压力。最后毕竟是没告诉他这本书什么时候出来,他没准备。   他自己也做了估计,各种帽子已经给我扣得够多了,我已经够臭了,还能把我怎么样呢?他已经进入最底层了,成了秦城监狱的犯人了,还能怎么样呢? 但是政治太险恶,不知道会怎么样,因为把他儿子也抓起来判刑了。   据我了解(书出来以后),没有更恶劣的影响,因为有一次老同志吃饭,后来去参加吃饭的有人告诉我:“老姚,今天陈希同也去了。”   附带再说一个事情。我说:“你怎么知道国外说陈希同贪污的事?”他说,允许带一个收音机。他听的就是美国之音。他通过美国之音在监狱里听到各种信息。除掉《人民日报》,就是通过美国之音听到各方面的信息。   高瑜(前《经济学周报》副主编):他(陈希同)现在住着三层小楼,算保外就医,全部国家安排,而且给他安排的司机、专车,还有他自个儿点名的大师傅。张思之是我的辩护律师,原来他要找张思之为他做辩护。张思之一看他现在的待遇,根本就拒绝。   *记者因言获罪 报社刊文被封*   解说:高瑜 ,上个世纪 80年代做中国新闻社的记者、《经济学周报》副主编。曾经由于“六四事件”被关 押一年多 。 1993年 再次被捕 , 被判刑 六年 。她提到的这位张思之在中国法律界赫赫有名,有“中国律师界的良心”之称,参与过一系列政治案件的辩护,包括 1980年被指派为“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 ” 案辩护律师组组长 。不过,高瑜对陈希同忿忿不平的真正原因在于:陈希同当年曾经把她写的一篇报道指为 “倒邓保赵”的纲领。   高瑜:6月30号,陈希同,北京市市长,向人大去做“动乱暴乱”的汇报。他的第一部分就是“倒邓保赵”,就是说这场“动乱暴乱”是有组织、有策划的,第一步就是要“倒邓保赵”,结果就把我这篇文章给点出来,认为是“倒邓保赵”的纲领。   高瑜的这篇报道题为《严家其、温元凯关于时局的对话》, 1988年12月同时刊登在《经济学周报》和香港的《镜报》上。报道的内容是当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研究所所长 严家其 和著名经济学家温元凯关于中国时局的探讨。     高瑜:当时的中国经济过热,经济问题很严重,抢电饭锅,最后抢到坏的我也要,都到这种程度。   当时我就问,如果明年他们把经济上的问题都推给赵紫阳,要把赵紫阳像胡耀邦一下拿下来怎么办?严家其马上就冒出一句话:“那就太坏了,太坏了。”指的是这个形势太坏了。他说,中国现在要避免的,就是那种非程序性的权力更迭,像打倒胡耀邦、赫鲁晓夫、刘少奇那样非程序性的权力更迭。   解说: 1988年12月,《严家其、温元凯关于时局的对话》同时刊登在《经济学周报》和香港的《镜报》上,反响热烈。人民出版社旗下的《新华文摘》第一个转载。在之后的半年里,众多的海内外华文媒体都转载了高瑜的这篇报道。然而,这篇文章后来所产生的影响却是她始料不及的。   高瑜 :但是6月3号我就被抓了,被绑架了。还没开枪呢就被绑架了。我在里边的时候还给我个电视看。我一看,袁木骂我这篇文章,说这是“动乱暴乱政治纲领”。我88年写的文章怎么变成了“动乱暴乱政治纲领”?   解说: 1989年6月30日,陈希同向中国人大作了 《关于制止动乱和平息反革命暴乱的情况报告》。他说:“北京《经济学周报》发表了同 赵紫阳 联系密切的严家其(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与另一个人关于时局的对话 ―― 这个对话的核心问题,就是为了掩盖 赵紫阳 的错误、保住他的权力地位、以便更加肆无忌惮地为推行资产阶级自由化制造舆论。”   高瑜:我是一年零五个月从监狱里出来的,6月3号抓的,第二年8月28号给放回家的。等我出来以后才知道,就因为陈希同向人大会议做的这篇报告,点了《经济学周报》和我的这篇文章,社科院立刻就通过出版总署把报纸封掉了。   解说:除了《经济学周报》, “六四” 之后 ,北京 自由派刊物 《新观察》也被停刊。查封这两家媒体的是时任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杜导正。   高瑜:那个时候出版总署的署长还是杜导正。杜导正当时还跟人说他有错误,说 《新观察》什么的当时都是他封的,就我们的报纸和《新观察》。   解说:有意思的是,当年查封这两家自由派报刊的 杜导正,现在是《炎黄春秋》杂志社的社长。这家杂志经常发出与当局主流声音相左的自由派言论,其网站几度遭到封锁。   *《李鹏六四日记》引出的是非*   解说: 说起 1989年给人大做的报告,陈希同在回忆录中说,那是人家写好了材料,指定他去念的。他说:“这些报告在讨论时,我没参加。要我读,我就念。一个标点符号都没改。” 很多人认为,这是陈希同为自己在“六四”中的所作所为推脱责任。   姚监复:他对“六四”没有真诚道歉,那就是他真心的想法。我问过他几次,作为市长,你的市民这样无缘无故地被枪杀了,你有什么感觉?他只说:我感到遗憾,本来不应该死人的,最后死了人。没有那种忏悔的感觉,但是毕竟他承认不应该死人,不应该开枪的。   他的这本书的基调跟李鹏的“六四日记”那本书不一样。李鹏是这是我的功劳,而且你们都支持,我在里面起的作用多大多大。他(陈希同)不是这样,他有一种推脱责任的想法。例如最重要一点,就是李鹏日记说了,陈希同是北京戒严指挥部正指挥,北京军区司令员周衣冰是北京戒严指挥部副指挥。   他说,2010年他看到李鹏六四日记香港那本书的翻印本的时候,他说我才知道,1989年我有这么一个任务,这么一个重要职务。但是为什么李鹏没告诉我呢?当时为什么不告诉我呢?他说,如果我将来有机会出去,有机会见李鹏,我要问他,你为什么当时不告诉我,然后你“李鹏日记”里又这样写。   北京市长陈希同你有什么权力调动乌鲁木齐军区、成都军区、沈阳军区、济南军区的军队?你有什么权力调动空军,让直升飞机在那里飞?你有什么权力调动坦克啊?所以现在把它缩小了,是不是掩盖军事政变的性质?据说上面有人看了这个书,找我谈话的时候也点了这一点,说你怎么这样说。就是这一点看来戳到痛处了。   *赵紫阳是被军事政变搞掉的吗?*   解说:陈希同提到的这本“李鹏日记”曾经计划在 2010年夏天由香港的新世纪出版社出版。但是由于中国官方的阻止,出版计划最后胎死腹中。不过,市面上流传着多个版本的《李鹏六四日记》。     金钟(香港开放出版社社长):其中有一条是最重要的。5月19日晚上党政军开大会宣布戒严,在那天上午,邓小平主持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会议,高层会议。会议上邓小平讲“两个司令部”,另外把赵紫阳赶下台以后谁来接班,这些都讲得非常清楚。这个材料我们是在“李鹏日记”中第一次看到。他日记中有关于这个会议的非常详尽的记录。这个以前那么多关于“六四”的书,没有人写到,连赵紫阳的回忆录也对那个事情不清不楚。他只知道,有人跟他讲,中央开过这么一个会,但是哪天开的,他时间都搞不清楚。   李肃:因为他当时已经不属于决策层了。   金钟:他已经被软禁了。所以这个在我们看来,这是李鹏这本书的一个价值。他把这么一个秘密公开了。   姚监复:李鹏承认这是军事政变,因为他有两点,李鹏日记透露:第一个是1989年前几年的春节,那就是87年,88年,甚至86年,李先念、陈云和邓小平在上海讨论怎么撤销赵紫阳的总书记职务,那就是你们三个中央委员都不是的人,在讨论把总书记要撤掉,这就是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有纲领的政变。   另外89年5月二十几号,邓小平让李鹏准备开个“四中全会”前的一个政治局扩大会议,李鹏准备好时间以后给邓小平汇报。邓小平说,等一等,等军队进城以后才有把握,免得别人干扰。那就是明显的是武装政变。军队进城以后,中央委员也好,人大常委也好,老人也好,谁也不敢说话了。   *禁书和盜版在中国*   解说:我们刚才说过,《李鹏六四日记》这本书并没有正式出版。但是很多人,就像陈希同、姚监复和金钟一样,已经把市面上流传的《李鹏六四日记》看成是李鹏写的日记。这些各种版本的《李鹏六四日记》都是在海外出版的。身在北京的陈希同通过什么途径看到了这本书,我们不得而知。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来到海外旅行的中国人常常把这类禁书偷带进中国。   金钟:中港这条线有铁丝网,但是它有很多管道。比如那种货车里面的空间是很多的,边边角角的地方塞一包书也就过了。有些人就是用这种方法进去的,他也可以赚钱。   李肃:他这样带能是大批的吗?   金钟:当然不能大批,只能是小批量的,那就要看他的本事了,有些人走私,连汽车都能走私,对不对?何况是一包书呢!   李肃:中国大陆采取了什么措施来严防在香港出版的禁书进入大陆?   金钟:在香港已经出了的书,他们就拦阻、拦截,在海关上设防不让你带进去,但是海关的人员流量太大,你不可能每个人的大包、小包全部打开,就是为了一本书,他们防不胜防。你带一本,我带一本(就过了)。而且这个书一进大陆就很妙了。有一本进入大陆就一传十,十传百。我们也听说过,也看到过,那个书传到什么地步呢?传到那本书看得就像一朵花似的。   李肃:看烂了。   金钟:是,看烂了。那个书完全合不拢,书的每一页都翻烂了,都好像一个花菜似的。   戴晴(前《光明日报记者》记者):我就有过一次,我在香港买了很多书。香港现在已经有那种小工作人员,因为便宜嘛,住在深圳,坐火车到香港来上班。都是他,背着大背包,给我背过去。因为他天天走,他们就不查他。我就要被拦下来。看看我的包,问问我,看看我有没有什么书。我那时侯,也有几本书。我就跟他说,我是研究农业经济的。所以现在我在香港就有一个“恶名”,说我过关的时候冒充农业专家。   何频(香港明镜出版社主编):谁去鉴定这个书是禁书还是不是禁书呢,以前依赖的一个文件就是中宣部给各个地方下达的文件。我们出的书就经常被列在目录中间。列在这个目录中间后来他们发现不行,等于是给了大家一个广告宣传,说你到香港去,这本书是值得看一看的。后来他们就不大列这个名单了。   海关把我们的书收了以后,就自己看,自己看不完了,就送给你的长官看。长官看不完了,就拿了这本书去拍马屁,送给某个省委书记,送给某个市委书记,送给某个政治局委员。我记得有一个政治局委员后来跟我们说,他收到了几十本关于他的书。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出版了一本关于他的书。各种拍马屁的人到处找到这本关于他的书,就送给他,因为这样就可以拉近跟他的关系嘛。   *中国处处都有盗版禁书*   解说:不过,对于中国大陆的民众来说,真正能够接触到这些在海外出版的禁书的,毕竟还只是非常少的一部分人,大多数人是通过另外一种途径读到这些禁书的,那就是盗版书。 《墓碑》的作者杨继绳 从北京给我写来一封电子邮件,说很多人打电话告诉他,中国到处都有《墓碑》的盗版书卖,甚至连新疆的克拉马依、石河子,甘肃的白银这样的小地方都有。有一位读者说,他在昆明的公共汽车上见过一位老太太拿着本《墓碑》跟大家说:“这是一本好书,大家要看呀!”   杨继绳还说,在北京,就在他的《炎黄春秋》杂志社对面的那条街上,就有《墓碑》的盗版书卖。书贩子还跟他说,三里河那个高干大院买的人最多,买书的都是白头发的老头儿老太太,全是离休的高干。   戴晴也是一位禁书的作者。她的一本文集在 2009年发表,叫做《独立记者》。她讲述了自己的身世和成长经历。从在大学学习导弹工程,到毕业后先后担任军事情报间谍和《光明日报》记者。从1979年到1989年,她总共出版了10本书。“六四事件”以后,她进了秦城监狱,作品也全部下架。戴晴说,这本《独立记者》在北京就有盗版卖。   戴晴:后来他们告诉我,北京就有了。不但北京有了,还是在2010年“六四”前后就有了。卖得特别好,特别火,因为这里面还有关于“六四”的事,我的入狱,在秦城坐牢啊这些。好多人告诉我这事。这书在哪儿卖呢?都是在中央机关、三里河,就是有干部来来去去的那些地方。所以我说就这样的书,它的对象读者其实是这样的人,在机关里工作的人。   解说: 2012年底, 《晚年周恩来》的作者高文谦来华盛顿录 制 《解密时刻》节目 。我们也谈到了《晚年周恩来》在中国大陆盗版的问题。   李肃:在中国大陆有没有盗版?   高文谦(《晚年周恩来》作者):遍地都是。而且有人因为盗版我这本书被判劳教。人家工商执法队对书商讲,你盗版别的书我不管。你盗版这本书,一本我判一年。   李肃:这是政治任务了。   高文谦:这都是他们从北京回来,跟摊主聊天后传过来的话。你卖一本判一年。   解说:出版禁书的出版社的老板们对于中国大陆出现的盗版书非常清楚。 香港明镜出版集团主编 何频说,中国各地都有盗版他们的书。   何频:我们的书基本上3天到4天在广东、深圳就有盗版。专门有这种采购团体,天天就在香港、台湾、澳门、新加坡盯着我们的书。只要我们的书一上市,马上就是拷贝,通过电脑就能够传到中国大陆去。   在全国的各个地方。只要是有看书人的地方,就有我们的盗版品,这点是让我非常惊讶的。我们甚至没办法统计。但是可以这样说,几乎没有几个知识分子没看过我们的书,当然几乎都是盗版品。 而且很可笑的,有时候国内的人把这些盗版品带给我们看,我们吃一惊,根本不是我们出版的。   *禁书作者乐见书被盗版*   解说:对于现代人来说,保护知识产权已经成了一种理所当然的观念。一般情况下,当作者看到自己的作品被盗版之后,第一个反应就是要维权,要索赔,要打官司。但是当禁书作者们看到或者听说自己的书被盗版以后,会是什么反应呢?   我们刚才说到《墓碑 》的作者 杨继绳, 经常 有人拿着 盗 版 的 《墓碑 》找他 签 名。他不但一概照签,还乐呵呵地写上一句:“ 正版书不让进来,就看盗版吧 !”   戴晴在北京看到了她的书被盗版以后,不但不生气,反而还想帮助盗版书的出版商。   戴晴:有一次我正好在那边办事就过去了。我一看,在书摊儿上就摆在那儿呢。他们印的是大本,就是所谓的小16开,大32开这本。他们还把明镜出版社改成中国的一个乱七八糟的出版社,有没有我也不知道。反正里面定价、书号什么都有。 我就问他们:“这谁出的啊?”(书贩)就问:“你要不要,要不要?”好像意思是你要多要我还可以便宜点。   我说:“你看看这是谁啊?”他(看看书,又看看我)说:“嘿,还真是挺像的啊!”我说:“就是我。”我说,你跟你们老板说,你这里错字也太多了。我给你一个E-mail地址,你告诉我,我把电子版给你,你照出,爱出多少出多少。   我也挺高兴的,虽然不给我钱,但是就没错字了。   他特犹豫,说:“那你就说吧。”把我的E-mail地址写完了以后,说:“那你叫什么啊?”我说:“你说我叫什么啊?”他说:“哦,知道了,知道了。”然后他也没有敢给我来信。   解说:英国 华裔 作家 张戎 和 丈夫 乔 · 哈里戴花了 10年的时间写了一本 关于 毛泽东 的书, 叫 作 《毛泽东 : 鲜为人知的故事》 。在 香港出版中文版没多久 ,中国 大陆就有了盗版。   金钟:我有朋友(在大陆),我就委托他们给我们收集了好几种我们的书的盗版。像张戎的那本书,有几种盗版的版本,封面﹑内容都不一样。有的就是用原来的照片,有些就全部改排。我们是直排的嘛,他们的全部改成横排的简体字,重新打过。   李肃:这还花了工夫呢。   金钟:花了工夫,结果卖的还很便宜。我们(卖)100多块钱的书,他们就卖二、三十块,就这么推销。   李肃:你们遇到这种被盗版的情况拿他们没办法?   金钟:完全没办法。张戎也对我讲过,像她这种出名的书,(如果)在世界各国出现这种情况是有专门的公司,有律师会保障她的权利,一定要打官司,要交涉的。但在大陆没办法。张戎也笑笑对我说,那算了,就算帮我们宣传好了。   *中国禁书在台湾受阻*   解说 : 说到《毛泽东 : 鲜为人知的故事》 , 这本书 的 出版 还有 一个故事。本来中文版计划由台湾 远流 出版 公司发行, 可是中间出了一段插曲,最后才 由香港的开放出版社发行 。                                                                                                                                                                                                                                                                                                    金钟:张戎这本书本来她是很挑剔的,我跟她也是认识﹑相熟,但是出版之前我都不敢提出这个要求。   李肃:在你这出?   金钟:因为我们的实力比起台湾大实力的出版社来讲当然不够,我根本没提这事。她就交给台湾“远流”,一家大出版社出了。后来因为什么问题呢?因为其中涉及到对国民党将军胡宗南的评价,胡宗南和中共的关系。张戎认为他跟共产党是有联系的,不单是他,还有卫立煌,共有四个将军。   当然张戎作家提出来是有她的根据。其它的文字(包括)英文版,法文版都已经出版了,都保留了。但到了中文版来到台湾出版,就受到胡宗南的儿子胡为真(的压力),他是(台湾)国家安全局的首长。他就出来抗议,当然还有国民党的一些胡宗南的部下一起来起哄。给这个出版社施加压力,所以出版社就解除了出版合约。   解说: 1949年国民党撤退到台湾后, 曾经实行 严格的书籍审查。从日据时代的日文书,到任何和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沾边的,乃至留在大陆,没有和国民党军队一道 迁 往台湾的学者的书,一律查禁。   直到 1980年代 初 ,随着社会的逐渐开放,台湾的书籍出版才慢慢解禁。 80年代中,台湾解严,开放了党禁报禁。   今天的台湾,是一个 相当 自由、开放、多元的社会 。 然而 台湾与大陆的特殊关系仍 然 对 出版界 有着特殊的影响 。   金钟:台湾确实有一种趋势,就是说他们和大陆的关系比较靠的近一点,他们不想在这方面找麻烦,尤其是台湾的统派。你知道台湾一个统派,一个独派嘛。蓝营和绿营。这个蓝营,马英九是蓝营,是统派的总统。当然他说,他要做全民的总统。但是在两派中间,在出版业中间,统派的影响还是比较大。   解说: 1994年, 毛泽东 20多年的贴身保健医生李志绥 所著的 《毛泽东私人医生回忆录》 在 台湾出版时 就 遭遇 过 审查。   金钟:李志绥的这本书的中文版是在台湾出的,中时出版社出的。有一次,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著名大教授余英时教授,在《中国时报》写了很长的一篇文章,就说到这本书其中一个情节,是什么呢?是有关邓小平的。   邓小平在1959年庐山会议期间,他打台球时摔了一跤,把腿摔骨折了,所以他没参加庐山会议。他在休养时,李志绥(按照)毛的指示,派了毛的两个女护士去照顾邓小平,后来有一个女护士肚子大了,听说就把她打发回老家了。就这么有关情节,这个主角当然是邓小平了。在英文版中有,但是中文版中就没有。我们只看中文版的就不知道这个故事。但是余教授很专业,很用心的,他是中英文对着看的,就发现(在中文版里)这个情节没有了。为什么呢?因为94年邓小平还在嘛,怕得罪邓小平,这是很明显的事。   *笑话也被禁*   解说: 《毛泽东私人医生回忆录》 也好,《晚年周恩来》也好,这些严肃的书籍被禁,我们还能理解。但是即使是网上的笑话,有时也会遭禁。姚监复曾经给我们讲过一个笑话。他说,他讲的这个笑话实际上是 文革后期大名鼎鼎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纪登奎给他讲过的一件真事。   姚监复:有一个笑话是真实的故事,是纪登奎告诉我的,纪登奎不当常务副总理,就在我们农研室当研究员了。跟他一起出差的时候,他告诉我的。我们经过贵州,他说,贵州的第一任革委会主任叫李再含。周恩来总理让我调李再含开会时的讲话录音审查。审查以后发现讲话录音内容没什么问题,基本上都是重复中央的《人民日报》精神。 就是喊口号时候,一般是喊两个口号,他喊了三个口号,第三个口号有问题。最后结束的时候,一般文化大革命喊:敬祝伟大领袖、伟大导师、伟大统帅、伟大舵手毛主席万寿无疆!万寿无疆!!万寿无疆!!!第二个就敬祝毛主席的亲密战友林副统帅身体健康!永远健康!!永远健康!!!他加了第三个,祝贵州的“小月亮”李再含主任的身体永远比较健康!比较健康!!比较健康!!!   记者:真的假的?   姚监复:真的。我说给他处分了没有,他(纪登奎)说没有。他说,后来想想,你们是北京的红太阳,他(李再含)就是个月亮反射你光芒,而且是贵州的“小月亮”,也不能算错啊。你们万寿无疆,永远健康,他才比较健康,这不能算错吧。但是你没有资格就第三个喊。喊完毛主席、林彪,就喊李再含,因此以后不准再喊了。   我说完以后,吃饭的时候,朱厚泽在场,朱厚泽笑完以后说,老姚你瞎编的,我当过贵州省委书记,我怎么没喊过永远比较健康啊?我说,这是67年上海夺权以后,全国实行的。你那时候干什么?他说,我劳改。我说,你劳改,你没权利祝万寿无疆啊!   结果旁边一个县委书记,沿河县的县委书记,贵州的,说,朱书记,老姚说的是对的。我们那时候开几万人的大会,都是很严肃地祝李再含身体比较健康!比较健康!!比较健康!!!他说,还有呢,我们县革委主任,以为这是中央的文件、精神,毛主席万寿无疆,林副统帅永远健康,省里是比较健康,那我县里呢?我也得喊一个,我说省里都比较健康,你县里喊什么?他说我们那时候就喊,祝贵州省沿河县革委会张三主任身体勉强健康!勉强健康!!勉强健康!!!这是真的。所以我就写到我的笑话集里了。   我在网上写了一个50个笑话的笑话集,最后安全部派人正式找我们机关党委书记,书记警告我,说安全部门告诉我,你在网上写笑话,安全部门警告我说,不准你姚监复再在网上写笑话。我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准在网上写笑话呀。我说这本身不就成了一个笑话了吗。他说,你写笑话不是一般的笑话。叫我不要写。   有一个人说了,老姚,把你这笑话收集起来,咱们印一个《姚监复笑话集》,我说你要印出来又得成为禁书了。哈哈。   解說: 2013 年 5 月,香港天地出版社出版了姚 监 复的新作:《姚 监 复政治笑話集》。   * 莫言抵制禁书作者 *   解说: 如果说,官方对禁书和禁书作者的打压并不让人感到意外的话,一些作家对禁书作家受到压制所表现出来的冷漠更让人感到世态炎凉。   德国 的 法兰克福书展是全世界出版业的盛会。法兰克福书展有个传统 ,就是 每年邀请一个国家作为主宾国,在书展上大力推广这个国家的文化 。在 2009年 的法兰克福书展 上, 中国第一次成为主宾国。中国 非常 重视这次展示形象的机会,时任中国国家副主席习近平亲临书展开幕式, 中国 还派出了一个阵容强大的代表团,其中包括作家莫言, 就是 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 的 得主。   法兰克福书展的主办方也挑选了一些他们认为的优秀中国作家 ,邀请他们到德国参加研讨会,其中包括戴晴和流亡诗人贝岭。这两位持不同政见的作家获得邀请 , 让中国官方很不高兴。   戴晴:结果又是一系列的手段,拖时间,把我的邀请信退回,把我的飞机票给取消。我这人,这会我也无所谓,但你不让我去,我当然要去了。我就去了。   到了会上以后,德方的组织者在德国传媒和德国社会的压力下觉得不应该这么对待我。于是就给了我10分钟,说你可以到台上正式去讲讲这是怎么回事。我就答应了。我讲这番话的主旨,因为本来中方的喉舌已经把我骂成敌人,说绝对不能邀请这样的敌人。我就想,既然已经来了,我终于来和你们坐下来一起开会了。我就觉得中方真是一个进步。中方同意了,也就是他们在某些问题上是可以让步的。这个才是现代社会最主要的特点。我就想上台夸夸他们,说你们还是有进步。   结果没想到我一上台,所有的中国代表团,前三排,人家退场了。一看就剩一个人,就是清华大学的教授秦晖,只有他一个人还坐在那儿。都退场了,莫言就是其中的一个,就是抗议像我这样的人居然上台了。可是我是中国公民啊,我是作家啊,我是可以在台上讲讲我的经历的。   解说:当时也在现场的贝岭后来回忆说 , 那真是一个戏剧性的场面。我和戴晴才走上主讲台,就看到莫言沉着脸、一声不响地随着政府官员和官方学者们集体起立 , 鱼贯离席。他转述莫言的话说,我退场的原因,就是因为我是中国作协和新闻出版署邀请出来的,我是中国代表团的一员,我就当然只能够按照领导的指示退场。   其实, 身为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的莫言 ,其 作品不乏对中国历史、现实社会的尖锐 批评。 小说《酒国》描绘了共产党员烧烤吞食婴儿 ; 《天堂蒜薹之歌》揭示了中国尖锐的官民矛盾 。莫言的 长篇小说《丰乳肥臀》的命运更是大起大落 , 1995年出版后一度成为禁书,两年后又获得中国文学界的大奖。同年,莫言的中篇小说 《我们的七叔》三次送审却没有通过。   戴晴:我想讲的就是,莫言的行为和1989年以来所有一连串的,从新闻出版总署,到最后审稿的编辑,他们的行为都是一样的。如果他不和政府,不和党保持一致的话,他就要失去他的位置。失去了他的位置,他就失去了他在这个体制下所能得到的全部好处,于是他就采取这个办法。   解说:就在那次法兰克福书展之前,莫言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从小他父母对他的教育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一定要少说话”,因此他后来写作时并没有使用自己的名字管谟业,而是用了一个笔名 –莫言。   莫言:就是“不要说话”的意思。   解说:从某种意义上讲,莫言也算是“禁书作者”了。他对戴晴和贝岭的冷漠态度使我想到了 德国牧师马丁 · 尼莫勒 (Martin  Niemoller) 。 马丁 · 尼莫勒 曾经支持纳粹领袖希特勒,而且发表过反犹太人的言论。后来,他 反对 政府 对教会的控制 ,开罪了希特勒。 希特勒亲自下令 将他 送进纳粹集中营 。他在那里被关押了八年,而且险些被处决。 1963年, 马丁 · 尼莫勒 公开对自己曾经有过的反犹太观点道歉 。 不过,他最著名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流传于世的诗句:   起初他们追杀 社会主 义者, 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 社会 主义者; 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 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 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 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最后,他们 冲 我来 了 , 这时 已经 没有人为我说话了。   我们今天谈的中国禁书逸闻轶事,从根本上说,就是言论自由受到压制和侵犯的问题。我想, 马丁 · 尼莫勒 的话提醒着我们每一个人。当他人的言论自由受到侵犯时,如果我们不为他说话,那么在我们的言论自由受到侵犯时,谁会为我们说话呢?我是李肃,我们下次节目再见。 fullrs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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